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行会组织》
字数 811 2025-11-29 18:26:02
《隋唐时期的行会组织》
第一步:行会的定义与基本性质
隋唐时期的“行”是指同一行业商户在特定城市中形成的组织,具有地域性与行业性双重特征。“行”既是市场管理单位,也是官府征派徭役的媒介。长安东市、西市各有220行,洛阳南市有120行,每行设有“行头”(或称行首)负责与官府对接。
第二步:行会的形成背景与经济基础
- 坊市制度约束:官府对市场实行严格空间管制,同业商铺需集中设在指定区域,为行会形成提供地理条件
- 官府管理需求:通过行头征收市税(如建中三年开征的除陌钱)、平抑物价、采购官需物资(称“和市”)
- 手工业专业化:丝织业有绢行、织锦行,金属加工业有金银行,餐饮业有酒行、食饭行等
第三步:行会的组织结构与职能演变
早期(隋至唐前期):
- 行头由官府指定富户担任
- 主要承担应付官差、分配徭役
- 制定行业质量标准(如织物尺寸、金属成色)
中期(开元天宝年间):
- 出现“行会契”等自发约束文件
- 开始协调原料采购与产品定价
- 形成行业神崇拜(冶铸业祭太上老君,染织业祭葛洪)
第四步:行会与官府关系的双重性
-
协作层面:
- 代收商税(德宗时期行包税制“包额制”)
- 为宫廷采办“宫市”物资
- 配合平准署调节市场
-
对抗层面:
- 永贞年间长安绢行联合抵制宫市强购
- 大历十二年(777年)长安酒行罢市抗议榷酒钱
- 通过“行贴”制度限制外来商人经营
第五步:行会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 技术传承:实行师徒契约制,规范技艺传授(敦煌文书P.4979号记载酒行拜师契)
- 资本运作:出现“行本”共同基金,用于集体采购(吐鲁番文书见“彩帛行本钱”记载)
- 城市社会:形成以行业划分的社火组织(洛阳龙门石窟天宝九载《丝行造像记》)
第六步:行会的历史演变与衰落
晚唐时期:
- 坊市制瓦解导致行业地域性减弱
- 飞钱、柜坊出现冲击传统行业融资
- 黄巢起义后长安东西市行会体系崩溃
五代宋初:
- 部分行会转型为“团行”
- 行业神祭祀转化为行业庙会
- 留存的行规被吸收进《天圣令·关市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