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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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位与成立背景
《中华民国水利委员会》是国民政府于1941年7月设立的一个国家级水利行政主管机构,直属于行政院。其成立背景主要源于抗战时期(1937-1945)的特殊需求:随着东部沿海和主要平原的相继沦陷,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大后方(主要为西南、西北地区)成为坚持抗战与建设的战略基地。这些地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急需统一规划与管理,以发展农田灌溉、水力发电、内河航运及防洪,支撑战时经济和民生。 -
组织架构与演变过程
该委员会并非凭空创立,而是由此前多个相关机构整合、升格而来。其前身可追溯至1934年成立的全国经济委员会下设的水利处,以及后来1938年经济部下属的水利司。1941年,为提升水利事业的战略层级和统筹能力,国民政府将相关职能合并,正式成立行政院直属的水利委员会。其内部通常设有设计、工务、管理等处室,并统辖各大流域或区域性的水利工程机构(如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工程局等),形成了从中央到流域、地方的垂直管理体系。 -
核心职能与主要工作
其主要职能是统筹全国(尤其是大后方)的水利建设与管理,具体包括:- 规划与勘测:对大后方的江河湖泊进行系统调查,制定水利开发总体规划。
- 工程建设:主导或督导兴建了一批灌溉、防洪、水电工程。例如,在四川都江堰灌区的现代化扩修、陕西关中地区的泾惠渠、渭惠渠等灌溉工程,以及贵州、云南等地的小型水电站。
- 技术标准与法规:推动水利工程技术规范的统一,并参与了相关水利法规(如《水利法》)的配套实施工作。
- 人才培养与合作:组织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并与学术机构(如中央水利实验处、各大学工学院)合作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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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作用与评价
- 战时贡献:在极端困难的战争环境下,水利委员会主持的工程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大后方的农业灌溉条件,增加了粮食产量,为坚持抗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部分水电项目也为内迁的军需和民用工业提供了动力。
- 局限性:受限于战时财力、物力和技术条件,其规划中的许多大型项目未能实施,已建工程规模和质量也参差不齐。机构本身也面临官僚系统效率、地方协调等常见问题。
- 战后转型:抗战胜利后,水利委员会随国民政府还都南京,继续负责全国水利复兴与规划工作。1947年,国民政府调整行政机构,水利委员会改组为水利部,其职能和架构进一步扩充,直至1949年国民政府迁台。其在大陆时期积累的部分技术资料、规划方案和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水利建设提供了一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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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政策的关联
水利委员会的工作是国民政府战时及战后经济建设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和运行也直接依据了194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水利法》(该法是近代中国第一部全国性综合水利法规),负责该法的具体推行与实施。同时,其工作也与田赋征实政策密切相关,因为水利灌溉的改善直接关系到粮食征收的保障。
《中华民国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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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位与成立背景
《中华民国水利委员会》是国民政府于1941年7月设立的一个国家级水利行政主管机构,直属于行政院。其成立背景主要源于抗战时期(1937-1945)的特殊需求:随着东部沿海和主要平原的相继沦陷,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大后方(主要为西南、西北地区)成为坚持抗战与建设的战略基地。这些地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急需统一规划与管理,以发展农田灌溉、水力发电、内河航运及防洪,支撑战时经济和民生。 -
组织架构与演变过程
该委员会并非凭空创立,而是由此前多个相关机构整合、升格而来。其前身可追溯至1934年成立的全国经济委员会下设的水利处,以及后来1938年经济部下属的水利司。1941年,为提升水利事业的战略层级和统筹能力,国民政府将相关职能合并,正式成立行政院直属的水利委员会。其内部通常设有设计、工务、管理等处室,并统辖各大流域或区域性的水利工程机构(如黄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水利工程局等),形成了从中央到流域、地方的垂直管理体系。 -
核心职能与主要工作
其主要职能是统筹全国(尤其是大后方)的水利建设与管理,具体包括:- 规划与勘测:对大后方的江河湖泊进行系统调查,制定水利开发总体规划。
- 工程建设:主导或督导兴建了一批灌溉、防洪、水电工程。例如,在四川都江堰灌区的现代化扩修、陕西关中地区的泾惠渠、渭惠渠等灌溉工程,以及贵州、云南等地的小型水电站。
- 技术标准与法规:推动水利工程技术规范的统一,并参与了相关水利法规(如《水利法》)的配套实施工作。
- 人才培养与合作:组织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并与学术机构(如中央水利实验处、各大学工学院)合作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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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作用与评价
- 战时贡献:在极端困难的战争环境下,水利委员会主持的工程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大后方的农业灌溉条件,增加了粮食产量,为坚持抗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部分水电项目也为内迁的军需和民用工业提供了动力。
- 局限性:受限于战时财力、物力和技术条件,其规划中的许多大型项目未能实施,已建工程规模和质量也参差不齐。机构本身也面临官僚系统效率、地方协调等常见问题。
- 战后转型:抗战胜利后,水利委员会随国民政府还都南京,继续负责全国水利复兴与规划工作。1947年,国民政府调整行政机构,水利委员会改组为水利部,其职能和架构进一步扩充,直至1949年国民政府迁台。其在大陆时期积累的部分技术资料、规划方案和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水利建设提供了一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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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政策的关联
水利委员会的工作是国民政府战时及战后经济建设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和运行也直接依据了194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水利法》(该法是近代中国第一部全国性综合水利法规),负责该法的具体推行与实施。同时,其工作也与田赋征实政策密切相关,因为水利灌溉的改善直接关系到粮食征收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