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封建婚姻法
欧洲中世纪封建婚姻法融合了日耳曼习惯法、罗马法及基督教教规,形成了独特的法律体系。其核心特征包括:
-
婚姻的封建属性
- 婚姻被视为封建契约的一部分,涉及土地、权力与联盟。贵族联姻需经领主同意,以确保封臣的忠诚与军事义务不受影响。
- 女性常作为政治工具,婚约伴随嫁妆(dowry)和聘礼(bride price),用于巩固家族地位或解决领土争端。
-
教会法的介入
- 基督教强调婚姻的圣礼性,禁止近亲通婚(通常限于七代血亲),并推行一夫一妻制。
- 教会法庭逐步取得婚姻事务管辖权,规范婚约有效性,如强调双方自愿同意(即使未成年,需家族代理)。
-
财产与继承权
- 嫁妆和寡妇产(dower)受法律保护。寡妇产约占丈夫遗产的三分之一,保障寡妇生计。
- 长子继承制(primogeniture)影响婚姻安排,避免领地因多子分割而削弱。无男性继承人时,女性可通过婚姻传递继承权。
-
婚姻的解除与限制
- 离婚极难,仅可通过教会宣布婚姻无效(如血亲关系、婚前性契约未履行)。
- 通奸可能成为解除婚姻的理由,但女性通奸会丧失财产权,男性则处罚较轻。
这一法律体系直至宗教改革后逐渐世俗化,但其影响持续至近代早期。
欧洲中世纪三田制
三田制(Three-field system)是中世纪欧洲农业革命的核心技术,约9世纪起逐渐取代二田制。其运作机制与社会影响如下:
-
轮作结构
- 将耕地分为三区:秋季播种冬麦(如小麦)、春季播种夏麦(如燕麦或豆类)、一区休耕。
- 轮换周期为三年,相比二田制(一半休耕),土地利用效率提升50%,且豆类固氮改善土壤肥力。
-
生产力提升
- 粮食产量增加支撑人口增长,为城市兴起提供剩余农产品。
- 燕麦种植促进马耕普及,马取代牛作为牵引力,耕作速度提升。
-
社会组织与权利
- 三田制依赖集体决策,村民共同规划作物轮作与公共牧场使用。
- 敞田制(Open-field system)下,农民条田分散,需协调收割与放牧时间。
-
局限性
- 需充足土地与劳动力,不适合山地或人口稀少地区。
- 14世纪黑死病后劳动力短缺,部分区域回归二田制或牧场。
三田制为欧洲经济复苏奠定基础,直至18世纪圈地运动后才逐渐被替代。
大航海时代
大航海时代(15-17世纪)是欧洲通过海洋探索连接全球的时期,其动因、关键事件与后果如下:
-
动因与技术基础
- 经济需求:奥斯曼帝国控制陆路商道后,欧洲寻求直达亚洲的航线以获取香料、丝绸。
- 技术进步:卡拉维尔帆船(caravel)、罗盘、象限仪与航海图改进远洋能力。
- 宗教与政治:传播基督教与王室竞争(如西班牙与葡萄牙)。
-
关键探索
- 葡萄牙:亨利王子资助西非航行(1444年抵达佛得角),迪亚士1488年绕行好望角,达·伽马1498年抵达印度。
- 西班牙:哥伦布1492年横渡大西洋至美洲;麦哲伦1519-1522年船队完成环球航行。
- 其他势力:英国(德雷克)、荷兰(东印度公司)加入殖民竞争。
-
全球影响
- 物种交换:玉米、马铃薯传入欧洲,马、甘蔗引入美洲,改变农业结构与饮食。
- 殖民体系:美洲金银流入引发欧洲价格革命,非洲奴隶贸易扩张。
- 知识革命:地图学与博物学发展,地心说受新发现挑战。
大航海时代重塑世界格局,欧洲凭借海洋霸权开启近代全球化。
宗教裁判所
