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常举与铨选》
字数 1330 2025-12-08 08:26:27
《隋唐时期的常举与铨选》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常举”与“铨选”这两个核心概念在隋唐官僚体系中的定位与区别。简单来说,“常举”是进入官僚队伍的资格考试,而“铨选”是获得具体官职的任命程序。两者是前后衔接、不可或缺的两个阶段。
第一步:常举——人才的资格准入
“常举”即常科科举,是每年定期举行的国家考试。
- 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其中,进士科最受推崇,主要考时务策和诗赋,难度高、录取率低,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明经科侧重儒家经义,相对易考。
- 流程:考生来源有二:一是各级官学的生徒,二是通过地方选拔的乡贡。他们到京城尚书省参加统一考试(省试),合格者称为“及第”。
- 意义:及第仅意味获得了“出身”,即做官的资格,但并非立即授官。这标志着他们从平民或低级官吏子弟,晋升为“选人”(有资格参加铨选的人员)行列。
第二步:吏部铨选——官职的具体分配
获得“出身”的选人,必须通过吏部(文官)或兵部(武官)主持的“铨选”,才能得到实际官职。
- 标准“四才三实”:这是铨选的核心考察标准。
- 四才:身(体貌丰伟)、言(言辞辩证)、书(楷法遒美)、判(文理优长)。其中,“判”即判断案件、撰写判词,考察实际政务能力,最为关键。
- 三实:德行、才用、劳效。这更侧重于实际才干和资历。
- 程序“三注三唱”:这是一个复杂而公开的程序。
- 注拟:吏部根据选人的资格、前任官阶、考课成绩等,初步拟定其可任官职。
- 唱名:将注拟结果公开唱名,若选人认为所拟官职不妥,可提出异议。
- 反复:经过最多三次“注拟”和“唱名”,达成一致。
- 最后:结果上报门下省审核,通过后由皇帝下旨正式任命。
- 关试与守选:进士及第后,需先通过吏部一个简单的“关试”,才能获得铨选资格。同时,由于官位有限,选人常有“守选”期,即等待数年才有资格参加下一轮铨选。
第三步:常举与铨选的关系及演变
- 前后环节:常举是“取士”,解决官员来源;铨选是“任官”,解决职位分配。唐代“平流进取,坐至公卿”的士族特权逐渐被打破,正是由于他们也需要经过科举获得出身,再与寒门一同参加以“判”为核心的铨选竞争。
- 唐代的突出矛盾:中唐以后,科举及第者(特别是进士)人数大增,但官阙(职位空缺)有限,导致大量获得资格的人长期无法通过铨选得到实职,造成严重的仕途壅滞,加剧了官僚集团内部的竞争与矛盾。
- 制度漏洞与影响:严格的“四才”标准有时流于形式,催生了专攻“书判”的应试技巧。而“三实”中的“劳效”(年资)又易导致论资排辈。更重要的是,铨选权完全集中于中央吏部,难以深入了解每位选人,使得高官显贵的“荐举”和“请托”(走后门)始终在暗中发挥着巨大作用,未能完全实现制度设计的公平理想。
总结:隋唐时期的常举与铨选制度,共同构成了一套相对完备、标准化的官僚选拔任命体系。它标志着中国选官制度从重门第向重才学的历史性转折,扩大了统治基础。然而,其运行中资格与职位间的供需矛盾、标准与实操间的偏差,以及无法根除的人情因素,也深刻反映了帝国官僚政治在追求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复杂困境。理解这一制度,是理解唐代政治生态、士人命运乃至文学创作(如行卷之风)的重要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