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市舶使》
字数 630 2025-11-22 13:30:18
《唐代市舶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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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背景:海上丝绸之路的繁荣
唐代海上贸易空前活跃,广州、泉州、扬州成为重要外贸港口。阿拉伯、波斯、东南亚商船满载香料、珠宝、药材来华,换取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这种贸易被归入“朝贡贸易”体系,外商需经官方许可方可交易。 -
机构设立:市舶使的诞生与职责
为管理海上贸易、征收关税并维护国家安全,唐玄宗开元年间(713-741)首次设立市舶使,常由宦官或地方官员兼任。其核心职能包括:- 征舶税:对进口货物征收“舶脚”(关税)
- 禁榷制度:对珍稀商品(如象牙、犀角)实行官府专买
- 贸易监督:核验商船文书,防止违禁品流通
- 外交接待:安排外商觐见流程,维护朝贡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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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实例:广州港的管理模式
以最大外贸港广州为例,市舶使与岭南节度使协同工作。当外国商船抵港,市舶司官员先登船查验货物清单,抽取30%实物税,对官方专营商品按议价收购,剩余货物才允许民间交易。这种“先官后私”模式保障了朝廷利润。 -
制度演变:从唐代到宋代的深化
唐代市舶使制度尚属初创,至宋代发展为完整的市舶司制度,形成《市舶条法》等法规。唐代实践为后世海外贸易管理奠定基础,其“抽解”“博买”等征税方式被宋元沿袭,成为古代海关制度的雏形。 -
历史影响:经济与文化的双重意义
市舶制度使唐代获得巨额财政收入,仅广州年入关税曾占全国财政的1/40。同时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伊斯兰教、景教通过贸易口岸传入,中国陶瓷技术亦借此传至阿拉伯世界。该制度体现了唐代对外开放的制度化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