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常平仓》
字数 689 2025-11-25 06:17:43
《隋唐时期的常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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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与起源
常平仓是隋唐时期政府为调节粮价、备荒赈灾而设立的官仓制度。"常平"意为"持续稳定",其思想源于战国李悝的"平籴法",汉代正式出现"常平仓"名称。隋唐继承前代经验,将常平仓纳入国家财政体系,通过丰年购粮储存、荒年平价售粮的方式维持粮食市场稳定。 -
隋代常平仓的建制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在陕州(今河南陕县)设立常平仓,首次将其推广至全国。隋炀帝大业年间,常平仓与洛口仓、回洛仓等大型官仓共同构成粮食储备网络。但隋末战乱导致仓制崩坏,多数仓窖在动荡中被劫掠或废弃。 -
唐代制度完善与运作
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年)重建常平仓,规定京师设常平署,各州设常平仓,由仓曹参军管理。具体运作包括:- 平籴平粜:粮贱时加价收购(籴),粮贵时减价出售(粜)
- 资金保障:唐玄宗开元七年(719年)下令拨付本钱"常平仓本",每州约3000至1万贯
- 仓储标准:据《唐六典》载,仓容分三等,上州3万石,中州2万石,下州1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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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盛时期的职能扩展
开元天宝年间,常平仓与义仓(救灾专用仓)形成互补体系。常平仓重点平抑粮价,义仓侧重赈济贫民。唐代宗时期推行"青苗钱"制度,将地税附加款纳入常平本钱,使资金来源多元化。敦煌文书《唐天宝年间敦煌郡会计牒》记载了当地常平仓存粟麦的具体数据。 -
衰落与演变
安史之乱后,常平仓因藩镇割据、财政拮据逐渐衰败。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实行两税法时,曾试图恢复常平仓,但地方多挪用仓本充军费。北宋时王安石推行"青苗法",实为常平仓制度的改良,可见其影响延续至后世。该制度对古代东亚国家如日本平城京的常平仓亦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