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是天主教会在中世纪至近代建立的异端审判机构,主要分为中世纪裁判所(13世纪)与西班牙裁判所(1478年)。其特点如下:
-
成立背景
- 应对清洁派(阿尔比派)等异端运动,教皇英诺森三世发动阿尔比十字军(1209-1229)。
- 教皇格里高利九世1231年通谕设立常设裁判所,由多明我会修士执行。
-
审判程序
- 告密与调查:匿名举报后,裁判官传唤嫌疑人,要求宣誓作证(拒绝即视为异端)。
- 审讯手段:允许刑讯逼供(如1252年教皇诏书授权),但理论上禁止致残或致死。
- 判决与惩罚:轻者忏悔、斋戒,重者没收财产、监禁;拒不悔改者移交世俗当局处决(如火刑)。
-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
- 由斐迪南二世与伊莎贝拉一世请求设立,针对犹太教徒与穆斯林改宗者(Conversos和Moriscos)。
- 首任总裁判官托克马达以严酷闻名,约2000人被处决。
-
影响与争议
- 强化教会权威,但抑制思想自由,成为反宗教改革的工具。
- 实际处决人数低于民间传说(如西班牙裁判所300年间约3000-5000人火刑),但造成广泛恐惧。
宗教裁判所直至19世纪才陆续解散,其遗产体现于教会对异见的压制传统。
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16世纪)是基督教欧洲分裂为新教与天主教的历史进程,核心事件与派别如下:
-
改革背景
- 教会腐败:出售赎罪券、神职人员世俗化(如兼任多职)引发不满。
- 人文主义影响:伊拉斯谟等学者批判经院哲学,倡导回归圣经文本。
- 政治因素:世俗君主寻求脱离教皇控制,如神圣罗马帝国诸侯对抗查理五世。
-
路德宗改革
- 1517年马丁·路德发表《九十五条论纲》,质疑赎罪券功效,强调“因信称义”。
- 1521年沃尔姆斯会议宣布路德为异端,但受萨克森选帝侯庇护。
- 《奥格斯堡和约》(1555)确立“教随固定”原则,承认路德宗合法地位。
-
其他新教派别
- 加尔文宗:加尔文在日内瓦建立神权政府,主张预定论与节俭伦理。
- 英国国教会:亨利八世因离婚问题与教皇决裂,1534年《至尊法案》立国王为教会领袖。
- 再洗礼派:激进改革派拒绝婴儿洗礼,倡导政教分离,遭主流势力迫害。
-
反宗教改革
- 特兰托大公会议(1545-1563)重申天主教教义,整顿纪律,成立耶稣会等修会。
- 宗教裁判所与禁书目录强化思想控制。
宗教改革导致欧洲宗教战争(如三十年战争),并促进民族国家与世俗化发展。
欧洲中世纪庄园经济
庄园经济是9-13世纪欧洲乡村的基本生产单位,结合农业、手工业与领主权力,其结构如下:
-
庄园组成
- 领主领地:领主直接占有的土地,由农奴无偿劳动(周工)耕种,收入归领主。
- 农奴份地:农奴家庭使用的小块土地,需向领主缴纳实物地租(如谷物)和履行劳役。
- 公共设施:磨坊、烤炉、酒坊由领主垄断,农奴使用需付费。
-
社会等级
- 领主:行使司法权、征税权,并提供军事保护。
- 农奴:人身依附领主,不得离开庄园,婚嫁需缴税,但拥有稳定的土地使用权。
- 自由农民:缴纳货币地租,可自由迁徙,但仍需服从领主司法权。
-
经济运作
- 自给自足:庄园生产粮食、工具、衣物,仅盐、铁等需外部交换。
- 三田制应用:轮作维持土壤肥力,集体管理敞田。
- 货币化冲击:13世纪城市兴起后,部分领主允许农奴以货币赎买劳役义务。
-
衰落原因
- 黑死病(14世纪)导致劳动力短缺,农奴制瓦解。
