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升授”与文官铨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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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6-01-02 14:10:41

明清时期的“升授”与文官铨选制度

我们循序渐进地来理解这个制度。

第一步:理解“铨选”与官员晋升的基本框架
明清时期,官员的选拔、任命、考核与晋升有一套严密的制度,称为“铨选”。这好比一个庞大的人事管理系统。“升授”是其中关键一环,特指官员从较低官职晋升到较高官职的正式程序和结果。与之相对的概念还有“平调”(转迁)、“降调”(左迁)和“起复”(丁忧后复职)。理解“升授”,首先要明白明清文官体系的核心是“九品十八级”,每个职位都有固定的品级,晋升意味着品级的提升和职权的扩大。

第二步:“升授”的主要途径与资格
官员获得“升授”资格,主要依靠以下几种常规路径:

  1. 考满:这是最主要的常规晋升依据。官员任职满一个周期(通常为三年),需接受一次“考满”绩效评估,由上级或吏部根据其政策、才能和品行评定为“称职”、“平常”或“不称职”。连续考绩“称职”者,即获得优先升迁的资格。
  2. 京察与大计:这是周期性的全面考核。京察针对京官,每六年一次;大计针对地方官,每三年一次。考核结果为“卓异”(优异)的官员,几乎必然获得“升授”,且是快速的“不次之擢”。
  3. 保举与荐举:高级官员或督抚可以“保举”或“荐举”他们认为德才兼备的下属,使其进入升迁的快速通道。这在明代中后期和清代前期尤为常见,但也容易滋生门户和党争。
  4. 俸禄年限:对于一些没有突出政绩但也无过错的官员,朝廷规定任职达到一定年限(如十年以上)且俸禄(工资)拿满了相应的年限(称为“俸满”),也可以按资历排队等候升迁,这体现了制度的稳定性一面。
  5. 特殊功绩:如在军事、治河、救灾等事务中立下显著功劳,可不受常规考核周期限制,获得破格“升授”。

第三步:“升授”的具体运作程序与决策机构
获得升迁资格后,并非自动就任新职,需经过一套严格的行政程序:

  1. 开列题请:当某个较高级别的职位出缺时,主管人事的吏部会按制度列出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名单,称为“开列”。名单通常基于前述的考满、京察大计结果以及官员的资历、出身(如进士、举人)、回避制度(如不得在本籍任职)等因素综合拟定。
  2. 皇帝裁决或高级会议:吏部将开列名单“题本”上报皇帝。对于重要职位(如尚书、侍郎、督抚等),皇帝通常会召集大学士、军机大臣(清代)等高级官员进行商议,甚至由九卿会议讨论。最终决定权在皇帝,他可能采纳名单中的某人,也可能特旨指定名单之外的人选,即“中旨”或“特简”。
  3. 任命与赴任:皇帝批准后,由吏部或内阁(清代军机处)正式下达任命文件(如“诰命”、“敕命”或“上谕”)。官员需领取新的官服、印信,并按规定时限赴任,有时还需进宫“谢恩”或接受皇帝召见(“陛见”)。

第四步:“升授”制度中的关键制约因素与政治博弈
“升授”并非纯粹的行政技术问题,它深深嵌入当时的政治生态中:

  1. 出身壁垒:进士出身(“甲科”)的官员在升迁速度和上限上,普遍优于举人(“乙科”)和更低等的“吏员”出身者,形成所谓的“正途”与“异途”之别。
  2. “缺分”的稀缺性:高级官职(如四品以上)数量固定,是稀缺资源。而等待升迁的官员众多,因此竞争异常激烈,加剧了官场中的党同伐异、攀附权贵和利益输送。
  3. “部费”与腐败:吏部负责具体铨选事务的胥吏(书办),常常利用职权,向等待升迁的官员索取“部费”(好处费)。不交纳“部费”,升迁文书就可能被拖延或做手脚。这是“升授”制度实践中的一大痼疾。
  4. 皇权与阁部、部院之争:皇帝通过“特简”直接干预升授,以巩固权威或平衡朝局。同时,内阁(或军机处)与吏部之间,吏部与其他各部之间,在重要官员的提名权上也存在持续的博弈。

总结
明清时期的“升授”制度,是一个结合了常规绩效考核(考满、京察)、资历积累、高层推荐和皇权裁决的综合性文官晋升体系。它在设计上力图实现“选贤与能”和“论资排辈”的平衡,以维护官僚体系的稳定与效能。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它始终受到官员出身门槛、职位稀缺性、胥吏腐败以及高层政治斗争等因素的侵蚀和扭曲,成为观察明清官僚政治运行逻辑的一个核心窗口。

