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的“公厨”与官吏膳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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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厨”的基本定义与制度渊源:在宋元时期,“公厨”指的是由官方设立、为官吏提供膳食的厨房或膳食供应体系。这一制度并非宋元首创,其历史可追溯至更早的时期,如唐代的“堂厨”、“公膳”等,是古代官僚体系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解决官吏(尤其是中下级官吏和外地任职者)的日常饮食问题,以减少其生活负担,促使其廉洁履职,并加强官府内部的凝聚与管理。在宋代,“公厨”通常被称为“公使厨”或“公厨”,元代则多沿用“公厨”之称,但具体运作方式有所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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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公厨”的运作与经费来源:宋代的“公厨”制度较为完备和普遍。其运作主要依赖于“公使钱”(或称“公用钱”)。公使钱是朝廷拨给各级地方政府及中央某些机构的一笔特定经费,名义上用于公务接待、日常办公开支及官吏福利,其中即包括了“公厨”的膳食开支。不同级别、不同地区的官府,其公使钱额度及“公厨”标准差异很大。中央机构如三省、枢密院,地方上如州、府、军、监乃至县级官府,大多设有“公厨”。除了公使钱外,一些地方官府还可能利用官田收入、商业经营利润(如酒坊收入)等来补贴“公厨”,甚至出现了摊派于民或挪用其他经费的情况,成为吏治管理中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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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厨”的日常供给与等级差异:“公厨”并非提供免费午餐,通常需要官吏按品级缴纳一定的“食钱”(或称“厨食钱”),但官方会给予高额补贴,实际远低于市场饮食成本。每日供应常为午餐(有时也包括早餐),菜品根据官员品级高低有明确区别,体现了严格的等级制度。例如,高级官员(如知州、通判)可能享有“太守厨”或特定小灶,菜品丰富;而普通属官、胥吏则在集体“厅厨”用餐,标准较低。供应内容除主食(米、面)外,包括肉类、蔬菜、酒等,逢年过节或有公务活动时还会加菜设宴。这不仅是福利,也是一种非正式的公务交流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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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公厨”制度的变化与延续:元代建立后,官吏俸禄制度与宋代有较大不同,整体俸禄水平较低且常以实物、纸币(钞)混合支付。在此背景下,“公厨”作为重要的实物福利得以延续,但其形式和经费来源可能更为多样化。元代官制中保留了许多宋代旧制,地方官府仍普遍设有厨房。其经费可能部分来自朝廷的专项拨款(如“俸钞”中的饮食补贴部分),部分来自地方官府的自筹,如官田租入、课程(商业税)提成等。元代种族等级制度(四等人制)也可能对“公厨”的供应标准产生潜在影响,但核心功能——作为官吏的膳食保障与官府内部凝聚手段——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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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厨”制度的社会影响与历史评价:“公厨”制度是宋元时期官僚体系日常运转的一个微观缩影。其正面作用在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中下级官吏的基本生活,有助于稳定官僚队伍,减少因贫渎职的现象,并提供了非正式的议事交际平台。但弊端也很明显:首先,它加剧了官吏阶层与普通民众在生活待遇上的鸿沟。其次,“公厨”开支常成为地方财政的负担,经费不足时易导致摊派、加征或挪用,加重民众负担或扰乱财政秩序。最后,丰俭不均的“公厨”标准强化了官场内部的等级观念。总体而言,宋元“公厨”是连接国家财政、官僚福利与地方行政的重要节点,其兴衰演变反映了当时吏治管理、财政制度乃至社会结构的某些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