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土地法》(1930年)
**《中华民国土地法》(1930年)**
1. **立法背景与目的**
该法于1930年6月30日由南京国民政府颁布,是中国近代第一部系统性的土地成文法。其制定背景是民国初期土地问题尖锐:地主阶层垄断大量土地,农民负担沉重,租佃关系不平等,导致农村经济凋敝与社会动荡。立法旨在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土地权利、整顿田赋、改善租佃制度,为"平均地权"(孙中山民生主义核心主张)提供法律框架,同时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巩固统治基础。
2. **核心内容与结构**
全文分五编31章397条,涵
2025-11-22 04: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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