明清时期的“升授”与文官铨选制度

我们循序渐进地来理解这个制度。

第一步:理解“铨选”与官员晋升的基本框架
明清时期,官员的选拔、任命、考核与晋升有一套严密的制度,称为“铨选”。这好比一个庞大的人事管理系统。“升授”是其中关键一环,特指官员从较低官职晋升到较高官职的正式程序和结果。与之相对的概念还有“平调”(转迁)、“降调”(左迁)和“起复”(丁忧后复职)。理解“升授”,首先要明白明清文官体系的核心是“九品十八级”,每个职位都有固定的品级,晋升意味着品级的提升和职权的扩大。

第二步:“升授”的主要途径与资格
官员获得“升授”资格,主要依靠以下几种常规路径:

  1. 考满:这是最主要的常规晋升依据。官员任职满一个周期(通常为三年),需接受一次“考满”绩效评估,由上级或吏部根据其政策、才能和品行评定为“称职”、“平常”或“不称职”。连续考绩“称职”者,即获得优先升迁的资格。
  2. 京察与大计:这是周期性的全面考核。京察针对京官,每六年一次;大计针对地方官,每三年一次。考核结果为“卓异”(优异)的官员,几乎必然获得“升授”,且是快速的“不次之擢”。
  3. 保举与荐举:高级官员或督抚可以“保举”或“荐举”他们认为德才兼备的下属,使其进入升迁的快速通道。这在明代中后期和清代前期尤为常见,但也容易滋生门户和党争。
  4. 俸禄年限:对于一些没有突出政绩但也无过错的官员,朝廷规定任职达到一定年限(如十年以上)且俸禄(工资)拿满了相应的年限(称为“俸满”),也可以按资历排队等候升迁,这体现了制度的稳定性一面。
  5. 特殊功绩:如在军事、治河、救灾等事务中立下显著功劳,可不受常规考核周期限制,获得破格“升授”。

第三步:“升授”的具体运作程序与决策机构
获得升迁资格后,并非自动就任新职,需经过一套严格的行政程序:

  1. 开列题请:当某个较高级别的职位出缺时,主管人事的吏部会按制度列出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名单,称为“开列”。名单通常基于前述的考满、京察大计结果以及官员的资历、出身(如进士、举人)、回避制度(如不得在本籍任职)等因素综合拟定。
  2. 皇帝裁决或高级会议:吏部将开列名单“题本”上报皇帝。对于重要职位(如尚书、侍郎、督抚等),皇帝通常会召集大学士、军机大臣(清代)等高级官员进行商议,甚至由九卿会议讨论。最终决定权在皇帝,他可能采纳名单中的某人,也可能特旨指定名单之外的人选,即“中旨”或“特简”。
  3. 任命与赴任:皇帝批准后,由吏部或内阁(清代军机处)正式下达任命文件(如“诰命”、“敕命”或“上谕”)。官员需领取新的官服、印信,并按规定时限赴任,有时还需进宫“谢恩”或接受皇帝召见(“陛见”)。

第四步:“升授”制度中的关键制约因素与政治博弈
“升授”并非纯粹的行政技术问题,它深深嵌入当时的政治生态中:

  1. 出身壁垒:进士出身(“甲科”)的官员在升迁速度和上限上,普遍优于举人(“乙科”)和更低等的“吏员”出身者,形成所谓的“正途”与“异途”之别。
  2. “缺分”的稀缺性:高级官职(如四品以上)数量固定,是稀缺资源。而等待升迁的官员众多,因此竞争异常激烈,加剧了官场中的党同伐异、攀附权贵和利益输送。
  3. “部费”与腐败:吏部负责具体铨选事务的胥吏(书办),常常利用职权,向等待升迁的官员索取“部费”(好处费)。不交纳“部费”,升迁文书就可能被拖延或做手脚。这是“升授”制度实践中的一大痼疾。
  4. 皇权与阁部、部院之争:皇帝通过“特简”直接干预升授,以巩固权威或平衡朝局。同时,内阁(或军机处)与吏部之间,吏部与其他各部之间,在重要官员的提名权上也存在持续的博弈。

总结
明清时期的“升授”制度,是一个结合了常规绩效考核(考满、京察)、资历积累、高层推荐和皇权裁决的综合性文官晋升体系。它在设计上力图实现“选贤与能”和“论资排辈”的平衡,以维护官僚体系的稳定与效能。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它始终受到官员出身门槛、职位稀缺性、胥吏腐败以及高层政治斗争等因素的侵蚀和扭曲,成为观察明清官僚政治运行逻辑的一个核心窗口。

