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的常平仓
字数 635 2025-11-27 05:08:11
宋元时期的常平仓
常平仓是宋元时期政府为调节粮价、储粮备荒以保障社会秩序而设立的粮仓制度。其运作核心是在丰年粮价低时购入粮食储存,在荒年粮价高时平价售出,以此平衡市场,缓解民生困难。
宋代常平仓制度在继承前代基础上趋于完善。北宋初年,朝廷在各路(行政区划)普遍设立常平仓,由提举常平司专管,本钱由中央拨付。收购标准为“谷贱增市价而籴”,即市场价过低时加价收购以保护农民;出售原则为“谷贵减市价而粜”,即市场价过高时降价销售以平抑物价。仓粮还用于借贷给农民作种子,秋收后归还。王安石变法期间,常平仓资金曾作为“青苗钱”本钱,但后期因管理混乱削弱了赈济功能。南宋时,常平仓与义仓等功能逐渐混合,但仍坚持“平准”理念,如朱熹在地方实践中强调仓粮循环更新。
元代常平仓制度融合汉蒙特色。世祖至元六年(1269年)正式复设常平仓,于各路府州建仓,本钱由官府划拨,严禁挪用。收购时强调“丰年米贱,官为增价籴之”,出售时则“歉年米贵,官为减价粜之”。为避免腐败,元政府规定仓粮需定期轮换(“每年验数易换”),并建立稽查制度。然而,元代常平仓实际覆盖不均,在腹里地区(京畿周边)较有效,而偏远地区常因官吏渎职或资金不足形同虚设。后期因纸币贬值、战乱频发,常平仓储粮逐渐萎缩。
宋元常平仓的设立强化了国家经济调控能力,其“平价籴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商囤积居奇,成为传统荒政体系的核心。但因官僚腐败、资金短缺等问题,实际效果常打折扣,这一矛盾凸显了古代国家干预经济面临的普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