- 商品经济促进租佃制发展,庄园经济逐渐被农场取代。
庄园经济塑造了中世纪社会层级,并为封建制度提供经济基础。
欧洲中世纪封建法庭
封建法庭是中世纪欧洲行使司法权的核心机构,依据习惯法处理纠纷,其类型与程序如下:
-
法庭类型
- 领主法庭:由领主主持,审理封臣间的土地、继承争端,以及农奴的轻微犯罪。
- 庄园法庭:处理农奴与领主间的义务纠纷(如劳役未履行),依据本地习惯法判决。
- 国王法庭:逐步扩大管辖权,尤其涉及重罪(如谋杀、叛国)与跨领地案件。
-
审判程序
- 起诉:原告需亲自指控,无公诉制度。农奴起诉领主需支付高额费用。
- 证据形式:初期依赖神判(沸水取物)、决斗或宣誓助讼( oath-helpers)。
- 陪审团兴起:12世纪英国亨利二世推广陪审制,由本地自由民提供证词。
-
刑罚体系
- 赔偿金:日耳曼传统中的“赔命价”(wergild)用于人命伤害,金额依身份而定。
- 肉体刑:盗窃、暴力犯罪处截肢、鞭刑,重罪则处绞刑。
- 司法决斗:贵族可通过决斗证明清白,败方视为有罪。
-
演变与影响
- 罗马法复兴后,专业法官与书面程序逐渐取代习惯法。
- 国王法庭扩张削弱领主司法权,为近代中央集权法律体系奠基。
封建法庭反映了中世纪司法的地方性与等级性,兼具维护秩序与强化封建关系的双重功能。
凡尔赛体系
凡尔赛体系是1919-1920年巴黎和会确立的战后国际秩序,以《凡尔赛条约》为核心,其内容与后果如下:
-
主要条约与安排
- 对德条约:《凡尔赛条约》剥夺德国全部殖民地,割让阿尔萨斯-洛林、但泽走廊,限制军备,并规定巨额赔款。
- 中东欧重组:承认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等新兴国家,奥匈帝国解体为奥地利、匈牙利等。
- 国际联盟:威尔逊倡议成立,但美国未加入,削弱其执行力。
-
设计逻辑与矛盾
- 法国安全诉求:通过削弱德国、建立东欧同盟体系(如小协约国)遏制德国复兴。
- 民族自决原则:中东欧民族国家夹杂少数民族问题(如苏台德德意志人)。
- 殖民主义延续:委任统治制度将德国殖民地交英法代管,未真正独立。
-
体系缺陷
- 德国不满:赔款负担与“战争罪责条款”引发民族主义反弹。
- 美国孤立主义:拒绝批准条约,削弱欧洲稳定机制。
- 经济动荡:1923年德国超通货膨胀加剧社会危机。
-
崩溃与遗产
- 1930年代纳粹利用民怨推翻条款,1936年进军莱茵兰,体系名存实亡。
- 为二战爆发埋下伏笔,并警示战后设计需平衡惩罚与重建。
凡尔赛体系体现了理想主义与现实政治的冲突,成为20世纪国际关系的重要教训。
启蒙运动
启蒙运动(17-18世纪)是欧洲以理性批判传统权威的思想革命,核心理念与代表人物如下:
-
思想基础
- 科学革命影响:牛顿力学与培根实证主义推动自然规律研究。
- 哲学先驱:笛卡尔理性主义、洛克经验论(白板说)与斯宾诺莎自然神论。
-
核心主张
- 理性与进步:伏尔泰倡导理性批判宗教迷信与专制;孔多塞提出人类精神进步史观。
- 自由与宽容:洛克论宗教宽容、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卢梭社会契约论。
- 世俗化:狄德罗《百科全书》系统传播科技与世俗知识,挑战教会权威。
-
地域特点
- 法国:沙龙文化促进思想交流,伏尔泰、卢梭著作直接冲击旧制度。
- 苏格兰:休谟怀疑论与亚当·斯密古典经济学。
- 德意志:莱辛倡导宗教宽容,康德定义“敢于认知”为启蒙真谛。
