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语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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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语用学的核心关切,是探究历史陈述、历史文本与历史叙事在具体的社会、政治和学科使用情境中,如何被生产、流通并产生实际效果。它不将历史话语视为对过去的透明反映或封闭的语义系统,而是将其看作一种社会行为,一种在特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语)或“话语实践”(福柯语)中运作的工具。其基本问题是:在某个具体的历史时刻和语境下,讲述这样的历史是为了做什么?它旨在达成何种说服、 legitimize、动员或批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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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理论深受二十世纪“语用学转向”的影响,将分析哲学中的言语行为理论引入历史领域。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塞尔)指出,说话不仅是“言有所述”,更是“言有所为”。例如,宣布“我任命你为指挥官”本身就是在执行任命行为。迁移到历史领域,书写“罗马帝国因道德堕落而衰亡”不仅是在描述一个(被认为的)事实,更可能是在执行一种警告当下或捍卫某种价值观的行为。历史语用学因此聚焦于历史话语的“以言行事”力量,分析其施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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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语用学深入话语产生的制度性语境。这包括:历史书写是在何种机构中完成的(大学、国家历史研究所、独立智库)?其目标受众是谁(学术同行、政策制定者、普通公众)?流通于何种媒介(专业期刊、教科书、博物馆展览、社交媒体)?这些语境深刻塑造了历史话语的形式、内容和可接受性标准。例如,一篇博士论文中的因果分析与一部旨在激发民族自豪感的纪录片叙事,其“语用规则”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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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理论高度重视历史话语的修辞与说服维度。它分析历史学家如何通过证据的选择、叙事结构的安排、隐喻和类比的使用等修辞策略,来建立权威、争取读者认同并实现特定的认知或情感效果。这不是简单地指责历史学家“不客观”,而是承认,所有旨在产生影响的论述都必然包含修辞成分。语用学分析旨在揭示这些修辞策略如何与语境目的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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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语用学关注历史话语的政治与伦理效力。历史叙述常常被用来 legitimize 政权、建构集体认同(如民族国家)、为政策提供依据(如基于“历史权利”的领土主张)或进行社会批判(如挖掘被压迫群体的历史以争取正义)。语用学分析旨在揭示,特定的历史表述如何参与权力关系的再生产或挑战,如何在公共领域内引发行动或塑造社会认知。例如,对殖民历史的某种叙述方式,直接关联着后殖民时代的赔偿诉求或国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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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历史语用学也涉及对历史学科自身实践的反思。它促使历史学家意识到,自己的写作并非发生在真空中,而是嵌入在复杂的学术规范、资助体系、社会期待和政治压力之中。它鼓励一种反思性的历史实践,即历史学家在追求真知的同时,也需要考量自己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和伦理责任,理解自身话语在更广阔语境中的位置与可能效应。它因此连接了历史学的认识论追求与其不可避免的社会实践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