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的举子仓》
字数 1445 2025-12-07 09:26:20

《宋元时期的举子仓》

我们来循序渐进地了解“举子仓”这一宋元时期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步:基本定义与起源
举子仓,是宋元时期一种专门为救助贫困家庭生育而设立的官办或官督民办的慈善粮仓。其核心理念是“赈给贫民生子之家”,防止百姓因贫穷而抛弃或杀害新生儿。这一制度直接起源于南宋。面对频繁的战争、沉重的赋役以及由此产生的“生子不举”(生了孩子不养育)的严重社会问题,一些地方官员和士绅开始尝试建立专项储备,资助贫民育儿。南宋大儒朱熹在福建漳州等地推行社仓时,就曾包含救助育儿的理念,可视为举子仓的思想与实践先声。

第二步:南宋时期的制度化推广
举子仓在南宋中后期得到官方正式推广,关键人物是赵汝愚(宋宗室、名臣)。淳熙年间(12世纪末),他在福建路建宁府等地,目睹民间因贫困“生子多不举”,便奏请朝廷,倡导各州县设立“举子仓”或“慈幼仓”。其基本运作模式是:由官府拨给常平仓米或没收的官田收入作为本金,也有地方官捐俸或劝谕富户捐输,购置田产作为“仓本”,以其地租收入为资金。贫困家庭在生育后,可向举子仓申请补助,通常能获得一定数量的大米和钱币,帮助家庭渡过生育初期的经济难关。这标志着一种专门针对人口再生产的、制度化的社会救济形式正式形成。

第三步:元代的发展与演变
元朝建立后,继承了南宋的许多制度,举子仓(有时也称“慈幼仓”)便是其中之一。元政府将其纳入更为广泛的社会救济体系(如常平仓、义仓、惠民药局等)中。与南宋相比,元代举子仓的官方色彩更浓,时常由中书省或户部下文,要求各路、府、州依例设置。其资金来源除了官田租和富户捐助,有时也来自部分商税或罚款。管理上,通常由地方官员负责,并可能委派当地有德望的“耆老”协助具体发放。元代举子仓的设立,既是前代制度的延续,也符合元朝稳定社会、增殖人口的统治需求。

第四步:运作方式与社会意义
举子仓的具体运作可概括为以下几个环节:1. 仓本筹集:核心是建立能产生收益的基金,主要方式为购置田产收租,或直接储备钱粮。2. 资格审核:申请家庭需确属贫困,并由里正、保甲或邻里作保,防止冒领。3. 发放标准:通常按胎次或生育性别有不同标准。例如,生男孩补助可能多于女孩(反映了当时的性别观念),或第一胎补助较多,后续递减。补助形式是米、钱并行。4. 监督管理:地方长官总责,仓廪的收支有账目登记,并接受上级或监察机构的稽查。
其社会意义重大:它直接针对“不举子”这一残酷的社会痼疾,以经济手段进行干预,是古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精细化的体现。它不仅有助于挽救婴儿生命、促进人口增长,也起到了稳定基层社会、宣扬朝廷“仁政”教化作用。

第五步:历史局限与影响
举子仓的局限也很明显:首先,其覆盖面和持续性严重依赖地方官员的重视程度和地方财政、捐赠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很不平衡,时兴时废。其次,在吏治腐败的时期,仓本常被官吏侵吞挪用,导致制度空转。尽管如此,举子仓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门化的生育救助制度之一,其理念和实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明清时期普遍设立的“育婴堂”、“保婴局”等慈幼机构,虽然在组织形式上(从仓廪制转向堂局收养制)有所变化,但其救助贫儿、防止溺弃的精神内核,正是对宋元举子仓传统的继承与发展。

总结来说,举子仓是宋元时期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创新,它从南宋地方实践发展为元代的全国性制度,通过经济补助干预生育行为,反映了当时社会治理中“生聚教养”的核心理念,是中国古代社会救济史和社会保障史上一个值得关注的亮点。

