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家庭生活与性别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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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作为经济生产单位:在17-18世纪的北美殖民地,家庭是基本的经济组织。典型家庭从事自给性农业生产,家庭成员根据性别和年龄分工:男性负责开荒、耕种、木工和牲畜饲养;女性管理菜园、乳制品加工、纺织缝纫、食物保存及家禽养殖。儿童从5-6岁起参与捡柴、提水、照看弟妹等劳动,这种模式在新英格兰、中大西洋和南部殖民地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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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框架下的性别权利:殖民地继承英国普通法传统,实行"妇女法律身份合并原则"——已婚女性无法独立拥有财产、签订合同或提起诉讼。寡妇可获得丈夫遗产的1/3使用权(寡妇产),未婚女性虽享有产权但交易仍受父兄监督。新英格兰清教徒殖民地允许女性以"被遗弃"为由提出离婚,中部殖民地贵格会承认男女在宗教集会中的平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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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空间与物质文化:典型农舍包含中央壁炉(烹饪/取暖核心)、阁楼睡眠区和多功能主屋。女性通过纺车、搅乳器、铸铁锅等工具创造家庭财富,男性使用犁具、刨床等维持农业生产。家具制作体现性别协作:男性打造床架桌椅,女性缝制床帷坐垫,这种物质文化在18世纪随着商业发展逐渐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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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传承与技能培养:女孩通过母亲学习乳酪制作、草药医学和纺线技术,男孩跟随父亲掌握农事季节规律、工具修理和土地测量。新英格兰地区因宗教需求出现识字教育,女孩多在"妇孺学校"学习基础读写,但高等教育机构如哈佛学院仅对男性开放。贵格会等教派推广两性平等教育,促成18世纪女性识字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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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革与角色演变:18世纪消费革命带来家庭生活转变:商店购买的陶瓷器皿减轻女性家务负担,时钟规范劳动时间。大觉醒运动催生女性宗教领袖,如萨拉·奥斯本在宗教复兴中的领导作用。战争时期男性缺席促使女性临时管理种植园、经营商铺,为19世纪女性权利运动埋下伏笔。殖民地末期,城市中产家庭开始出现"分离领域"观念雏形——男性参与公共事务,女性专注家庭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