《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1928年颁布)
**《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1928年颁布)**
1. **立法背景与定位**
1928年《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颁布的首部全国性刑事诉讼法典,取代了北洋政府时期的《刑事诉讼条例》。其制定遵循大陆法系模式,强调国家公诉权与程序法定原则,旨在统一当时混乱的司法实践,强化政府对刑事司法的控制。法典明确将检察机关作为侦查主体,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形成“侦审分离”的基本架构。
2. **核心原则与制度设计**
- **国家追诉主义**:确立检察机关独占刑事起诉权,
2025-11-25 18: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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