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字数 1112 2025-12-02 20:48:31

《中华民国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1. 基本性质与制定背景:这是一部在中华民国宪法框架下,为应对特定政治与军事危机而制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特别法。其核心背景是1947年国共内战全面爆发,南京国民政府认为依据《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12月25日施行)的正常宪政程序无法有效应对“共产党叛乱”的紧急状态,需要在不变更宪法原文的前提下,赋予总统和国家机关超越宪法常规限制的特别权力,以进行“动员戡乱”。

  2. 制定与生效过程:1948年4月,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与会代表在国民政府推动下,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174条第一款(由国民大会代表总额五分之一提议,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代表四分之三决议,得修改宪法)的程序,但以“临时条款”而非“宪法修正案”的形式,通过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该条款于1948年5月10日由国民政府公布施行,其法律效力被认定为高于宪法一般条文。

  3. 核心内容与授权:该条款的主要规定包括:

    • 冻结宪法部分条款:最主要的是冻结了宪法第39条(总统依法宣布戒严,但须经立法院通过或追认)和第43条(总统发布紧急命令须经行政院会议决议、立法院追认)的限制。
    • 扩大总统权力:授予总统在“动员戡乱时期”得为紧急处分(如宣布戒严、发布紧急命令),不受上述宪法常规程序的约束。
    • 调整政府预算与人事制度:授权政府可不受宪法关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划分、文官制度等规定的限制,以集中资源用于战事。
    • 国大职权与任期:规定“动员戡乱时期”,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得“毋庸改选”,任期延长至“戡乱时期”终止。这实质上冻结了中央民意机构的改选。
  4. 在台湾地区的延续与修订:1949年国民政府迁台后,“动员戡乱时期”宣告被持续适用。该条款成为台湾地区在戒严时期(1949-1987年)威权体制的最高法源依据。随着时间推移,该条款历经数次增修(如1960年、1966年、1972年),进一步强化了总统(如设置“国家安全会议”)和行政院的权力,并确定了在台中央民意代表(国大代表、立委、监委)的定期增补选办法,形成了“万年国代”与“临时条款”长期并存的特殊政治格局。

  5. 废止与历史影响:20世纪80年代后期,台湾社会民主化运动高涨。1991年4月,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二次临时会通过决议,宣布于同年5月1日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同日,《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正式废止。其历史影响极为深远:它是在中国大陆时期为应对内战而生的战时体制法统,却在中国台湾地区实际施行长达43年,奠定了“宪政”框架下的威权统治基础,深刻塑造了台湾地区的政治权力结构,其废止也标志着台湾政治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宪政改革”阶段。

《中华民国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基本性质与制定背景 :这是一部在中华民国宪法框架下,为应对特定政治与军事危机而制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特别法。其核心背景是1947年国共内战全面爆发,南京国民政府认为依据《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12月25日施行)的正常宪政程序无法有效应对“共产党叛乱”的紧急状态,需要在不变更宪法原文的前提下,赋予总统和国家机关超越宪法常规限制的特别权力,以进行“动员戡乱”。 制定与生效过程 :1948年4月,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与会代表在国民政府推动下,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174条第一款(由国民大会代表总额五分之一提议,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代表四分之三决议,得修改宪法)的程序,但以“临时条款”而非“宪法修正案”的形式,通过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该条款于1948年5月10日由国民政府公布施行,其法律效力被认定为高于宪法一般条文。 核心内容与授权 :该条款的主要规定包括: 冻结宪法部分条款 :最主要的是冻结了宪法第39条(总统依法宣布戒严,但须经立法院通过或追认)和第43条(总统发布紧急命令须经行政院会议决议、立法院追认)的限制。 扩大总统权力 :授予总统在“动员戡乱时期”得为紧急处分(如宣布戒严、发布紧急命令),不受上述宪法常规程序的约束。 调整政府预算与人事制度 :授权政府可不受宪法关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划分、文官制度等规定的限制,以集中资源用于战事。 国大职权与任期 :规定“动员戡乱时期”,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得“毋庸改选”,任期延长至“戡乱时期”终止。这实质上冻结了中央民意机构的改选。 在台湾地区的延续与修订 :1949年国民政府迁台后,“动员戡乱时期”宣告被持续适用。该条款成为台湾地区在戒严时期(1949-1987年)威权体制的最高法源依据。随着时间推移,该条款历经数次增修(如1960年、1966年、1972年),进一步强化了总统(如设置“国家安全会议”)和行政院的权力,并确定了在台中央民意代表(国大代表、立委、监委)的定期增补选办法,形成了“万年国代”与“临时条款”长期并存的特殊政治格局。 废止与历史影响 :20世纪80年代后期,台湾社会民主化运动高涨。1991年4月,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二次临时会通过决议,宣布于同年5月1日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同日,《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正式废止。其历史影响极为深远:它是在中国大陆时期为应对内战而生的战时体制法统,却在中国台湾地区实际施行长达43年,奠定了“宪政”框架下的威权统治基础,深刻塑造了台湾地区的政治权力结构,其废止也标志着台湾政治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宪政改革”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