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的农业》
字数 698 2025-11-17 21:31:11
《宋元时期的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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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基础概况
宋元时期(960—1368年)农业整体呈发展态势,但南北差异显著。北宋以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为主,南方水稻种植尤为发达;南宋后经济重心南移完成,长江流域成为粮食核心产区。元朝统一后,北方因战乱农业衰退,但通过政策推动屯田与技术交流,逐步恢复。这一时期的气候变化(如宋代温暖期、元代转寒)也对作物结构产生直接影响。 -
土地制度与生产关系
宋代实行“田制不立”政策,土地私有化加剧,租佃制成为主流。佃户与地主签订契约,缴纳定额或分成地租(常见为五五分成)。元代保留部分奴隶制残余(如“驱口”耕田),同时推广“村社制度”,以五十户为一社,设社长督促垦种、兴修水利,形成官民结合的管理体系。 -
作物革新与农具进步
宋代引入占城稻(早熟耐旱),实现双季稻甚至三季稻的推广,麦稻轮作制在江南普及。元代新增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黄道婆改进纺织技术后,棉田扩张迅速。农具方面,曲辕犁完善化,宋代出现踏犁(替代牛耕)、秧马(插秧工具),元代推广楼锄、耘爪等,并普及风力水车,效率显著提升。 -
水利工程与生态管理
北宋范仲淹主持修浚太湖圩田,王安石推行“农田水利法”,江南形成塘浦圩田系统。元代郭守敬规划通惠河,修复陕西引泾灌渠,并在云南治理滇池。同时,宋元政府颁布《农桑辑要》等官修农书,指导水土保持与肥料使用(如粪肥、绿肥)。 -
税收政策与农业商品化
宋代实行“两税法”及“和籴法”,粮食商品化程度加深,城郊出现专业蔬菜种植区。元代税制分“税粮”与“科差”,南方延续夏秋两税,北方按丁征粟。随着运河贸易与市镇兴起,农业原料(丝、棉、茶)大量进入市场,推动手工业与商业联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