-
政治影响
- 美国独立宣言吸纳洛克自然权利思想。
- 法国大革命中的《人权宣言》体现启蒙原则,但雅各宾派专政暴露理性乌托邦风险。
启蒙运动奠定现代西方价值观,推动法律、教育与社会改革,但其普世主义也遭后现代主义批判。
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
封建制度(Feudalism)是中世纪欧洲政治与社会组织形态,以封土封臣关系为核心,其要素如下:
-
封臣契约
- 臣服礼:封臣跪拜宣誓效忠领主,领主授予采邑(fief)作为回报。
- 义务:封臣需提供军事服务(每年40天)、咨询(参加法庭)与金钱援助(如领主被俘赎金)。
-
层级结构
- 国王→公爵/伯爵→男爵→骑士,形成“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原则。
- 实际权力分散,领主在采邑内行使司法、征税与铸币权。
-
经济基础
- 采邑多为庄园农业,农奴劳动支撑骑士阶层军事义务。
- 封建赋税包括:继承税(relief)、婚姻税、助赎金。
-
衰落原因
- 货币经济发展促使领主以雇佣兵取代骑士服役。
- 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加强国王军事权威,逐步中央集权。
封建制度塑造了中世纪欧洲的分权政治与文化,但其术语直至近代才由学者系统化。
欧洲中世纪封建法
封建法是规范封臣与领主关系的法律体系,源于日耳曼习惯法与罗马法融合,其特点如下:
-
法律渊源
- 习惯法:各地惯例差异显著,如法国北部“习惯法区”与南部“成文法区”。
- 成文化:13世纪《耶路撒冷法典》、《萨克森明镜》系统记录封建权利与义务。
-
核心内容
- 采邑继承:长子继承制避免封地分割,无子时女继承需经领主同意。
- 监护权:未成年封臣的采邑由领主代管,并控制其婚姻。
- 叛国罪:封臣违背效忠誓言可被没收采邑。
-
司法实践
- 封建法庭审理采邑纠纷,上诉可至国王法庭。
- 英国《大宪章》(1215)限制国王任意没收采邑的权利。
-
历史影响
- 封建法中的契约精神影响近代宪法观念。
- 法国大革命后正式废除封建特权(1789年8月4日法令)。
封建法维护了中世纪社会秩序,但随民族国家兴起而逐渐融入公法体系。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赞助
文艺复兴时期(14-16世纪)的艺术创作依赖赞助人支持,其模式与影响如下:
-
赞助人类别
- 教会:教皇尤利乌斯二世委托米开朗基罗绘制西斯廷天顶画,布拉曼特设计圣彼得大教堂。
- 贵族家族:美第奇家族赞助布鲁内莱斯基、波提切利,科西莫一世成立佛罗伦萨艺术学院。
- 城市政府:威尼斯共和国委托提香创作总督宫壁画,彰显城邦实力。
-
赞助动机
- 宗教虔诚:资助教堂装饰以换取救赎,如弗朗切斯卡《真十字架传奇》。
- 政治宣传:肖像画与纪念碑美化统治者,如曼特尼亚为贡扎加家族作画。
- 人文主义理想:费德里科·达·蒙特费尔特罗在乌尔比诺宫廷汇集学者与艺术家。
-
合同与创作
- 合同明确主题、材料(如金蓝颜料费用)、完成时间与报酬方式。
- 艺术家地位提升,如达·芬奇受法兰西国王邀请居留昂布瓦兹。
-
文化影响
- 赞助竞争促进艺术创新,如佛罗伦萨与威尼斯画派技法交流。
- 印刷术推广使版画成为新兴赞助形式,如丢勒作品畅销欧洲。
