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货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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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渊源与前期货币
隋朝建立后为整顿南北朝混乱币制,于开皇元年(581年)推行新五铢钱,史称“隋五铢”。该钱每千文重四斤二两,规定“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以上方可流通”,并在全国各关置样钱,不合格钱币没收熔毁。此举初步统一了北方货币,但南朝陈仍沿用鹅眼钱等劣币,直至589年隋灭陈后,才真正实现全国币制统一。 -
唐代币制改革与开元通宝
武德四年(621年)唐高祖废隋五铢,始铸“开元通宝”,标志着中国货币由纪重货币向通宝币制转变。新钱每文重一钱(约4克),十文重一两,开创十进制衡法体系。钱文由欧阳询书写,采用隶、篆、八分体,形制成为后世铸钱典范。朝廷在洛、并、幽、益等州设立钱监,实行中央集中铸币制度。 -
绢帛的货币职能与钱帛兼行
唐代实行“钱帛兼行”的二元货币体系。绢帛作为法定货币,与铜钱并行流通,大宗交易多用绢帛计算。天宝年间全国绢帛岁入曾达740万匹,敦煌文书常见“绢X匹折钱X文”的记载。这种制度缓解了铜钱短缺问题,但也因绢帛质量参差逐渐显现弊端。 -
安史之乱后的货币危机
乾元元年(758年)肃宗推行“乾元重宝”当十钱,次年又铸“重轮乾元”当五十钱,引发严重通货膨胀,“米斗七千,饿死者满道”。唐代宗即位后恢复开元通宝制度,但私铸盛行出现“轻小恶钱”,江淮地区出现剪边钱(凿取铜边牟利),货币体系趋于混乱。 -
中晚唐货币政策演变
建中元年(780年)两税法规定以钱计税,加剧了“钱重物轻”现象。贞元九年(793年)张滂奏请禁断铜器铸造,增加钱币供应。长庆元年(821年)玄宗敕令限制蓄钱,规定私藏不得超过5000贯。武宗会昌五年(845年)灭佛时熔寺院铜器铸“会昌开元”,背文标注铸地州名(如扬、鄂、蓝等),是唐代最后一次大规模铸币。 -
货币经济的影响与终结
唐代货币体系促进了飞钱(早期汇票)的产生,各道进奏院在长安开展汇兑业务。随着白银逐渐进入流通领域和藩镇割据导致的铸币权分散,唐代货币体系最终在五代十国时期瓦解,为宋代纸币和银铜并行制度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