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的习乐与雅乐重建
字数 1425 2025-12-06 05:42:20

秦汉时期的习乐与雅乐重建

第一步:秦至汉初雅乐衰微的现实背景
秦统一后,秦始皇虽在咸阳仿建六国宫室,汇聚各国乐舞,但其音乐政策服务于宫廷享乐与威严展示,且因焚书、禁私学,周代传承有序的雅乐(用于祭祀、朝会等正式礼仪的乐舞)体系遭到严重破坏。战乱与秦朝短暂统治,导致通晓雅乐制度的乐师、乐官流散,乐器、乐谱(如用“律吕”谱记的乐章)大量亡佚。至汉朝建立初期,宫廷音乐呈现“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的局面,即乐工仅能演奏形式,却无法阐释其背后的礼乐内涵与制度规范。

第二步:汉初的乐府采集与俗乐兴盛
在雅乐残阙的情况下,汉初宫廷音乐活动主要依赖两个来源:一是承袭秦朝遗留的“房中乐”等旧乐;二是通过乐府机构广泛采集民间歌谣与俗乐。汉武帝时大规模扩建乐府,令其“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促进了各地民间音乐(如相和歌、鼓吹乐等)的繁荣。这些俗乐生动活泼,但被儒家士大夫视为“郑卫之音”,不合用于庄严的宗庙祭祀与国家大典,从而凸显了重建雅乐的迫切性。

第三步:武帝时期制礼作乐与雅乐重建的尝试
汉武帝时期,随着国力强盛与儒家思想地位提升,开始系统性地“制礼作乐”。主要措施包括:1. 设立乐官机构:太常属下设太乐令,专掌雅乐;乐府则掌俗乐。2. 搜求遗贤与古乐:如河间献王刘德曾献所搜集的“雅乐”,但武帝仅令乐官存习以备参考,因其古奥难以直接应用。3. 创作新雅乐:由司马相如等文士作诗颂,由李延年等音乐家协律作曲,制作了《郊祀歌》十九章等作品。然而,李延年出身倡优,长于俗乐,其所协之律虽能入乐,但仍被儒者诟病“不类雅声”,体现了雅乐重建中音乐形式与礼乐精神的矛盾。

第四步:西汉中后期礼乐争论与理论构建
雅乐重建的核心难题在于“何为雅乐”。儒家学者认为雅乐不仅是音律,更是“德音”,须与礼制、教化紧密结合。宣帝时召开石渠阁会议,涉及礼乐议题。至西汉末年,大儒桓谭、刘向、刘歆父子及班固等,均对乐制进行过深入研究与辩论。他们致力于从经典(如《礼记·乐记》)中挖掘理论,强调“乐者,通伦理者也”,主张雅乐应具备“和民声”、“感动人之善心”的教化功能,并试图厘定乐律(如三分损益法)、乐器(如钟、磬、瑟、竽的形制与编制)、乐舞(如八佾之舞)的规范。

第五步:王莽与东汉的雅乐制度化实践
王莽执政时期,依托古文经学,仿照《周礼》进行了一系列礼乐复古活动,虽多理想化,但推动了雅乐制度的文本化与系统化。东汉光武帝中兴后,雅乐重建进入更务实阶段:1. 继承与整编: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将西汉旧乐分类定为“太子乐”(用于重大祭祀)与“雅颂乐”等四品,使雅乐使用有了明确等级规定。2. 完善机构:设立“太予乐署”,由精通儒学的官员(如桓谭曾任议郎掌乐事)管理。3. 教育传承:雅乐的演习成为太学及贵族教育的一部分,通晓音律与礼乐成为儒者的修养之一。东汉宫廷的重要礼仪,如祭祀天地、宗庙、朝会大典,均使用重建后的雅乐体系,标志着其初步制度化。

