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帕塔与墨西哥农民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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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前的墨西哥农村结构
墨西哥在波菲里奥·迪亚斯独裁时期(1876-1911),农村土地通过《荒地法》和《垦殖法》被大规模私有化。传统村社土地被剥夺,形成大庄园制,95%的农民失去土地。外资控制的咖啡、甘蔗种植园强制使用债役农制,农民因债务被永久束缚在土地上。此阶段的经济增长以农民赤贫化为代价,为革命奠定社会基础。 -
埃米利亚诺·扎帕塔的早期动员
莫雷洛斯州的甘蔗种植园农民在扎帕塔领导下,于1911年3月发布《阿亚拉计划》。该文件首次提出"土地与自由"口号,要求归还被侵占的村社土地,主张"谁耕种的土地归谁所有"。扎帕塔军(解放军)由印第安农民和梅斯蒂索混血农民组成,采用游击战术控制莫雷洛斯州山区,建立地方自治机构。 -
农民革命与宪政主义的冲突
1913年马德罗遇刺后,扎帕塔与比利亚的北方农民军虽曾与卡兰萨宪政派结盟,但《阿亚拉计划》修正版(1914)明确拒绝宪政派温和土改方案。农民军一度占领墨西哥城,却因缺乏全国执政纲领撤退。1915年卡兰萨颁布《土地法》争取民众支持,实则通过宪法第27条将土地国有化,削弱农民军诉求。 -
革命体制对农民运动的收编与镇压
1919年扎帕塔遭暗杀后,奥夫雷贡政府通过1920年《阿瓜普列塔计划》部分兑现土改承诺。1934年卡德纳斯执政时期真正分配4500万公顷土地,但建立集体村社(ejido)制度将农民纳入国家控制体系。扎帕塔主义最终被制度革命党(PRI)吸纳为象征性遗产,原始自治诉求被消解。 -
历史影响与符号化演变
扎帕塔形象在1994年恰帕斯萨帕塔民族解放军运动中重生,现代运动将传统土地诉求与自治权、反全球化结合。墨西哥1917年宪法第27条在1992年被新自由主义修改,允许村社土地买卖,标志着革命土改制度的终结,但扎帕塔主义仍作为拉丁美洲农民权利的标志性符号持续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