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的“打关节”与贿赂现象》
字数 1405
更新时间 2025-12-30 07:14:30
《宋元时期的“打关节”与贿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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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与词源
“打关节”是宋元时期对贿赂行为的民间俗称。“关节”原指骨骼连接处,引申为办事的关键环节或关键人物。“打”意为打通、疏通。该词形象描述了通过财物或人情疏通关键环节,以影响司法审判、科举录取、官职铨选等官方事务的行为。这一现象在宋元史料中频繁出现,反映了当时吏治中普遍存在的非正式运作规则。 -
产生的制度与社会背景
这一现象的滋生与以下背景密切相关:- 官僚制度复杂化:宋代科举取士规模扩大,官僚体系庞大,官员铨选、考课、升迁程序复杂,人为操作空间增加。元代选官途径多元(科举、荫补、荐举、胥吏出职等),且民族等级制度(四等人制)带来不公,更易诱发“钻刺”、“请托”。
- 司法与行政权力集中:地方官员集行政、司法于一身,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为“官司受财枉法”提供了便利。
- 商品经济繁荣:宋元商业发达,财富积累加剧了金钱对权力体系的渗透欲望,“以财求仕”、“以贿免罪”有了经济基础。
- 人情社会网络:宗族、同乡、师友、官场同年等关系网络,为“请托”提供了社会通道,许多“打关节”行为披着人情往来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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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形式与领域
“打关节”渗透于多个关键领域:- 科举领域:考前向考官或有权势者投献诗文、行卷(正常交际),进而发展为直接贿赂考官或“通榜”(预先约定录取名单)。更有甚者,雇请枪手、传递答案。宋代虽有糊名、誊录制度,但仍无法杜绝考前“预定名次”的关节。
- 司法领域:诉讼当事人向胥吏、狱卒、乃至法官行贿,以求减轻罪责、拖延审判或歪曲事实。此为最常见的“打官司”之“关节”。
- 铨选与考课领域:官员在任职、调动、考核时,向吏部或上级官员行贿,以求美差、快速升迁或考课得优。宋代有“阙簿”(官缺记录),钻营者便“打点”相关胥吏以谋取好职位。
- 赋役与市场管理领域:百姓为减免赋役、商贾为取得经营许可(如获得“引”钞)、逃避商税,向基层胥吏和主管官员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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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的法律禁止与应对措施
宋元法律对受贿行为有严厉惩处规定:- 宋代:《宋刑统》沿袭唐律,设“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坐赃”等罪,计赃论刑,重者可至死刑。王安石变法时期设“仓法”(重禄法),试图通过高薪养廉来减少胥吏勒索。
- 元代:《至元新格》、《大元通制》等法典也明文禁止受贿,且针对“诸衙门官吏”、“词讼之人”的“请托”有具体罚则。
- 实际困境:虽有严法,但监督机制薄弱,举报风险高(易遭报复),且官僚体系内部往往官官相护,导致法律执行效果有限。“打关节”常以隐秘方式进行(如通过中间人、以“赠礼”为名),难以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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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与历史认识
“打关节”的盛行产生了深远影响:- 侵蚀制度公正:严重破坏了科举的公平性、司法的正义性和行政的规范性,使国家选贤任能、惩恶扬善的功能大打折扣。
- 加剧吏治腐败:形成“无贿不成事”的潜规则,清官难以立足,贪腐风气蔓延,最终损害政府公信力和统治效能。
- 加重社会负担:行贿成本最终转嫁给普通百姓和商人,成为变相的额外盘剥。
- 文学反映:这一现象在宋元话本、戏曲、笔记中大量出现,如《水浒传》中梁山好汉“打点”狱卒,《窦娥冤》中的贪官桃杌,都是生动的写照,成为当时社会批判的重要题材。
综上所述,“打关节”是宋元时期伴随制度运作与社会变迁而滋生的系统性贿赂现象,它既是官僚体制弊端的产物,又反过来加速了吏治腐败,成为观察该时期政治社会生态的一个重要窗口。
