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菲尔默
字数 1424 2025-12-15 06:35:05

罗伯特·菲尔默

首先,我们从菲尔默这个人最基本的生平背景开始。罗伯特·菲尔默爵士(Sir Robert Filmer,约1588年–1653年)是一位英格兰的乡绅、政治理论家。他生活在英国内战和共和国时期的动荡年代,其著作主要是为王权和父权制的绝对性进行辩护。理解他的关键在于,他的思想是对当时挑战传统君主权威的革命思潮(特别是议会派和后来的共和派思想)的直接回应。他最重要的著作是《父权制》(Patriarcha),尽管写于17世纪40年代之前,但直到1680年才出版,当时正值关于“排斥法案”(欲将天主教徒的约克公爵詹姆斯排除在王位继承序列之外)的激烈政治辩论时期,此书随即成为保王党人的重要理论武器。

接下来,我们深入到菲尔默思想的核心逻辑链条。他的整个理论体系建立在一个简单的历史与逻辑的起点上:亚当的父权。菲尔默论证道,上帝最初将世界的主权授予了人类的始祖亚当,这种主权是绝对且单一的。亚当对子女和世界万物的统治权,是基于他作为“父亲”的身份,这种权力是父权的,同时也是政治的。他认为,家庭中的父亲权威与国家中的君主权威在性质上是同一的,只是范围不同。因此,国王的权力本质上就是一个父亲的权力,是所有父亲的父亲(国父)。

然后,我们需要理解菲尔默如何从这个起点推导出他的政治结论。既然亚当的主权是绝对的,并且是通过长子继承制代代相传的,那么后世所有合法君主的权力都源自这一最初的、不可废除的授予。根据这一逻辑:

  1. 君权神授:君主的权力直接来自上帝(通过亚当),而不是来自人民的同意或让渡。
  2. 绝对服从:人民对君主负有天然的、绝对的服从义务,就像子女必须服从父亲一样。反抗君主就是违反上帝建立的秩序,是十恶不赦的。
  3. 否定社会契约:他严厉驳斥了当时开始流行的“社会契约论”和“人生而自由平等”的观点(例如胡格诺派和早期议会派的理论)。他认为,人并非生而自由,而是生来就处于从属地位(先是服从父亲,后是服从国王)。

紧接着,我们要探讨菲尔默思想在当时的影响和遭遇的挑战。在17世纪末的英国政治斗争中,菲尔默的《父权制》是保王党(托利党)对抗辉格党革命理论的关键文本。他的学说为詹姆斯二世的继承权提供了看似坚实的历史-神学依据。然而,这也促使辉格党阵营的思想家必须从理论上彻底摧毁菲尔默的体系,才能为自己的革命权利辩护。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我们通过其最主要的批判者来反观菲尔默思想的致命弱点及其历史意义。约翰·洛克在其《政府论》上篇中,几乎逐条批驳了菲尔默。洛克的批判要点包括:

  1. 历史依据的虚构性:亚当的唯一绝对主权在《圣经》中并无明确依据,且其继承谱系早已无法考证,因此无法作为现实政治权力的合法来源。
  2. 混淆两种权力:洛克严格区分了父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临时管教权,旨在使其成年后能理性行事)与政治权力(统治者对公民的普遍、永久的立法与执法权)。父亲的身份不能自动转化为政治主权。
  3. 继承逻辑的荒谬:即使承认亚当有绝对权力,也无法逻辑严密地推导出现任君主就是亚当的合法继承人。
    洛克对菲尔默的成功驳斥,为《政府论》下篇阐述基于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和人民同意的政府理论扫清了道路。因此,菲尔默的历史重要性,很大程度上在于他成为了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兴起过程中一个必须被推翻的“靶子”。他的思想代表了中世纪晚期父权制、神权政治观念的最终体系化形态,而对他的批判则标志着现代政治思想在方法论和基础原理上的决定性突破。
罗伯特·菲尔默 首先,我们从菲尔默这个人最基本的生平背景开始。罗伯特·菲尔默爵士(Sir Robert Filmer,约1588年–1653年)是一位英格兰的乡绅、政治理论家。他生活在英国内战和共和国时期的动荡年代,其著作主要是为王权和父权制的绝对性进行辩护。理解他的关键在于,他的思想是对当时挑战传统君主权威的革命思潮(特别是议会派和后来的共和派思想)的直接回应。他最重要的著作是《父权制》( Patriarcha ),尽管写于17世纪40年代之前,但直到1680年才出版,当时正值关于“排斥法案”(欲将天主教徒的约克公爵詹姆斯排除在王位继承序列之外)的激烈政治辩论时期,此书随即成为保王党人的重要理论武器。 接下来,我们深入到菲尔默思想的核心逻辑链条。他的整个理论体系建立在一个简单的历史与逻辑的起点上: 亚当的父权 。菲尔默论证道,上帝最初将世界的主权授予了人类的始祖亚当,这种主权是绝对且单一的。亚当对子女和世界万物的统治权,是基于他作为“父亲”的身份,这种权力是 父权的 ,同时也是 政治的 。他认为,家庭中的父亲权威与国家中的君主权威在性质上是同一的,只是范围不同。因此,国王的权力本质上就是一个父亲的权力,是所有父亲的父亲(国父)。 然后,我们需要理解菲尔默如何从这个起点推导出他的政治结论。既然亚当的主权是绝对的,并且是通过长子继承制代代相传的,那么后世所有合法君主的权力都源自这一最初的、不可废除的授予。根据这一逻辑: 君权神授 :君主的权力直接来自上帝(通过亚当),而不是来自人民的同意或让渡。 绝对服从 :人民对君主负有天然的、绝对的服从义务,就像子女必须服从父亲一样。反抗君主就是违反上帝建立的秩序,是十恶不赦的。 否定社会契约 :他严厉驳斥了当时开始流行的“社会契约论”和“人生而自由平等”的观点(例如胡格诺派和早期议会派的理论)。他认为,人并非生而自由,而是生来就处于从属地位(先是服从父亲,后是服从国王)。 紧接着,我们要探讨菲尔默思想在当时的影响和遭遇的挑战。在17世纪末的英国政治斗争中,菲尔默的《父权制》是保王党(托利党)对抗辉格党革命理论的关键文本。他的学说为詹姆斯二世的继承权提供了看似坚实的历史-神学依据。然而,这也促使辉格党阵营的思想家必须从理论上彻底摧毁菲尔默的体系,才能为自己的革命权利辩护。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我们通过其最主要的批判者来反观菲尔默思想的致命弱点及其历史意义。约翰·洛克在其《政府论》上篇中,几乎逐条批驳了菲尔默。洛克的批判要点包括: 历史依据的虚构性 :亚当的唯一绝对主权在《圣经》中并无明确依据,且其继承谱系早已无法考证,因此无法作为现实政治权力的合法来源。 混淆两种权力 :洛克严格区分了 父权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临时管教权,旨在使其成年后能理性行事)与 政治权力 (统治者对公民的普遍、永久的立法与执法权)。父亲的身份不能自动转化为政治主权。 继承逻辑的荒谬 :即使承认亚当有绝对权力,也无法逻辑严密地推导出现任君主就是亚当的合法继承人。 洛克对菲尔默的成功驳斥,为《政府论》下篇阐述基于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和人民同意的政府理论扫清了道路。因此,菲尔默的历史重要性,很大程度上在于他成为了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兴起过程中一个必须被推翻的“靶子”。他的思想代表了中世纪晚期父权制、神权政治观念的最终体系化形态,而对他的批判则标志着现代政治思想在方法论和基础原理上的决定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