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渔具与捕捞技术
首先,我们从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渔具的材质与类型开始。商代的渔具主要依赖天然材料,可分为网具、钓具和杂渔具三大类。网具的编织材料包括麻、葛等植物纤维,以及动物筋腱,网上会绑定陶制或石制的网坠(称为“纺轮”或“网坠”),以帮助渔网下沉。钓具主要为骨制或铜制的鱼钩,其中骨鱼钩发现较多,制作精巧,有倒刺;铜鱼钩较少见,显示其珍贵性。杂渔具包括骨制的鱼镖、鱼叉等,用于刺捕较大的鱼类。这些实物在殷墟等多处遗址均有出土,构成了我们认识其技术的基础。
理解了工具本身,接下来看捕捞作业的具体方法与技术。这依赖于对工具的组合运用和对环境的认知。网捕是最主要的方式,根据水域深浅,可能使用抛网、拦网或拖网。钓捕则显示了针对性的技巧,需使用饵料。此外,还有“梁”捕法,即在河流中筑堰拦水,设置竹篓或网具(类似后来的“鱼梁”)进行围捕。对于浅水区或沼泽,可能直接使用鱼镖进行投射。这些方法体现了商人对不同水体环境(河流、湖泊、沼泽)和鱼类习性的掌握。
掌握了单次捕捞的技术后,我们需要将其置于更广阔的时空背景下,考察其捕捞活动的组织与季节性。捕捞并非完全随机的个人行为。在商代“王畿”和贵族领地内,可能存在由“小臣”或“众人”管理的专项捕捞劳役,为王室和贵族提供渔产品。甲骨卜辞中常见“王渔”、“在圃渔”等记载,表明商王会亲自参与或主持重要的捕捞活动,这具有礼仪和经济双重意义。同时,捕捞活动具有强烈的季节性,多在春、秋、冬季进行,夏季可能因洪水或繁殖期而减少,这与自然规律和农业生产的忙闲周期相适应。
最后,我们上升到社会文化层面,探讨渔获物的用途与捕捞的经济文化意义。捕捞所得首先是重要的食物补充,鱼肉是动物蛋白的来源之一。其次,渔获物是贡赋的重要组成部分,甲骨文中有“致鱼”、“入鱼”的记载,指方国或臣属向商王室进献鱼类。在祭祀中,鱼也是常见的祭品,用于祭祀祖先或自然神祇。此外,鱼骨、蚌壳等是制作装饰品和工具的原料(如蚌刀、蚌镰)。因此,捕捞不仅是生存技术,也嵌入了商代的贡赋体系、祭祀礼仪和经济生产网络之中,是其生业经济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