艺术赞助机制推动了文艺复兴杰作的诞生,并塑造了近代艺术市场雏形。
拿破仑法典
《拿破仑法典》(1804年颁布)是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民法典,其原则与影响如下:
-
立法背景
- 法国大革命后法律混乱,拿破仑成立委员会整合罗马法与习惯法。
- 拿破仑亲自参与讨论,强调法典的清晰性与实用性。
-
核心原则
- 平等主义:废除长子继承制与封建特权,保障公民民事权利平等。
- 财产权绝对:明确私人财产不可侵犯,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 契约自由:协议双方自愿订立契约即具法律效力。
- 世俗婚姻:结婚只需民事登记,离婚允许(通奸、虐待等理由)。
-
结构创新
- 三编结构:人法、物法、债法,逻辑严密且语言通俗。
- 兼顾革命理想与传统习惯,如保留嫁妆制度但限制父权。
-
全球影响
- 随拿破仑战争推广至意大利、荷兰、莱茵联邦。
- 影响路易斯安那民法典、日本明治民法与拉丁美洲多国立法。
《拿破仑法典》奠定了大陆法系基础,其精神延续至《德国民法典》等后世立法。
欧洲中世纪城市自治
中世纪城市自治(11-13世纪)是市民通过斗争获得自我管理权的运动,其过程与形式如下:
-
自治起源
- 经济动力:长途贸易复兴(如香槟集市)促使商人聚集,形成市集城镇。
- 法律手段:市民向领主赎买特许状(charter),或通过武装反抗(如琅城公社起义1112年)。
-
自治机构
- 市议会:由商人行会选举产生,行使立法、税收与司法权。
- 城市法庭:依据城市法审判,强调商人习惯(如快速裁决贸易纠纷)。
- 民兵组织:城市武装防御领主干涉,如佛罗伦萨市民军。
-
典型模式
- 意大利城邦:威尼斯、热那亚建立共和国,完全独立于神圣罗马帝国。
- 帝国自由市:德国科隆、纽伦堡享有关税特权与铸币权。
- 法国公社:圣康坦等城市获有限自治,仍向国王效忠。
-
历史意义
- 促进资本主义萌芽,行会规范手工业与商业竞争。
- 大学与文化发展脱离教会控制,如博洛尼亚大学由学生行会管理。
城市自治运动削弱了封建割据,为近代民族国家兴起准备条件。
维也纳会议
维也纳会议(1814-1815)是拿破仑战争后重组欧洲秩序的国际会议,其原则与成果如下:
-
主导国家与人物
- 四大国:奥地利(梅特涅)、英国(卡斯尔雷)、俄国(亚历山大一世)、普鲁士(哈登堡)。
- 法国:塔列朗利用正统原则参与决策,避免过度削弱。
-
核心原则
- 正统主义:恢复战前王朝合法性,如波旁王朝复辟法国、西班牙。
- 均势平衡:削弱法国至1792年边界,加强周边国家(如荷兰合并比利时)。
- 补偿原则:瑞典将芬兰割让俄国,获得挪威;普鲁士获得萨克森北部。
-
领土安排
- 德意志邦联:取代神圣罗马帝国,由39个邦组成松散联盟。
- 波兰问题:华沙公国改为波兰王国,由俄国沙皇兼领。
- 殖民地再分配:英国保留锡兰、开普殖民地,强化全球霸权。
-
后续机制
- 神圣同盟:俄奥普君主联合镇压革命(如1820年那不勒斯起义)。
- 四国同盟:定期会议维持体系(如亚琛会议1818)。
维也纳会议奠定19世纪欧洲长期和平,但压抑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诉求,导致1830-1848年革命浪潮。
欧洲中世纪封建军事契约
封建军事契约是封臣向领主提供骑士服役的法律协议,其内容与演变如下:
-
契约条款
