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的“传”与通行凭证制度
第一步:基础概念与实物形态
“传”是秦汉时期官府颁发的官方通行凭证,其核心功能是证明持有人在规定路线上的合法通行权。最早的“传”是书写在木牍或竹简上的文书,称为“传信”或“过所”(“过所”作为专称在汉代后期更常见)。实物通常是一尺五寸长的木牍,上面详细记录持传人的姓名、籍贯、出行事由、目的地、随行人员及物资(如车马数量)、有效期限以及签发官吏的官职、姓名和日期。重要或长途的“传”还会由官府封缄,加盖官印,以防伪造。与“符”、“节”等更高等级的凭证相比,“传”更侧重于民用及一般官吏的公务出行。
第二步:申领程序与适用场景
申领“传”需经严格审批。普通民众如需跨县、跨郡出行(尤其是经商、探亲、赴役等),必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啬夫或县令丞提出申请,说明事由并提供担保。官府审核后,认为理由正当且无犯罪或逃避赋役嫌疑,方予签发。官吏因公务出行,则由所在官署出具“官传”。其核心适用场景包括:通过关津、亭障等国家设立的检查点;入住官办的传舍、邮驿以获取食宿和车马补给;进入都城、军事禁区或特殊市场(如边境关市)等管制区域。无“传”私自越界,即构成“阑出入”罪。
第三步:制度功能与社会控制
“传”制度是秦汉国家进行人口流动管控和社会治安管理的关键工具。其一,它有效配合了“户籍”与“什伍连坐”制度,将人民束缚于土地和乡里,防止随意迁徙,确保赋税和徭役来源稳定。其二,它与关津制度、邮驿制度紧密结合,构成严密的交通网络监控体系,任何人员的移动都在官府掌握之中,有利于缉拿逃犯、流民和间谍。其三,它服务于平贾制度和商业管理,通过对运输货物的登记核查,监控重要物资(如铁器、马匹、铜钱)的流通,并作为征收关税(如市租)的依据。其四,在徭戍制度下,它确保了赴役人员能按指定路线抵达服役地点。
第四步:演变与后世影响
“传”制度在秦汉时期不断细化。秦律《关市律》、《仓律》中已有对“传”管理的规定。汉代,尤其是武帝之后,随着控制加强和商业活动受限,“传”的审批更为严格。东汉时期,“过所”一词逐渐通用,但制度实质不变。考古发现如居延汉简、悬泉汉简中存有大量“传”或“过所”的实物或记录,为研究当时的人口流动、交通路线、行政效率提供了直接证据。这一制度为后世历代王朝所继承和发展(如唐代的“公验”、“过所”制度),成为中国古代户籍和交通管理体系的持久基石,深刻体现了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编户齐民”与限制流动的统治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