明清时期的“升授”与文官铨选制度 我们循序渐进地来理解这个制度。 第一步:理解“铨选”与官员晋升的基本框架 明清时期,官员的选拔、任命、考核与晋升有一套严密的制度,称为“铨选”。这好比一个庞大的人事管理系统。“升授”是其中关键一环,特指官员从较低官职晋升到较高官职的正式程序和结果。与之相对的概念还有“平调”(转迁)、“降调”(左迁)和“起复”(丁忧后复职)。理解“升授”,首先要明白明清文官体系的核心是“九品十八级”,每个职位都有固定的品级,晋升意味着品级的提升和职权的扩大。 第二步:“升授”的主要途径与资格 官员获得“升授”资格,主要依靠以下几种常规路径: 考满 :这是最主要的常规晋升依据。官员任职满一个周期(通常为三年),需接受一次“考满”绩效评估,由上级或吏部根据其政策、才能和品行评定为“称职”、“平常”或“不称职”。连续考绩“称职”者,即获得优先升迁的资格。 京察与大计 :这是周期性的全面考核。京察针对京官,每六年一次;大计针对地方官,每三年一次。考核结果为“卓异”(优异)的官员,几乎必然获得“升授”,且是快速的“不次之擢”。 保举与荐举 :高级官员或督抚可以“保举”或“荐举”他们认为德才兼备的下属,使其进入升迁的快速通道。这在明代中后期和清代前期尤为常见,但也容易滋生门户和党争。 俸禄年限 :对于一些没有突出政绩但也无过错的官员,朝廷规定任职达到一定年限(如十年以上)且俸禄(工资)拿满了相应的年限(称为“俸满”),也可以按资历排队等候升迁,这体现了制度的稳定性一面。 特殊功绩 :如在军事、治河、救灾等事务中立下显著功劳,可不受常规考核周期限制,获得破格“升授”。 第三步:“升授”的具体运作程序与决策机构 获得升迁资格后,并非自动就任新职,需经过一套严格的行政程序: 开列题请 :当某个较高级别的职位出缺时,主管人事的吏部会按制度列出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名单,称为“开列”。名单通常基于前述的考满、京察大计结果以及官员的资历、出身(如进士、举人)、回避制度(如不得在本籍任职)等因素综合拟定。 皇帝裁决或高级会议 :吏部将开列名单“题本”上报皇帝。对于重要职位(如尚书、侍郎、督抚等),皇帝通常会召集大学士、军机大臣(清代)等高级官员进行商议,甚至由九卿会议讨论。最终决定权在皇帝,他可能采纳名单中的某人,也可能特旨指定名单之外的人选,即“中旨”或“特简”。 任命与赴任 :皇帝批准后,由吏部或内阁(清代军机处)正式下达任命文件(如“诰命”、“敕命”或“上谕”)。官员需领取新的官服、印信,并按规定时限赴任,有时还需进宫“谢恩”或接受皇帝召见(“陛见”)。 第四步:“升授”制度中的关键制约因素与政治博弈 “升授”并非纯粹的行政技术问题,它深深嵌入当时的政治生态中: 出身壁垒 :进士出身(“甲科”)的官员在升迁速度和上限上,普遍优于举人(“乙科”)和更低等的“吏员”出身者,形成所谓的“正途”与“异途”之别。 “缺分”的稀缺性 :高级官职(如四品以上)数量固定,是稀缺资源。而等待升迁的官员众多,因此竞争异常激烈,加剧了官场中的党同伐异、攀附权贵和利益输送。 “部费”与腐败 :吏部负责具体铨选事务的胥吏(书办),常常利用职权,向等待升迁的官员索取“部费”(好处费)。不交纳“部费”,升迁文书就可能被拖延或做手脚。这是“升授”制度实践中的一大痼疾。 皇权与阁部、部院之争 :皇帝通过“特简”直接干预升授,以巩固权威或平衡朝局。同时,内阁(或军机处)与吏部之间,吏部与其他各部之间,在重要官员的提名权上也存在持续的博弈。 总结 : 明清时期的“升授”制度,是一个结合了常规绩效考核(考满、京察)、资历积累、高层推荐和皇权裁决的综合性文官晋升体系。它在设计上力图实现“选贤与能”和“论资排辈”的平衡,以维护官僚体系的稳定与效能。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它始终受到官员出身门槛、职位稀缺性、胥吏腐败以及高层政治斗争等因素的侵蚀和扭曲,成为观察明清官僚政治运行逻辑的一个核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