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瑷珲条约》
字数 495 2025-11-16 02:52:28
《瑷珲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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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签署背景
1858年5月28日,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与俄国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瑷珲城签订《瑷珲条约》。此时正值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进攻天津,威胁北京,俄国趁清廷陷入内外交困之际,以“调停”为名武力胁迫谈判。俄军早在1850年代已非法占领黑龙江下游地区,并在北岸建立军事据点。 -
条约核心内容
- 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公里领土划归俄国,仅江东六十四屯保留中国永久居住权及管辖权。
- 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约40万平方公里土地改为中俄共管(后于1860年《北京条约》中被俄国完全吞并)。
- 黑龙江、乌苏里江仅允许中俄两国船只航行,俄国获得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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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的非法性
奕山在未获清廷授权情况下签署条约,咸丰帝拒绝批准并将其革职。但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最终确认《瑷珲条约》条款,形成法律既成事实。俄国通过该条约一次性夺取中国领土面积相当于法德两国总和。 -
历史影响
- 中国丧失日本海出海口,东北腹地直接暴露于俄国威胁下。
- 俄国远东开发获得重要地理基础,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建设成为太平洋舰队基地。
- 晚清领土危机加剧,刺激后续“移民实边”政策的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