《宋元时期的举子仓》 我们来循序渐进地了解“举子仓”这一宋元时期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步:基本定义与起源 举子仓,是宋元时期一种专门为救助贫困家庭生育而设立的官办或官督民办的慈善粮仓。其核心理念是“赈给贫民生子之家”,防止百姓因贫穷而抛弃或杀害新生儿。这一制度直接起源于南宋。面对频繁的战争、沉重的赋役以及由此产生的“生子不举”(生了孩子不养育)的严重社会问题,一些地方官员和士绅开始尝试建立专项储备,资助贫民育儿。南宋大儒朱熹在福建漳州等地推行社仓时,就曾包含救助育儿的理念,可视为举子仓的思想与实践先声。 第二步:南宋时期的制度化推广 举子仓在南宋中后期得到官方正式推广,关键人物是赵汝愚(宋宗室、名臣)。淳熙年间(12世纪末),他在福建路建宁府等地,目睹民间因贫困“生子多不举”,便奏请朝廷,倡导各州县设立“举子仓”或“慈幼仓”。其基本运作模式是:由官府拨给常平仓米或没收的官田收入作为本金,也有地方官捐俸或劝谕富户捐输,购置田产作为“仓本”,以其地租收入为资金。贫困家庭在生育后,可向举子仓申请补助,通常能获得一定数量的大米和钱币,帮助家庭渡过生育初期的经济难关。这标志着一种专门针对人口再生产的、制度化的社会救济形式正式形成。 第三步:元代的发展与演变 元朝建立后,继承了南宋的许多制度,举子仓(有时也称“慈幼仓”)便是其中之一。元政府将其纳入更为广泛的社会救济体系(如常平仓、义仓、惠民药局等)中。与南宋相比,元代举子仓的官方色彩更浓,时常由中书省或户部下文,要求各路、府、州依例设置。其资金来源除了官田租和富户捐助,有时也来自部分商税或罚款。管理上,通常由地方官员负责,并可能委派当地有德望的“耆老”协助具体发放。元代举子仓的设立,既是前代制度的延续,也符合元朝稳定社会、增殖人口的统治需求。 第四步:运作方式与社会意义 举子仓的具体运作可概括为以下几个环节:1. 仓本筹集 :核心是建立能产生收益的基金,主要方式为购置田产收租,或直接储备钱粮。2. 资格审核 :申请家庭需确属贫困,并由里正、保甲或邻里作保,防止冒领。3. 发放标准 :通常按胎次或生育性别有不同标准。例如,生男孩补助可能多于女孩(反映了当时的性别观念),或第一胎补助较多,后续递减。补助形式是米、钱并行。4. 监督管理 :地方长官总责,仓廪的收支有账目登记,并接受上级或监察机构的稽查。 其社会意义重大:它直接针对“不举子”这一残酷的社会痼疾,以经济手段进行干预,是古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精细化的体现。它不仅有助于挽救婴儿生命、促进人口增长,也起到了稳定基层社会、宣扬朝廷“仁政”教化作用。 第五步:历史局限与影响 举子仓的局限也很明显:首先,其覆盖面和持续性严重依赖地方官员的重视程度和地方财政、捐赠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很不平衡,时兴时废。其次,在吏治腐败的时期,仓本常被官吏侵吞挪用,导致制度空转。尽管如此,举子仓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门化的生育救助制度之一,其理念和实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明清时期普遍设立的“育婴堂”、“保婴局”等慈幼机构,虽然在组织形式上(从仓廪制转向堂局收养制)有所变化,但其救助贫儿、防止溺弃的精神内核,正是对宋元举子仓传统的继承与发展。 总结来说, 举子仓 是宋元时期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创新,它从南宋地方实践发展为元代的全国性制度,通过经济补助干预生育行为,反映了当时社会治理中“生聚教养”的核心理念,是中国古代社会救济史和社会保障史上一个值得关注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