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双轨制
字数 1066 2025-12-15 00:22:46
价格双轨制
价格双轨制是中国在经济转型时期(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推行的一项关键性改革政策,其核心特征是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并行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两种定价机制。这一制度旨在逐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既维持经济稳定,又引入市场活力以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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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与动因
改革前,中国长期实行全面的计划价格体制,由国家统一定价和分配物资。这种制度导致价格信号失真、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物资短缺普遍。1978年改革开放后,为激发企业积极性,政府允许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后,将超额产品按市场供求关系自行定价销售。价格双轨制由此成为渐进式改革的折中方案,试图在避免社会震荡的前提下,逐步放开价格控制。 -
运行机制与具体实践
- 计划轨:国有企业需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并以国家规定的固定价格(通常低于市场均衡价)销售给指定单位,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建设。
- 市场轨:超出计划产量的部分,企业可自主按市场供求关系定价销售,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这一机制最初在钢铁、煤炭、农产品等领域试点,后逐步扩展。例如,1985年国家取消农产品统购统销,对粮食实行“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并行,定购价低于市场价,农民完成定购任务后可自由交易余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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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影响与矛盾
- 积极效应:
- 激励企业增产:市场轨的高利润促使企业提高效率、扩大生产。
- 培育市场机制:市场价格逐步反映稀缺性,为全面放开价格积累经验。
- 缓解物资短缺:市场轨增加了商品供应,满足计划外需求。
- 负面问题:
- 寻租与腐败: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的价差催生“套利”行为,部分人员通过关系低价获取计划内物资后转售市场牟利,导致权力寻租泛滥。
- 市场扭曲:企业为追求市场利润可能削减计划内供应,影响国家经济协调;同时双重价格扰乱企业成本核算,造成公平竞争缺失。
- 通胀压力:市场轨价格上升可能拉动整体物价,1988年“价格闯关”尝试失败后,双轨制矛盾进一步凸显。
- 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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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亡与转型
随着市场轨规模扩大,计划轨逐步收缩。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中国加速市场化改革,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并轨,全面由市场决定。价格双轨制的终结标志着中国从“增量改革”进入整体市场经济构建阶段,但其遗留的腐败问题和资源配置教训仍影响后续改革设计。 -
理论意义与比较视角
价格双轨制被视为渐进式转型的典型范例,与苏联“休克疗法”形成对比。经济学家如张五常指出其通过边际改革降低社会阻力,但诺斯等人批评其长期运行会固化制度成本。这一制度也为研究转型经济中的制度摩擦、价格自由化路径提供了重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