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
字数 577 2025-11-15 16:18:08
《辛丑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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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背景
1900年(农历庚子年),中国北方爆发义和团运动,以“扶清灭洋”为口号围攻外国使馆。慈禧太后最初支持义和团,并对十一国宣战。八国联军(英、美、法、德、俄、日、意、奥)攻入北京,慈禧与光绪帝西逃西安。清军战败后,清政府被迫开启谈判。 -
谈判过程
1900年12月,联军提出《议和大纲》十二条,慈禧在西安以“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为原则全盘接受。谈判中李鸿章和奕劻代表清政府,但条款完全由列强主导。最终于1901年9月7日(农历辛丑年)在北京签订条约,故称《辛丑条约》。 -
核心条款
- 赔款:中国向11国赔偿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合计约9.8亿两(以关税、盐税担保)。
- 军事占领:拆除大沽炮台,允许外国驻军北京至山海关沿线12处。
- 政治惩罚:惩办主战官员(如载漪、刚毅),禁止进口武器,在义和团活动地停止科举五年。
- 外交改革: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规范外交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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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影响
- 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财政因巨额赔款陷入困境。
- 列强获得华北驻军权,北京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
- 清廷威信扫地,民众反清情绪高涨,加速了清末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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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延伸
赔款后部分国家后续退还“庚款”(如美国用于留美学生基金),但中国经济长期受制于列强。条约标志清廷完全成为列强代理人,十年后辛亥革命爆发,清朝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