- 服役期限:通常每年40天,超期需领主支付费用或封臣自愿延长。
- 兵力规模:根据采邑大小决定,如一名骑士需自备马匹、铠甲与扈从。
- 服役范围:限于领主领地内防御或特定远征(如十字军)。
-
契约形式
- 书面协议:早期为口头宣誓,13世纪后出现详细文书规定装备与报酬。
- 代役与赎金:封臣可支付“盾牌钱”代替服役,领主用以雇佣职业士兵。
-
历史演变
- 诺曼征服:英格兰《末日审判书》(1086)记录骑士义务数量。
- 百年战争:英国大量使用长弓手与雇佣兵,骑士契约重要性下降。
-
制度影响
- 军事义务与土地绑定维持了封建阶层稳定性。
- 货币化推动常备军制度,终结骑士军事垄断。
封建军事契约是封建制度的核心环节,其衰落标志中世纪战争形态向近代转型。
欧洲宗教战争
宗教战争(16-17世纪)是新教与天主教冲突引发的系列战争,典型案例如下:
-
法国宗教战争(1562-1598)
- 胡格诺派与天主教联盟:吉斯公爵屠杀新教徒(瓦西大屠杀1562),圣巴托洛缪大屠杀(1572)导致数万人死亡。
- 波旁王朝妥协:亨利四世改宗天主教,颁布《南特敕令》(1598)授予新教徒有限信仰自由。
-
三十年战争(1618-1648)
- 阶段演变:
- 波西米亚起义(1618-1625):新教贵族抛窗事件,白山战役后哈布斯堡胜利。
- 丹麦介入(1625-1629):华伦斯坦击败克里斯蒂安四世。
- 瑞典参战(1630-1635):古斯塔夫二世战术革新,且吕岑会战阵亡。
- 法国主导(1635-1648):黎塞留支持新教阵营打击哈布斯堡。
-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教随固定原则,承认加尔文宗,削弱帝国中央权力。
- 阶段演变:
-
其他冲突
- 八十年战争:尼德兰反抗西班牙统治,联合共和国独立(1648)。
- 英国内战:清教徒与国教会斗争交织王权争端(1642-1651)。
宗教战争导致欧洲人口锐减与领土重组,并推动国际法与世俗主权观念发展。
欧洲中世纪骑士制度
骑士制度是中世纪贵族军事与行为规范体系,其培养、准则与衰落如下:
-
骑士培养
- 侍童阶段(7-14岁):学习礼仪、马术与宗教知识。
- 扈从阶段(14-21岁):侍奉领主,掌握武器技能,战时持盾随行。
- 授剑仪式:由领主或教士主持,宣誓守护教会、扶助弱者。
-
行为准则
- 骑士精神:英勇、忠诚、慷慨与宫廷爱情(如亚瑟王传说)。
- 实战作用:重骑兵冲锋为战场核心战术,但需步兵配合(如十字军)。
-
社会地位
- 骑士阶层可通过战功晋升,但装备费用高昂(相当于20头牛)。
- 骑士文学(如《罗兰之歌》)美化其形象,掩盖实际劫掠行为。
-
制度衰落
- 长弓、弩与火药武器削弱骑兵优势(如克雷西战役1346)。
- 雇佣兵兴起与封建军事契约解体,骑士转为荣誉爵位。
骑士制度虽在军事上过时,但其文化影响延续至近代贵族观念与文学传统。
马其顿王朝
马其顿王朝(867-1056年)是拜占庭帝国黄金时代,其政治与文化成就如下:
-
王朝建立
- 巴西尔一世刺杀米海尔三世夺权,虽出身马其顿地区,实为亚美尼亚血统。
- 终结破坏圣像运动后的动荡,重建中央集权。
-
军事扩张
- 东方战线:收复叙利亚北部、亚美尼亚,击退阿拉伯法蒂玛王朝。
- 巴尔干政策:巴西尔二世(保加利亚屠夫)1014年歼灭保加利亚军队,兼并其地。
- 海军霸权:收复克里特、塞浦路斯,控制东地中海商路。
-
法律与文化
- 立法改革:巴西尔一世颁布《法律手册》,利奥六世编撰《巴西尔法典》。
