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的书法艺术与《兰亭序》真伪之辩
首先,需明确王羲之本人的历史定位。王羲之,字逸少,东晋琅琾临沂人,出身顶级门阀琅琾王氏,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故世称“王右军”。他不仅是政治人物,更是被后世尊为“书圣”的书法家。其书法艺术承袭钟繇、张芝,突破汉魏质朴书风,开创了妍美流便的新体,即今体(楷、行、草),成为书法史上划时代的枢纽。
其次,讲解其书法艺术成就的核心载体——《兰亭序》。东晋永和九年(353年)三月三日,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名士于会稽山阴兰亭举行修禊雅集,众人赋诗,王羲之为诗集作序,即《兰亭序》。此稿用蚕茧纸、鼠须笔书写,共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其书法被形容为“道媚劲健,绝代所无”,文中二十个“之”字皆变化不同,体现了极高的艺术造诣与即兴的神采。真迹据传陪葬唐太宗昭陵,今传世均为摹本(如神龙本冯承素摹本)、临本(如褚遂良、虞世南临本)及刻本(定武本)。
接着,必须深入《兰亭序》的真伪之辩这一学术公案。辩论主要围绕两个层面:一为文章内容是否王羲之所作,二为书法风格是否晋人所有。清代学者李文田首先系统质疑,认为晋人书法不应脱离隶意,而《兰亭序》为成熟的楷行体;且文章风格与王羲之其他帖(如《丧乱帖》)之质朴悲痛不符,反近南朝文风。1965年,郭沫若发表《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借助当时新出土的东晋王兴之、谢鲲墓志字体带隶意,力证《兰亭序》文、书皆伪,可能为隋唐僧人智永(王羲之七世孙)依托。
然后,需阐述支持真迹论的反驳观点。以高二适、商承祚为代表的学者指出:一、墓志为石刻,属庄重隶楷,与纸帛行书用途、材质不同,不能等同;二、王羲之其他唐摹本如《姨母帖》存隶意,而《兰亭序》为酒后兴至之作,风格多变合理;三、文献记载(如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引《临河序》)早于唐代,非凭空而出。双方论战涉及文献学、考古学、书法史,至今未有绝对定论,但促进了学术深度。
最后,总结其历史影响。无论真伪之辩结论如何,《兰亭序》作为文化符号,自唐太宗推崇后,已成为中国书法艺术的最高典范,深刻塑造了后世审美。“兰亭文化”亦成为文人雅集与精神自由的象征。王羲之的书法通过唐代集字(如《怀仁集王圣教序》)等方式广为传播,奠定了中国书法艺术的主流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