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律例》
字数 720 2025-12-01 01:22:18

《各国律例》

《各国律例》是清代国际法著作,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翻译。该书原作为瑞士法学家瓦特尔所著《万国法》,丁韪良节选部分内容编译成中文,1864年由京师同文馆刊印。这是中国首次系统引入西方国际法体系,标志着清政府对现代外交规则的初步认知。

编译背景涉及两次鸦片战争后的外交困境。清政府在《南京条约》《天津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签订过程中,因不熟悉国际规则屡受损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后,急需通晓外交律例的人才。1863年,丁韪良向恭亲王奕䜣呈递《万国法》译本,奕䜣指派四位章京协助润色,最终定名《各国律例》。

内容结构分为四卷:第一卷论主权与外交,阐释国家平等、使节权利;第二卷述战时法规,包括中立国义务、战俘待遇;第三卷涉及条约缔结与遵守;第四卷收录海洋法及贸易规则。书中强调"主权在民""公使不可侵"等原则,但删减了原著中涉及民主制度的章节。

历史应用体现于"普丹大沽口事件"。1864年普鲁士军舰在渤海湾扣押丹麦商船,清政府援引该书"领海主权"条款抗议,迫使普鲁士释放船只并赔偿。此事促成总理衙门资助刊印三百部分发各省,成为外交官员参考书。

影响维度包括三方面:法律层面,为《万国公法》全译本奠定基础;教育层面,同文馆将其设为必修课,张斯桂、汪凤藻等早期外交官皆受其训练;思想层面,突破"华夷秩序"观念,推动郭嵩焘、薛福成等使臣重新审视宗藩体系。但书中部分译法如"主权"对应"自主之权",仍保留传统天下观痕迹。

版本流变反映认知深化。1877年同文馆推出增订版,增补日内瓦公约内容;1880年代江南制造局、广学会相继翻印;1898年梁启超在《西学书目表》中将其列为"政法必读",最终汇入《新学伪经考》所批判的"西学中源"论争场域。

《各国律例》 《各国律例》是清代国际法著作,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翻译。该书原作为瑞士法学家瓦特尔所著《万国法》,丁韪良节选部分内容编译成中文,1864年由京师同文馆刊印。这是中国首次系统引入西方国际法体系,标志着清政府对现代外交规则的初步认知。 编译背景涉及两次鸦片战争后的外交困境。清政府在《南京条约》《天津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签订过程中,因不熟悉国际规则屡受损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后,急需通晓外交律例的人才。1863年,丁韪良向恭亲王奕䜣呈递《万国法》译本,奕䜣指派四位章京协助润色,最终定名《各国律例》。 内容结构分为四卷:第一卷论主权与外交,阐释国家平等、使节权利;第二卷述战时法规,包括中立国义务、战俘待遇;第三卷涉及条约缔结与遵守;第四卷收录海洋法及贸易规则。书中强调"主权在民""公使不可侵"等原则,但删减了原著中涉及民主制度的章节。 历史应用体现于"普丹大沽口事件"。1864年普鲁士军舰在渤海湾扣押丹麦商船,清政府援引该书"领海主权"条款抗议,迫使普鲁士释放船只并赔偿。此事促成总理衙门资助刊印三百部分发各省,成为外交官员参考书。 影响维度包括三方面:法律层面,为《万国公法》全译本奠定基础;教育层面,同文馆将其设为必修课,张斯桂、汪凤藻等早期外交官皆受其训练;思想层面,突破"华夷秩序"观念,推动郭嵩焘、薛福成等使臣重新审视宗藩体系。但书中部分译法如"主权"对应"自主之权",仍保留传统天下观痕迹。 版本流变反映认知深化。1877年同文馆推出增订版,增补日内瓦公约内容;1880年代江南制造局、广学会相继翻印;1898年梁启超在《西学书目表》中将其列为"政法必读",最终汇入《新学伪经考》所批判的"西学中源"论争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