- 学术繁荣:君士坦丁七世赞助百科全书编撰,佛提乌建立高等学院。
- 艺术成就:圣索菲亚大教堂马赛克修复,希腊化风格复兴。
-
衰落原因
- 军事贵族(杜卡斯家族)土地兼并导致军区制瓦解。
- 1071年曼齐克特战役败于塞尔柱突厥,丧失小亚细亚。
马其顿王朝使拜占庭重现罗马辉煌,但其崩溃预兆帝国衰亡。
欧洲中世纪行会
行会是中世纪城市中手工业者与商人的垄断组织,其功能与结构如下:
-
行会类型
- 商人行会:控制城市贸易权,如汉萨同盟的跨国商业网络。
- 手工业行会:按行业划分(如纺织、金匠),制定生产标准与价格。
-
内部等级
- 学徒:无偿学习技艺5-7年,受行会大师监护。
- 工匠:领取工资受雇,须提交“杰作”申请大师资格。
- 大师:拥有作坊与工具,参与行会管理。
-
经济职能
- 质量监管:检查产品尺寸、材料,销毁劣质品。
- 价格垄断:限制作坊规模与学徒数量,避免竞争。
- 福利互助:为成员提供丧葬、医疗援助。
-
政治角色
- 行会代表进入市议会,如佛罗伦萨七大行会主导政权。
- 组织城市庆典与宗教游行(如伦敦同业公会)。
-
衰落原因
- 包买商制度打破行会生产限制,原工业化生产兴起。
- 重商主义政策与工业革命彻底瓦解行会体系。
行会保障了中世纪城市经济秩序,但僵化规则最终阻碍技术革新。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结束三十年战争,确立现代国际体系基石,其条款与意义如下:
-
主要条约
- 《奥斯纳布吕克条约》:皇帝斐迪南三世承认瑞典领土与赔偿。
- 《明斯特条约》:西班牙承认荷兰独立,法国获得阿尔萨斯(非斯特拉斯堡)。
-
核心原则
- 主权平等:各国不论大小享有内政与外交自主权,否认教皇与皇帝超国家权威。
- 宗教宽容:加尔文宗与路德宗获合法地位,教随固定原则以1624年为基准年。
- 领土调整:瑞典获得西波美拉尼亚与波罗的海港口,勃兰登堡获得东波美拉尼亚。
-
德意志重组
- 神圣罗马帝国诸侯获完整缔约权,帝国名存实亡。
- 承认瑞士与荷兰独立为永久中立国。
-
历史影响
- 开创通过国际会议解决争端的先例。
- 民族国家成为国际行为主体,殖民扩张与条约体系全球化。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直至法国大革命才被挑战,但其主权概念延续至今。
欧洲中世纪封建继承法
封建继承法规范采邑与爵位的传递规则,其演变与地区差异如下:
-
继承原则
- 长子继承制:避免封地分割,幼子从事神职或骑士冒险。
- 女性继承:无子时女儿可继承,但领主控制其婚姻(如阿基坦的埃莉诺)。
- 血缘优先:私生子无继承权,需教皇特许(如征服者威廉)。
-
地区变体
- 法国:南部受罗马法影响允许遗嘱指定,北部严格遵循长子继承。
- 英国:《大宪章》规定继承税不得超过100英镑,限制国王勒索。
- 德意志:选帝侯领地不可分割,但中小贵族实行均分继承(如韦廷家族)。
-
继承冲突
- 英法百年战争:爱德华三世以母系血缘主张法国王位,遭萨利克法拒绝。
- 玫瑰战争:约克与兰开斯特家族争夺爱德华三世后代继承权。
-
衰落与改革
- 罗马法复兴推动遗嘱自由,如英国《遗嘱法》(1540)。
- 法国大革命废除长子继承制,确立子女平等分配原则。
封建继承法维护了封建秩序稳定性,但亦成为王朝战争的导火索。
维也纳体系
维也纳体系(1815-1848)是拿破仑战争后由梅特涅设计的保守主义秩序,其机制与崩溃如下:
