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
字数 765 2025-11-16 10:21:21
《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战败后,与英、法、俄三国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它标志着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终结,并深化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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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签订的背景
- 1856年,英国与法国以"亚罗号事件"和"马神甫事件"为借口,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1858年,清军战败后被迫签订《天津条约》,但条约中部分条款(如公使驻京、内地游历)引发咸丰帝的强烈不满。
- 1859年,英法联军护送公使进京换约时,因通行路线问题与大沽炮台清军冲突,联军受挫。1860年,英法联军扩大战争,攻陷天津,进军北京,咸丰帝逃往承德避暑山庄。
- 联军占领北京后,焚毁圆明园作为报复,清廷被迫以恭亲王奕䜣为全权代表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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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主要内容
- 对英条约:
- 确认《天津条约》完全有效;
- 增开天津为通商口岸;
- 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今香港九龙半岛南部)给英国;
- 赔款增至800万两白银。
- 对法条约:
- 除获得与英国相同的权益外,增加传教士在各省租买土地、建造教堂的权利;
- 赔款同样为800万两白银。
- 对俄条约:
- 俄国以"调停有功"为由,迫使清政府签订《中俄北京条约》,承认此前《瑷珲条约》中割让的黑龙江以北领土,并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约40万平方公里土地划归俄国。
- 对英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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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的连锁影响
- 主权进一步丧失:通商口岸深入华北,外国势力开始干预中国内政;传教士特权导致此后教案频发。
- 领土危机加剧:俄国通过条约掠夺中国东北大片领土,为后续东北亚冲突埋下伏笔。
- 清政府权力结构变化:咸丰帝死后,奕䜣与慈禧太后联合发动辛酉政变,开始"借师助剿"联合外国势力镇压太平天国,中外关系进入暂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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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定位
《北京条约》与《天津条约》共同构成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的殖民体系框架,使中国彻底沦为列强共同支配的对象,同时加速了清王朝内部改革派(如洋务运动)的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