《宋元时期的“打关节”与贿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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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与词源
“打关节”是宋元时期对贿赂行为的民间俗称。“关节”原指骨骼连接处,引申为办事的关键环节或关键人物。“打”意为打通、疏通。该词形象描述了通过财物或人情疏通关键环节,以影响司法审判、科举录取、官职铨选等官方事务的行为。这一现象在宋元史料中频繁出现,反映了当时吏治中普遍存在的非正式运作规则。 -
产生的制度与社会背景
这一现象的滋生与以下背景密切相关:- 官僚制度复杂化:宋代科举取士规模扩大,官僚体系庞大,官员铨选、考课、升迁程序复杂,人为操作空间增加。元代选官途径多元(科举、荫补、荐举、胥吏出职等),且民族等级制度(四等人制)带来不公,更易诱发“钻刺”、“请托”。
- 司法与行政权力集中:地方官员集行政、司法于一身,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为“官司受财枉法”提供了便利。
- 商品经济繁荣:宋元商业发达,财富积累加剧了金钱对权力体系的渗透欲望,“以财求仕”、“以贿免罪”有了经济基础。
- 人情社会网络:宗族、同乡、师友、官场同年等关系网络,为“请托”提供了社会通道,许多“打关节”行为披着人情往来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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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形式与领域
“打关节”渗透于多个关键领域:- 科举领域:考前向考官或有权势者投献诗文、行卷(正常交际),进而发展为直接贿赂考官或“通榜”(预先约定录取名单)。更有甚者,雇请枪手、传递答案。宋代虽有糊名、誊录制度,但仍无法杜绝考前“预定名次”的关节。
- 司法领域:诉讼当事人向胥吏、狱卒、乃至法官行贿,以求减轻罪责、拖延审判或歪曲事实。此为最常见的“打官司”之“关节”。
- 铨选与考课领域:官员在任职、调动、考核时,向吏部或上级官员行贿,以求美差、快速升迁或考课得优。宋代有“阙簿”(官缺记录),钻营者便“打点”相关胥吏以谋取好职位。
- 赋役与市场管理领域:百姓为减免赋役、商贾为取得经营许可(如获得“引”钞)、逃避商税,向基层胥吏和主管官员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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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的法律禁止与应对措施
宋元法律对受贿行为有严厉惩处规定:- 宋代:《宋刑统》沿袭唐律,设“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坐赃”等罪,计赃论刑,重者可至死刑。王安石变法时期设“仓法”(重禄法),试图通过高薪养廉来减少胥吏勒索。
- 元代:《至元新格》、《大元通制》等法典也明文禁止受贿,且针对“诸衙门官吏”、“词讼之人”的“请托”有具体罚则。
- 实际困境:虽有严法,但监督机制薄弱,举报风险高(易遭报复),且官僚体系内部往往官官相护,导致法律执行效果有限。“打关节”常以隐秘方式进行(如通过中间人、以“赠礼”为名),难以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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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与历史认识
“打关节”的盛行产生了深远影响:- 侵蚀制度公正:严重破坏了科举的公平性、司法的正义性和行政的规范性,使国家选贤任能、惩恶扬善的功能大打折扣。
- 加剧吏治腐败:形成“无贿不成事”的潜规则,清官难以立足,贪腐风气蔓延,最终损害政府公信力和统治效能。
- 加重社会负担:行贿成本最终转嫁给普通百姓和商人,成为变相的额外盘剥。
- 文学反映:这一现象在宋元话本、戏曲、笔记中大量出现,如《水浒传》中梁山好汉“打点”狱卒,《窦娥冤》中的贪官桃杌,都是生动的写照,成为当时社会批判的重要题材。
综上所述,“打关节”是宋元时期伴随制度运作与社会变迁而滋生的系统性贿赂现象,它既是官僚体制弊端的产物,又反过来加速了吏治腐败,成为观察该时期政治社会生态的一个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