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萧条中的企业垄断与反垄断政策
字数 893 2025-11-28 12:15:39
大萧条中的企业垄断与反垄断政策
第一步:理解垄断的基本概念及其经济影响
垄断指单一企业或少数企业控制特定行业的生产与销售,从而操纵价格和产量。在大萧条前,美国许多行业(如钢铁、石油、汽车)已形成垄断或寡头格局。垄断企业通过限制产量、维持高价获取超额利润,但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消费者负担加重,并抑制技术创新。例如,1929年美国200家最大非金融企业控制了约40%的国民经济资源。
第二步:大萧条如何暴露垄断的弊端
1929年经济危机爆发后,垄断企业为维持利润大幅削减产量并裁员,同时拒绝降低商品价格。这导致以下恶性循环:
- 工人失业率攀升(1933年达25%)削弱社会购买力;
- 农产品与工业品价格剪刀差扩大(农业收入1929-1932年下降60%);
- 通货紧缩与生产过剩并存,垄断企业通过人为稀缺性加剧经济僵化。
第三步:罗斯福新政的反垄断政策框架
1933年起,美国政府通过立法与行政手段系统性遏制垄断:
- 《全国工业复兴法》(1933):初期允许企业联合定价,但1935年被最高法院判定违宪;
- 《罗宾逊-帕特曼法案》(1936):禁止大企业通过价格歧视挤压中小竞争者;
- 《临时国家经济委员会》(1938):历时4年调查1200家企业,揭露钢铁、化工等行业的垄断协议;
- 司法部反垄断司强化执法(1933-1939年提起215起诉讼,较1920年代增长3倍)。
第四步:反垄断政策的经济效果与争议
- 积极影响:打破部分行业价格同盟(如玻璃、水泥),推动中小企业复苏(1939年小企业数量比1933年增长18%);
- 局限性:大企业仍通过专利壁垒、垂直整合规避监管,汽车制造业集中度(福特/通用/克莱斯勒)1939年仍达90%;
- 理论争议:芝加哥学派批评过度干预会抑制规模经济,而制度学派主张结构性分拆垄断企业。
第五步:垄断监管的长期制度遗产
大萧条时期的反垄断实践奠定了现代竞争政策基础:
- 确立"合理原则"替代"本身违法原则",注重经济效率分析;
- 1938年任命瑟曼·阿诺德为反垄断司长,首创经济学与法学协同的执法模式;
- 为1945年"美国铝业公司案"确立"垄断化"判定标准提供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