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的厩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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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理解“厩苑”一词的基本含义。在秦汉时期,“厩”主要指饲养和管理马匹等役用牲畜的场所,即马厩、马圈,并延伸为相关的管理机构。“苑”则指规模庞大的皇家苑囿,其中包含大片草场、林地、水池,既用于帝王游猎,也兼作蓄养禽兽(尤其是马匹)的基地。因此,“厩苑制度”是秦汉国家(尤其是西汉)为了保障军事、交通、礼仪和皇室需求,而建立的一整套关于马匹等官有牲畜的牧养、管理、征调、使用和奖惩的体系。其核心目标是确保国家,特别是军队,拥有充足且优良的马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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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追溯其建立的背景与动因。这一制度的强化与秦、汉两朝面临的严峻军事形势直接相关。秦面临北方匈奴的威胁,汉初更是深受匈奴骑兵侵扰之苦。骑兵在对抗游牧民族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凸显,使得马政(马匹事务)上升为关系国家安危的核心战略。汉文帝时晁错上书言“车骑者,天下之武备也”,汉武帝更是为伐匈奴而积极备战。因此,建立一套高效、集中的国家厩苑体系,大规模繁殖和培育战马,成为必然选择。秦统一后即在边郡设“六牧师令”,汉承秦制并大为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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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剖析其组织管理体系。秦汉厩苑制度具有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太仆总领的特征。中央层面:九卿之一的“太仆”是最高主管,下设“太仆丞”等属官。太仆掌管皇帝车马(“天子车马”)和全国马政。其下设有诸多具体办事机构,如负责御用马车的“未央厩”、“家马厩”(后改“挏马”,与制马奶酒有关)等,以及设在都城附近的皇家苑囿如“上林苑”,由“水衡都尉”等官员管理,苑中养马规模巨大。地方层面:在西北、北方等适宜养马的边郡,设立大规模的官营牧苑,即“牧师苑”。例如,西汉在河西六郡设“牧师苑”三十六所,养马三十万匹。这些牧苑由“牧师令”、“牧师苑监”等官吏分级负责,其下属有“厩啬夫”、“皂啬夫”、“马医”等具体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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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探讨其具体运作与法律规定。制度运作体现在多个方面:牧养与繁殖:有专门的“厩律”(见于睡虎地秦简、张家山汉简等)规定饲料供应、牲畜疫病防治、繁殖率考核等。对马匹的年龄、身高(“弩”)、体态有详细登记。征调与使用:国家通过“徭役”征调百姓养护官马(“苑囿”役),也通过“算赋”征收货币以购买马匹。马匹按用途分等,优等供骑兵(“骑士马”)、驿站(“传马”)、皇室仪仗,次等用于农耕、运输。考核与奖惩:法律对管理官员的业绩有严格考核。秦律《厩苑律》规定,每年定期统计牛马数量,繁殖率达标有赏,牲畜死亡或瘦损过多,主管官吏和饲养者要受经济处罚乃至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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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分析其社会影响与历史作用。厩苑制度的直接影响是极大地增强了汉朝的军事实力。文景时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为武帝时代组建强大骑兵集团反击匈奴奠定了物质基础。其次,它保障了以“驰道”和“邮驿”为核心的国家交通与信息传递系统的顺畅运行。此外,大量官营牧苑的存在,也促进了西北边郡的开发和相关手工业(如皮革、车具制造)的发展。然而,其弊端也显而易见:庞大的厩苑体系消耗巨额财政(粮食、人力),管理不善时易滋生腐败;征用民马、强派养马徭役也加重了百姓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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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观察其演变与衰落。西汉中期是厩苑制度的鼎盛期。武帝以后,随着对匈奴战争高潮过去,加之土地兼并导致部分牧苑被侵占,官马数量有所下降。王莽时期战乱,牧苑荒废严重。东汉虽仍设太仆及边郡牧苑,但规模远不及西汉,且随着骑兵主力逐渐由边疆归附的“胡骑”承担,以及豪强地主私人牧场的发展,国家厩苑制度的战略核心地位有所下降,但其作为国家典制的一部分,基本架构仍得以延续,直至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