总结:习乐与雅乐重建的历史意义
秦汉时期的“习乐”活动,经历了从秦代衰微、汉初俗乐兴盛到中后期系统性雅乐重建的漫长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是音乐艺术的恢复,更是儒家礼乐思想与王朝正统性建构的关键环节。雅乐重建融合了文献考据、理论争鸣、制度设计与艺术创作,最终形成了服务于国家礼仪的乐舞体系,深刻体现了中国古代“礼乐相须为用”的政治文化传统,并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礼乐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秦汉时期的习乐与雅乐重建 第一步:秦至汉初雅乐衰微的现实背景 秦统一后,秦始皇虽在咸阳仿建六国宫室,汇聚各国乐舞,但其音乐政策服务于宫廷享乐与威严展示,且因焚书、禁私学,周代传承有序的雅乐(用于祭祀、朝会等正式礼仪的乐舞)体系遭到严重破坏。战乱与秦朝短暂统治,导致通晓雅乐制度的乐师、乐官流散,乐器、乐谱(如用“律吕”谱记的乐章)大量亡佚。至汉朝建立初期,宫廷音乐呈现“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的局面,即乐工仅能演奏形式,却无法阐释其背后的礼乐内涵与制度规范。 第二步:汉初的乐府采集与俗乐兴盛 在雅乐残阙的情况下,汉初宫廷音乐活动主要依赖两个来源:一是承袭秦朝遗留的“房中乐”等旧乐;二是通过乐府机构广泛采集民间歌谣与俗乐。汉武帝时大规模扩建乐府,令其“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促进了各地民间音乐(如相和歌、鼓吹乐等)的繁荣。这些俗乐生动活泼,但被儒家士大夫视为“郑卫之音”,不合用于庄严的宗庙祭祀与国家大典,从而凸显了重建雅乐的迫切性。 第三步:武帝时期制礼作乐与雅乐重建的尝试 汉武帝时期,随着国力强盛与儒家思想地位提升,开始系统性地“制礼作乐”。主要措施包括:1. 设立乐官机构 :太常属下设太乐令,专掌雅乐;乐府则掌俗乐。2. 搜求遗贤与古乐 :如河间献王刘德曾献所搜集的“雅乐”,但武帝仅令乐官存习以备参考,因其古奥难以直接应用。3. 创作新雅乐 :由司马相如等文士作诗颂,由李延年等音乐家协律作曲,制作了《郊祀歌》十九章等作品。然而,李延年出身倡优,长于俗乐,其所协之律虽能入乐,但仍被儒者诟病“不类雅声”,体现了雅乐重建中音乐形式与礼乐精神的矛盾。 第四步:西汉中后期礼乐争论与理论构建 雅乐重建的核心难题在于“何为雅乐”。儒家学者认为雅乐不仅是音律,更是“德音”,须与礼制、教化紧密结合。宣帝时召开石渠阁会议,涉及礼乐议题。至西汉末年,大儒桓谭、刘向、刘歆父子及班固等,均对乐制进行过深入研究与辩论。他们致力于从经典(如《礼记·乐记》)中挖掘理论,强调“乐者,通伦理者也”,主张雅乐应具备“和民声”、“感动人之善心”的教化功能,并试图厘定乐律(如三分损益法)、乐器(如钟、磬、瑟、竽的形制与编制)、乐舞(如八佾之舞)的规范。 第五步:王莽与东汉的雅乐制度化实践 王莽执政时期,依托古文经学,仿照《周礼》进行了一系列礼乐复古活动,虽多理想化,但推动了雅乐制度的文本化与系统化。东汉光武帝中兴后,雅乐重建进入更务实阶段:1. 继承与整编 :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将西汉旧乐分类定为“太子乐”(用于重大祭祀)与“雅颂乐”等四品,使雅乐使用有了明确等级规定。2. 完善机构 :设立“太予乐署”,由精通儒学的官员(如桓谭曾任议郎掌乐事)管理。3. 教育传承 :雅乐的演习成为太学及贵族教育的一部分,通晓音律与礼乐成为儒者的修养之一。东汉宫廷的重要礼仪,如祭祀天地、宗庙、朝会大典,均使用重建后的雅乐体系,标志着其初步制度化。 总结:习乐与雅乐重建的历史意义 秦汉时期的“习乐”活动,经历了从秦代衰微、汉初俗乐兴盛到中后期系统性雅乐重建的漫长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是音乐艺术的恢复,更是儒家礼乐思想与王朝正统性建构的关键环节。雅乐重建融合了文献考据、理论争鸣、制度设计与艺术创作,最终形成了服务于国家礼仪的乐舞体系,深刻体现了中国古代“礼乐相须为用”的政治文化传统,并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礼乐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