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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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身份与定位: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是中国南宋时期(12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和文献学家。他是宋明理学(或称道学)的集大成者,其思想体系在后世被称为“程朱理学”或“朱子学”,自元代至清末的近七百年间,一直被奉为中国官方正统的哲学思想,对东亚文明(朝鲜、日本、越南等)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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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渊源与核心问题:朱熹的思想并非凭空创造,他继承并系统化了北宋以来“理学”前辈(特别是程颢、程颐兄弟)的学说。他面对的核心哲学问题是如何在宇宙万物(自然、社会、人伦)中确立一个统一、普适且稳固的“理”(法则、规律、本质),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一个能够解释世界、指导人生、规范社会的完整思想体系。这需要解决“理”与“气”(物质、质料)、“性”与“情”、“知”与“行”等一系列二元关系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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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哲学建构:“理气论”与“心性论”:
- 理气关系:朱熹认为,宇宙万物由“理”和“气”共同构成。“理”是形而上的、永恒不变的、构成事物本质的法则或规律(如“椅子之理”决定了它是椅子);“气”是形而下的、流动变化的、构成事物形体的物质材料。他提出“理在气先”和“理一分殊”:在逻辑上,“理”先于“气”而存在;一个总的、最高的“太极之理”(或称“天理”)散在万物之中,表现为各事物具体的“理”,就像天上的月亮只有一个(“理一”),但映照在千万条江河中却有无数的月影(“分殊”)。
- 心性修养:将“理气论”应用于人性,朱熹提出“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区分。人从“天理”获得的本质是纯善的“天命之性”(即“性即理”);但人出生时禀受的“气”有清浊厚薄之别,形成各有偏蔽的“气质之性”,从而产生恶和私欲。因此,道德修养的目标就是通过功夫,变化“气质”,使人的思想行为复归于纯净的“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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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论与修养功夫:“格物致知”与“居敬穷理”:为实现上述目标,朱熹发展出一套精密的方法论。
- 格物致知:这是其认识论的核心。通过深入探究具体事物(“格物”),最终达到领悟其内在之“理”(“致知”)。这是一个逐步积累、最终豁然贯通的渐进过程。他强调知识的积累和对外在事物的客观研究。
- 居敬穷理:这是其修养功夫的总纲。“居敬”指内心保持严肃、专注、敬畏的状态,是修养的前提;“穷理”则是通过“格物致知”去穷究事物之理。二者相辅相成,以“敬”的心境去“穷理”,在“穷理”中涵养“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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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治与教育实践:朱熹的哲学最终指向现实世界。他将“天理”应用于社会伦理,强化了“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的绝对性,视其为“天理”在人间的展现。同时,他一生致力于教育,重建白鹿洞书院并制定学规,主张通过教育培养具有完美道德人格的“圣人”或“君子”。他还对儒家经典进行了系统性的整理和注释,其中《四书章句集注》(《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成为后世科举考试的标准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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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影响与争议:朱熹在世时,其学说曾一度被斥为“伪学”而遭禁。但在他去世后,其地位不断上升,最终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支柱,深刻塑造了后世中国的社会结构、伦理观念和思维方式。然而,其思想也存在争议,例如被批评过于强调外在的“天理”权威而束缚人性,其“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容易被片面理解为禁欲主义。在明代,以陆九渊、王阳明为代表的“心学”兴起,正是对朱熹哲学的重要挑战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