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和籴与平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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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与起源:和籴,指官府出钱向民间购买粮食;平籴,指官府在丰年收购粮食储存,荒年平价售出以稳定粮价。此政策思想源出战国李悝“平籴法”,汉代有“常平仓”实践。隋唐时期,此政策从临时性财政手段演变为制度化、大规模的国家经济行为,核心目的是调节粮食供求、平抑物价、保障军需及赈济民生,减少无偿征敛(如租调)对民间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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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至唐前期的制度化:隋文帝时,已在关中等地推行“和籴”,作为漕运不足的补充。唐代前期,在“常平仓”制度基础上,和籴/平籴逐渐常规化。唐高宗、武则天时期,为应对西北边防军粮需求,在河西、陇右等地大规模和籴,形成“边军粮储,皆仰和籴”的局面。此时官府通常按市价或略高于市价购买,带有一定市场交换性质,与赋税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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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宗朝的大规模推广与变味:开元、天宝年间,和籴达到空前规模。朝廷设“和籴使”等专职,于关中、河东、朔方等地大规模采买。初期效果显著,充实了太仓、军仓,减少了江淮漕运压力。然而,随着规模膨胀与吏治问题,自愿买卖逐渐演变为强制摊派,即“抑配”。官府支付的不再是足额钱帛,而是贬值的布匹或强征“和籴粟”,实质成为一种变相加税,加重了百姓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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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史之乱后的根本性蜕变:战后中央财政拮据,和籴的“交易”外壳几近消失,彻底沦为强制性征购。官府往往压低价格(“虚估”)、拖欠钱款(“白著”),或直接以官告、度牒等虚券支付。同时,为供应京西、京北神策军等,形成固定的“和籴场”,籴本多从盐利、青苗钱等税目中划拨,但执行中官吏苛扰、中饱私囊极为普遍。白居易等时人批评其已为“害民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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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多重影响与评价:该政策在理想状态下,是国家干预市场、保障安全的有效手段。唐前期,它对支撑边防、稳定物价起到积极作用。但其成功严重依赖清廉高效的吏治、充足的财政籴本及健康的货币体系。中唐以后,随着中央控制力下降、财政困境及官僚腐败,和籴从“利民”的商业性采购异化为“害民”的财政榨取,加剧了社会矛盾,成为两税法时期众多杂税苛敛之一,体现了帝国后期国家汲取资源过程中“与民争利”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