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海上贸易
宋元海上贸易指10-14世纪中国东南沿海通过海路与东亚、东南亚、印度洋沿岸乃至东非地区的跨国商业活动。其核心载体为"海上丝绸之路",贸易品以瓷器、丝绸、香料为主,政府通过市舶司制度实施管理。这一体系在宋代形成制度化框架,至元代因疆域扩张进一步连通陆海贸易网络。
贸易管理的制度基础源于唐代市舶使的设立。北宋在广州、杭州、明州(今宁波)等九处设立市舶司,制定《元丰市舶条》作为首部海洋贸易法规。市舶司负责征收关税("抽解")、收购专卖品("博买")、签发贸易凭证("公凭"),对乳香等奢侈品实行政府专营。南宋时市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6%,泉州更成为"涨海声中万国商"的东方第一大港。
航海技术突破支撑了贸易扩张。宋代已将指南针应用于航海(朱彧《萍洲可谈》),元代出现24方位"针经"导航术。船舶制造方面,福船采用水密隔舱结构与榫接钉合工艺,载重量达万石(约300吨)。季风规律的认识使航线固定化,从泉州至波斯湾的"香料之路"单程约需3个月。
贸易网络呈现多层次结构。近海贸易圈连接日本博多、朝鲜巨济岛,主要输出铜钱、典籍,输入日本砂金、高丽青瓷。东南亚贸易圈以三佛齐(今苏门答腊)、占城为枢纽,交易胡椒、檀香与漆器。印度洋贸易圈经注辇国(今印度科罗曼德)中转,连接阿拉伯商人主导的波斯湾-东非网络,进口龙涎香、象牙,出口青白瓷。
商品结构反映生产专业化。宋代龙泉窑青瓷、景德镇青白瓷通过订制烧造符合伊斯兰市场需求的凤首壶、卷草纹盘。福建建阳茶叶与爪哇胡椒形成大宗商品互换,《马可·波罗行纪》记载泉州港堆积的香料"足以熏香整个世界"。金融创新伴随贸易发展,交子、会子等纸币经海商传入波斯,直接影响伊利汗国纸币发行。
贸易衰落始于14世纪中叶。元末沿海倭患导致政府实行"海禁",1369年朱元璋首次颁布"片板不许下海"诏令。同时全球气候进入小冰期,东南亚季风紊乱影响航行安全,阿拉伯商船逐渐退出东亚航线。此前郑和船队的远航虽短暂重现盛况,但朝贡贸易体系已难以维系民间海上贸易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