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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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1-01 14:30:26

《隋唐时期的制举》

  1. 基本概念界定
    制举是隋唐时期,在每年定期举行的常科科举(如进士科、明经科)之外,由皇帝临时下诏、亲自选拔特殊人才的考试制度。其核心特点是“天子自诏”,即由皇帝根据国家当前急需或特定政治意图,亲自设定科目、颁布诏令,面向全国官民公开征召人才,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和目的性。

  2. 历史渊源与发展脉络
    制举的制度源头可追溯至汉代察举制中的“特科”(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隋文帝、炀帝时已有类似“二科举人”、“十科举人”的诏令,但未成定制。唐代将其系统化、制度化:唐太宗贞观年间开始不定期举行;高宗、武则天时期大为兴盛,成为选拔非门第出身人才、巩固皇权的重要工具;中晚唐虽频率有所降低,但一直持续至唐末,是科举体系的重要补充。

  3. 主要科目与内容特点
    制举科目名目繁多,据史料记载超过百种,可归纳为几大类:

    • 治国方略类:如“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主要考察对时政的见解与对策。
    • 军事韬略类:如“识洞韬略堪任将帅科”、“军谋宏远材任边将科”,用于选拔军事人才。
    • 学术专长类:如“博学通艺科”、“文史兼优科”,侧重经史学问。
    • 特殊才干类:如“明习律令科”、“达于吏治可使从政科”,针对具体行政或法律能力。
      考试通常由皇帝亲临策问(称为“殿廷策试”或“廷试”),内容紧扣当下时政、边疆、灾异等现实问题,要求应试者撰写策论,提出解决方案。
  4. 应试者来源与考试流程
    参加制举者身份极其广泛,包括:

    • 已有官职的官吏(称为“应制举”或“举官”)。
    • 已获科举出身(如进士)但未授官者。
    • 州县推荐的平民(“白身”)。
      流程通常是:皇帝下诏设定科目→地方举荐或自荐(“自举”)→送至京城→由皇帝或宰相亲自主持策试→评定等第。
  5. 及第待遇与政治意义
    制举及第者获得的待遇远高于常科:

    • 授官优渥:往往直接授予重要官职(如清要的京官或地方县令),升迁速度也更快。唐代许多著名宰相如张说、裴度、牛僧孺等均出身制举。
    • 地位崇高:被视为“非常之才”,社会声誉极高。
      其政治意义在于:
    • 加强皇权:绕过了常规的吏部铨选和常科流程,由皇帝直接掌控人才选拔,有助于打破既得利益集团。
    • 弥补常科不足:能快速响应国家紧急需求(如军事、财政危机),选拔具有实干专长的人才。
    • 扩大统治基础:为下层官吏和寒门才俊提供了快速晋升的“绿色通道”。
  6. 与常科的区别及历史影响
    与常科(如进士科)的关键区别在于:制举不定期、科目由诏令临时确定、策问内容务实、及第即授显官。它既是科举制度灵活性的体现,也是皇帝进行政治调整、网络天下英才的重要手段。制举的兴盛促进了唐代务实政治风气的形成,许多重大政策调整(如中兴举措)都与之相关。宋代以后,制举虽仍有延续,但其重要性逐渐被日益完善的常科和殿试制度所吸收。

《隋唐时期的制举》

  1. 基本概念界定
    制举是隋唐时期,在每年定期举行的常科科举(如进士科、明经科)之外,由皇帝临时下诏、亲自选拔特殊人才的考试制度。其核心特点是“天子自诏”,即由皇帝根据国家当前急需或特定政治意图,亲自设定科目、颁布诏令,面向全国官民公开征召人才,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和目的性。

  2. 历史渊源与发展脉络
    制举的制度源头可追溯至汉代察举制中的“特科”(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隋文帝、炀帝时已有类似“二科举人”、“十科举人”的诏令,但未成定制。唐代将其系统化、制度化:唐太宗贞观年间开始不定期举行;高宗、武则天时期大为兴盛,成为选拔非门第出身人才、巩固皇权的重要工具;中晚唐虽频率有所降低,但一直持续至唐末,是科举体系的重要补充。

  3. 主要科目与内容特点
    制举科目名目繁多,据史料记载超过百种,可归纳为几大类:

    • 治国方略类:如“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主要考察对时政的见解与对策。
    • 军事韬略类:如“识洞韬略堪任将帅科”、“军谋宏远材任边将科”,用于选拔军事人才。
    • 学术专长类:如“博学通艺科”、“文史兼优科”,侧重经史学问。
    • 特殊才干类:如“明习律令科”、“达于吏治可使从政科”,针对具体行政或法律能力。
      考试通常由皇帝亲临策问(称为“殿廷策试”或“廷试”),内容紧扣当下时政、边疆、灾异等现实问题,要求应试者撰写策论,提出解决方案。
  4. 应试者来源与考试流程
    参加制举者身份极其广泛,包括:

