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屯田与营田》
-
基本概念与起源
屯田与营田是隋唐时期由国家组织劳动力,在特定区域(主要是边疆和军事要地)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以保障军需或调节民食的制度。其思想源于汉代的屯田,核心目的是“且耕且战”或“且耕且守”,减少长途运输损耗,实现粮食就地供给。隋唐承袭前代经验,将这一制度系统化,并依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和不同管理模式,发展出“屯田”与“营田”两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形式。初期,“屯田”多与军事行动直接关联,“营田”范围可能更广,但在唐代中后期,两者名称常混用。 -
隋至唐前期的制度设计与实施
隋朝统一后,为应对北方突厥威胁和经略辽东,在长城沿线、河西走廊及北方边境大规模设立军屯,士兵轮番耕作,所产粮食直接补充军粮。唐朝建立后,尤其在太宗、高宗时期,为巩固边疆、支持对外战争(如对突厥、高昌、吐蕃的战争),在边境广设军镇,并配套建立屯田。此时的屯田主要由军队(府兵、镇兵)经营,属于“军屯”性质,由将帅或专门的屯田使管理,收成归国家军仓。在制度上,中央由尚书省工部(下属屯田郎中、员外郎)总领全国屯田政令,但具体经营属于军事系统。内地某些闲田或水利条件好的地区,也设有少量民屯或营田,招募百姓或使用官奴婢耕作。 -
管理制度与空间分布
唐代屯营田有严密的管理和考核体系。每处屯田设有“屯官”、“屯副”具体负责,其下以“屯”为基本单位(大抵50顷为一屯)。朝廷根据土地肥瘠、作物种类规定每亩的定额产量,以此考核官吏,超产有赏,减产受罚。空间分布上,前期集中于北方及西北边境:关内道(防御突厥)、河东道、陇右道、河西走廊(保障丝绸之路)、西域安西、北庭都护府辖区是重点。这些地区屯田的成功,直接支撑了唐朝前期边疆的拓展与稳定,如郭元振在凉州、黑齿常之在河源的屯田,成效显著。 -
唐中后期的演变与“营田”的突出
进入开元、天宝年间,随着边疆节度使体制的形成和府兵制瓦解,边军职业化(长征健儿),屯田任务更多地由这些长期戍守的士兵承担,管理权也逐渐转移到节度使手中。安史之乱后,局势巨变:一方面,内地因战乱出现大量荒地;另一方面,中央财政困难,急需开辟粮源。于是,屯田(此时更多称“营田”)在内地广泛兴起,主要分布在河南、河北、淮南、山南等道。这些营田有的由州县管理,招募流民耕种(民屯性质);但更多是由中央委派的“营田使”(常由节度使、观察使兼任)管理,往往利用兵士或招募客户耕作,具有浓厚的军事管理色彩和地方割据资源属性。 -
五代嬗变与历史影响
晚唐至五代,营田使几乎成为地方节度使的固定兼职,营田收入成为藩镇重要的经济支柱,加速了地方财政独立。后周与北宋初期,为加强中央集权,逐步将营田土地、耕牛、客户收归国有或赐予现耕者为永业,营田制度逐渐向普通的民田转化。纵观隋唐,屯田与营田在前期是巩固国防、开疆拓土的国策利器;在中后期则成为应对财政危机、但同时也助长地方势力的双刃剑。它对于开发边疆(尤其是西北)、传播农业技术、促进民族融合具有积极作用,其演变过程也深刻反映了唐代国家军事、财政体制与中央地方关系的变化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