-
体系支柱
- 四国同盟:英俄奥普定期会议(亚琛、特罗保、维罗纳)干预欧洲事务。
- 神圣同盟:俄奥普以基督教原则镇压革命,英国不参与。
-
镇压案例
- 意大利革命:1821年奥军镇压那不勒斯立宪革命。
- 西班牙干涉:1823年法军恢复斐迪南七世绝对权力。
- 德意志诸邦:卡尔斯巴德法令(1819)审查大学与报刊。
-
体系裂痕
- 英国脱离:坎宁支持希腊独立(1827)与拉丁美洲反西斗争,反对集体干涉。
- 东方问题:俄奥在巴尔干竞争,削弱保守阵营团结。
-
崩溃原因
- 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推翻波旁王朝,比利时独立违反维也纳领土安排。
- 1848年革命浪潮冲击梅特涅体制,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不可逆转。
维也纳体系短暂维持了欧洲和平,但压抑社会变革动力,最终被民族国家浪潮淹没。
欧洲中世纪修道院
修道院是中世纪宗教、经济与学术中心,其制度与功能如下:
-
修会规则
- 本笃会:529年圣本笃创立“祈祷与劳动”准则,强调自给自足。
- 克吕尼改革:10世纪反对世俗化,强调灵修与艺术,引发熙笃会更严格改革。
- 托钵修会:13世纪方济各会与多明我会深入城市布道。
-
经济职能
- 农业开拓:修士排水垦荒(如荷兰沼泽)、推广三田制与葡萄种植。
- 手工业:抄写室制作泥金手稿,酿酒坊(如香槟区)技术领先。
- 知识保存:比德《英吉利教会史》、埃里金纳翻译希腊文献。
-
社会服务
- 医院与客栈:收治病人与朝圣者(如圣伯纳德山口 hospice)。
- 教育:修道院学校培养 clergy,如查理曼帝国宫廷学校师资。
-
衰落与批判
- 黑死病后修士数量锐减,腐败现象(如出售圣物)遭人文主义者抨击。
- 宗教改革时期大量修道院被解散(如英国1536-1541)。
修道院是黑暗中世纪的文明灯塔,其遗产体现于欧洲农业、教育与慈善制度。
文艺复兴
文艺复兴(14-17世纪)是欧洲古典文化复兴与创新时期,其阶段与领域如下:
-
意大利起源
- 人文主义:彼特拉克搜集古罗马手稿,瓦拉用语文学揭穿《君士坦丁赠礼》伪作。
- 艺术革命:布鲁内莱斯基透视法、马萨乔明暗技巧、多纳泰罗古典雕塑。
- 美第奇家族:科西莫与洛伦佐赞助柏拉图学院,融合新柏拉图主义。
-
北方文艺复兴
- 基督教人文主义:伊拉斯谟《愚人颂》讽刺教会,主张内心信仰。
- 油画技术:凡·艾克兄弟改进油画颜料,扬·范·艾克《根特祭坛画》写实极致。
- 印刷术影响:古登堡圣经(1455)推动思想传播,丢勒版画融合意大利技法。
-
科学进展
- 天文学:哥白尼日心说(1543)、伽利略望远镜观测。
- 解剖学:维萨里《人体构造》纠正盖伦错误。
-
历史评价
- 布克哈特提出“人的发现”与“世界的发现”论点。
- 现代学者强调中世纪延续性,如12世纪文艺复兴基础。
文艺复兴开启现代西方文明,但其社会变革限于精英阶层,大众生活改善有限。
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1618-1648)是欧洲首次大规模国际战争,兼具宗教与政治冲突性质,其阶段与影响如下:
- 战争阶段
- 波西米亚阶段(1618-1625):新教贵族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