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财政部关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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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理解这个机构的名称和基本定位。“财政部关务署”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财政部下辖的一个直属机构。顾名思义,“关务”即指海关事务,其主要职能是管理与国家进出口关税及海关相关的各项事务,包括关税征收、海关监管、查缉走私、国际贸易数据统计等。它是国家财政和对外贸易管理体系中的关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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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追溯其前身与成立背景。中国近代海关制度始于晚清,曾长期由外国人主导的海关总税务司署管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致力于收回海关主权,统一和整顿海关行政管理。1927年,国民政府财政部设立“关税处”,开始着手接管海关行政权。1928年,《财政部组织法》颁布后,为加强管理,将“关税处”改组并升格为“关务署”,于1929年1月正式成立。这一举措标志着国民政府从外国人控制的海关总税务司手中,逐步收回了海关行政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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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详细解析其核心职能与组织架构。关务署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海关税则、税率的建议与执行;管理全国海关机关的设置与人事(尽管高级洋员的任命仍受总税务司制度牵制);监督关税的征收、报解与审计;负责进出口货物的监管、验估及查禁走私;编制对外贸易统计报告。其内部通常设总务、税则、稽核、查缉等科室,并在全国各通商口岸设立直属的海关(如江海关、粤海关等)作为具体执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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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探讨其在民国时期的具体运作与重要作用。在整个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关税收入是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常占中央税收的半数以上),因此关务署的地位至关重要。它通过推行固定税则、废除厘金、实施海关金单位等措施,力图统一和现代化海关管理。同时,它也是国民政府执行贸易政策、保护民族产业(通过关税壁垒)、以及抗战时期管理物资进出口、封锁敌占区经济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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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概述其历史沿革与终结。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沿海海关相继沦陷,关务署随国民政府内迁,在极端困难下维持部分海关运作。抗战胜利后,关务署负责接收收复区的海关。1949年,随着国民党政权在内战中失败,关务署的主要人员、档案及部分业务随国民政府迁至台湾,并在台延续其组织与职能。而在中国大陆,其机构与职能则由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所承接。因此,该机构的变迁是近代中国海关主权收归、财政体系演变及政权更迭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