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法典》
字数 607 2025-11-16 02:57:44
《汉谟拉比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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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谟拉比法典》是公元前18世纪由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约公元前1792-前1750年在位)颁布的法律文集,刻在一根高2.25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石柱顶端浮雕显示汉谟拉比从坐于王座上的太阳神沙马什手中接受权杖,象征君权神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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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原立于巴比伦城,约公元前12世纪被埃兰人作为战利品运至苏萨(今伊朗境内)。1901年法国考古队在苏萨遗址发掘出土,现存于巴黎卢浮宫博物馆。石柱表面部分条文因磨损缺失,但通过其他遗址发现的泥板抄本得以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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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正文包含282条法律,采用阿卡德语的楔形文字刻写。结构分为三部分:序言宣示汉谟拉比受命于神建立正义;正文涵盖财产、贸易、婚姻、债务、伤害等民事与刑事条款;结语强调法典永恒性并诅咒破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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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体现"同态复仇法"(如第196条"以眼还眼"),但具体处罚依社会等级划分:自由民、平民和奴隶适用不同标准。例如伤害奴隶只需赔偿损失,而冒犯贵族则处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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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反映了古巴比伦社会经济结构:包括土地租赁、灌溉管理、银贷利息(20%)、大麦贷利息(33.3%),以及保护妇女财产权、规范继承顺序等条款。其中第109条记载了最早的白酒打假法——若酒馆掺水将被溺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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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价值在于:这是迄今保存最完整的早期成文法典,比《十二铜表法》早约1200年。虽非最早法律文献(此前有《乌尔纳姆法典》),但其系统性与完整性成为研究古代近东法律、社会及语言的核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