    • 已有官职的官吏(称为“应制举”或“举官”)。
    • 已获科举出身(如进士)但未授官者。
    • 州县推荐的平民(“白身”)。
      流程通常是:皇帝下诏设定科目→地方举荐或自荐(“自举”)→送至京城→由皇帝或宰相亲自主持策试→评定等第。
  5. 及第待遇与政治意义
    制举及第者获得的待遇远高于常科:

    • 授官优渥:往往直接授予重要官职(如清要的京官或地方县令),升迁速度也更快。唐代许多著名宰相如张说、裴度、牛僧孺等均出身制举。
    • 地位崇高:被视为“非常之才”,社会声誉极高。
      其政治意义在于:
    • 加强皇权:绕过了常规的吏部铨选和常科流程,由皇帝直接掌控人才选拔,有助于打破既得利益集团。
    • 弥补常科不足:能快速响应国家紧急需求(如军事、财政危机),选拔具有实干专长的人才。
    • 扩大统治基础:为下层官吏和寒门才俊提供了快速晋升的“绿色通道”。
  6. 与常科的区别及历史影响
    与常科(如进士科)的关键区别在于:制举不定期、科目由诏令临时确定、策问内容务实、及第即授显官。它既是科举制度灵活性的体现,也是皇帝进行政治调整、网络天下英才的重要手段。制举的兴盛促进了唐代务实政治风气的形成,许多重大政策调整(如中兴举措)都与之相关。宋代以后,制举虽仍有延续,但其重要性逐渐被日益完善的常科和殿试制度所吸收。

《隋唐时期的制举》 基本概念界定 制举是隋唐时期,在每年定期举行的常科科举(如进士科、明经科)之外,由皇帝临时下诏、亲自选拔特殊人才的考试制度。其核心特点是“天子自诏”,即由皇帝根据国家当前急需或特定政治意图,亲自设定科目、颁布诏令,面向全国官民公开征召人才,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和目的性。 历史渊源与发展脉络 制举的制度源头可追溯至汉代察举制中的“特科”(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隋文帝、炀帝时已有类似“二科举人”、“十科举人”的诏令,但未成定制。唐代将其系统化、制度化:唐太宗贞观年间开始不定期举行;高宗、武则天时期大为兴盛,成为选拔非门第出身人才、巩固皇权的重要工具;中晚唐虽频率有所降低,但一直持续至唐末,是科举体系的重要补充。 主要科目与内容特点 制举科目名目繁多,据史料记载超过百种,可归纳为几大类: 治国方略类 :如“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主要考察对时政的见解与对策。 军事韬略类 :如“识洞韬略堪任将帅科”、“军谋宏远材任边将科”,用于选拔军事人才。 学术专长类 :如“博学通艺科”、“文史兼优科”,侧重经史学问。 特殊才干类 :如“明习律令科”、“达于吏治可使从政科”,针对具体行政或法律能力。 考试通常由皇帝亲临策问(称为“殿廷策试”或“廷试”),内容紧扣当下时政、边疆、灾异等现实问题,要求应试者撰写策论,提出解决方案。 应试者来源与考试流程 参加制举者身份极其广泛,包括: 已有官职的官吏(称为“应制举”或“举官”)。 已获科举出身(如进士)但未授官者。 州县推荐的平民(“白身”)。 流程通常是:皇帝下诏设定科目→地方举荐或自荐(“自举”)→送至京城→由皇帝或宰相亲自主持策试→评定等第。 及第待遇与政治意义 制举及第者获得的待遇远高于常科: 授官优渥:往往直接授予重要官职(如清要的京官或地方县令),升迁速度也更快。唐代许多著名宰相如张说、裴度、牛僧孺等均出身制举。 地位崇高:被视为“非常之才”,社会声誉极高。 其政治意义在于: 加强皇权 :绕过了常规的吏部铨选和常科流程,由皇帝直接掌控人才选拔,有助于打破既得利益集团。 弥补常科不足 :能快速响应国家紧急需求(如军事、财政危机),选拔具有实干专长的人才。 扩大统治基础 :为下层官吏和寒门才俊提供了快速晋升的“绿色通道”。 与常科的区别及历史影响 与常科(如进士科)的关键区别在于:制举不定期、科目由诏令临时确定、策问内容务实、及第即授显官。它既是科举制度灵活性的体现,也是皇帝进行政治调整、网络天下英才的重要手段。制举的兴盛促进了唐代务实政治风气的形成,许多重大政策调整(如中兴举措)都与之相关。宋代以后,制举虽仍有延续,但其重要性逐渐被日益完善的常科和殿试制度所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