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民大会》
字数 849 2025-12-14 05:41:39

《中华民国国民大会》

第一步:机构的基本定位与创设依据
国民大会是依据孙中山“权能区分”与“五权宪法”政治设想,在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中确立的“代表全国国民行使政权”的最高政权机关。孙中山将政治权力分为“政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与“治权”(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国民大会即被设计为人民“政权”的集中行使者。其法源最早可追溯至《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其中规定:“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统治权则归于国民大会行使之”。

第二步:组织形式与代表产生
根据1947年宪法,国民大会由全国各县市、蒙古、西藏、华侨及职业团体选举出的代表组成,任期六年。代表名额分配兼顾地域与群体。国民大会并非常设机构,通常定期集会(每届总统任满前90日召集),也可在特定条件下召开临时会。其主要职权在于选举总统、副总统,以及修改宪法、复决立法院提出的宪法修正案。

第三步:核心职权及其演变

  1. 选举权:国民大会最重要的日常职权是选举总统与副总统。1948年4月,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蒋介石为中华民国行宪后第一任总统。
  2. 修宪权:此为最高政权体现。宪法修改需由国民大会代表总额五分之一提议,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代表四分之三决议。但在实际政治运作中,随着国民党政府迁台,国民大会的存废与职权多次通过“宪法增修条文”方式进行调整。
  3. 其他政权行使:理论上可行使罢免总统、副总统及修改宪法等权力,但在大陆时期(1948-1949)实际行使的主要是选举权。

第四步:历史实践与争议
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于1947年底在大陆选出,并于1948年3月在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然而,会议期间即出现“代表资格”(许多代表为十年前选出)和“戡乱时期”背景下的派系斗争等争议。1949年国民党政权迁台后,这些在大陆选出的代表因无法全面改选而形成“万年国代”现象,长期成为政治体制中的特殊群体。直至20世纪90年代台湾地区启动“宪政改革”,通过“宪法增修条文”逐步冻结并最终废止了国民大会的职权(如总统改为直接

《中华民国国民大会》 第一步:机构的基本定位与创设依据 国民大会是依据孙中山“权能区分”与“五权宪法”政治设想,在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中确立的“代表全国国民行使政权”的最高政权机关。孙中山将政治权力分为“政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与“治权”(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国民大会即被设计为人民“政权”的集中行使者。其法源最早可追溯至《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其中规定:“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统治权则归于国民大会行使之”。 第二步:组织形式与代表产生 根据1947年宪法,国民大会由全国各县市、蒙古、西藏、华侨及职业团体选举出的代表组成,任期六年。代表名额分配兼顾地域与群体。国民大会并非常设机构,通常定期集会(每届总统任满前90日召集),也可在特定条件下召开临时会。其主要职权在于选举总统、副总统,以及修改宪法、复决立法院提出的宪法修正案。 第三步:核心职权及其演变 选举权 :国民大会最重要的日常职权是选举总统与副总统。1948年4月,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蒋介石为中华民国行宪后第一任总统。 修宪权 :此为最高政权体现。宪法修改需由国民大会代表总额五分之一提议,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代表四分之三决议。但在实际政治运作中,随着国民党政府迁台,国民大会的存废与职权多次通过“宪法增修条文”方式进行调整。 其他政权行使 :理论上可行使罢免总统、副总统及修改宪法等权力,但在大陆时期(1948-1949)实际行使的主要是选举权。 第四步:历史实践与争议 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于1947年底在大陆选出,并于1948年3月在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然而,会议期间即出现“代表资格”(许多代表为十年前选出)和“戡乱时期”背景下的派系斗争等争议。1949年国民党政权迁台后,这些在大陆选出的代表因无法全面改选而形成“万年国代”现象,长期成为政治体制中的特殊群体。直至20世纪90年代台湾地区启动“宪政改革”,通过“宪法增修条文”逐步冻结并最终废止了国民大会的职权(如总统改为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