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兴衰
种族隔离制度是1948年至1994年间南非共和国以立法形式推行的一种制度化种族隔离、歧视和压迫体系。其核心是通过法律将不同种族群体在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活等领域进行强制隔离,并确保白人享有至高无上的特权。
第一步:种族隔离制度的法律框架与体系构建
种族隔离并非始于1948年,但正是在这一年,以马兰为首的国民党上台后,将其系统化、制度化和极端化。其法律体系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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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登记法》(1950年):该法为种族隔离奠定了基础。它要求所有南非居民按种族进行分类登记,主要分为四大类:白人、黑人(非洲原住民)、有色人种(混血群体)和印度人。这种分类决定了个人一生的权利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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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住区法》(1950年):该法根据《人口登记法》的种族分类,将城市区域按种族进行物理分割。它强制不同种族群体居住在各自被指定的区域,导致了大规模的人口强制迁移。非白人被从城市中心富裕地带驱赶到偏远的、条件恶劣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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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证法》:该法要求所有16岁以上的黑人必须随时携带通行证。通行证内记录着其个人信息、就业经历以及被允许进入白人区域的许可。没有通行证或违反规定,黑人会立即被逮捕、罚款或遣返至遥远的“黑人家园”。这是控制黑人流动和劳动力的核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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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图教育法》(1953年):该法旨在为黑人提供一种旨在使其终生成为体力劳动者和服务于白人经济的“教育”。教育部长亨德里克·维沃尔德直言不讳地表示:“土著人(黑人)必须被教导从属於欧洲人社会……他不应达到与白人孩子相同的标准。”这从制度上确保了黑人群体的贫困和知识匮乏的代际传递。
第二步:“黑人家园”政策与种族隔离的深化
为了永久剥夺黑人的南非公民权并使其政治压迫合法化,南非政府推行了“黑人家园”(或称“班图斯坦”)政策。
- 概念:政府将全国约13%的贫瘠土地划为十个“黑人家园”,声称这些是南非各个黑人部族的“传统领地”。
- “独立”骗局:政府鼓励并强迫这些“家园”宣布“独立”,如特兰斯凯(1976年)、博普塔茨瓦纳(1977年)等。一旦“独立”,其境内的黑人将失去南非国籍,成为这些“独立国家”的公民,从而在法律上不再是南非的“问题”。国际社会普遍拒绝承认这些“家园”。
- 目的:此举旨在将占人口多数的黑人定义为“外来劳工”,他们在白人统治的南非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只有作为临时劳动力的价值。这彻底剥夺了黑人的政治和经济权利根基。
第三步:国内抵抗与国际社会的反应
种族隔离制度遭到了持续的、多方面的抵抗。
- 非国大与非暴力抵抗:非洲人国民大会(非国大)是主要的抵抗组织。初期,他们采取罢工、示威、不合作等非暴力方式。1955年,非国大与其他组织共同通过《自由宪章》,提出了一个种族平等的南非愿景。
- 沙佩维尔惨案与武装斗争:1960年3月21日,在沙佩维尔镇,警察向和平示威反对《通行证法》的黑人群众开枪,造成69人死亡。惨案后,政府宣布非国大为非法组织。非国大被迫转变策略,成立了武装力量“民族之矛”,由纳尔逊·曼德拉领导,开始进行有限的破坏活动。
- 索韦托起义:1976年,政府强制规定黑人学校必须用 Afrikaans语(被视为压迫者的语言)教学,引发了索韦托学生的大规模抗议。6月16日,警察向游行学生开枪,事件迅速蔓延成全国性的持续反抗,数百人被杀。这标志着新一代年轻黑人的觉醒,极大地动摇了种族隔离统治。
- 国际制裁:南非的种族隔离政策引发了全球范围的谴责。联合国实施了武器禁运,许多国家与南非断绝了经贸和文化往来,国际体育组织也禁止其参赛。这些制裁对南非的白人政权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外交压力。
第四步:制度的瓦解与民主新南非的诞生
进入20世纪80年代,内外交困的种族隔离制度已难以为继。
- 内部压力与改革尝试:持续的国内动荡、国际制裁和经济衰退迫使白人政权寻求出路。P.W.博塔和F.W.德克勒克总统进行了一些有限的改革,如废除《通行证法》和《禁止混合婚姻法》,但并未触及权力分享的核心。
- 曼德拉获释与非国大合法化:1990年2月2日,德克勒克总统在议会宣布解除对非国大等组织的禁令,并无条件释放被监禁27年的纳尔逊·曼德拉。这标志着南非民主化进程的正式开始。
- 民主谈判:随后,以非国大为首的解放组织与国民党政府进行了艰难的多党谈判,旨在制定新宪法和安排权力过渡。
- 第一次全民普选:1994年4月,南非举行了有史以来第一次所有种族参加的全民大选。非国大以压倒性优势获胜,纳尔逊·曼德拉当选为南非首位黑人总统。这标志着种族隔离制度的正式终结和一个崭新、民主、平等的“彩虹之国”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