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采生折割”与刑事重罪
字数 1177 2025-12-16 09:51:02

明清时期的“采生折割”与刑事重罪

  1. 词条的基本定义与法律定位
    “采生折割”是明清时期法典中定义的一种极端残酷的犯罪行为,属于“十恶”不赦的重罪。“采生”指采用妖术、药物等手段残害活人,取其身体部位或器官;“折割”即对活人进行肢解、切割。此罪行的核心在于以活人为材料,进行带有巫术或迷信色彩的残害,其目的通常是为了制造“人傀”乞讨、施行妖法或炼制邪药。在法律上,它与谋反、谋叛、恶逆等并列,是最高等级的犯罪,一经查实,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家属、邻里及地方官也可能因失察而受株连。

  2. 犯罪的社会背景与思想根源
    此类罪行的滋生与明清社会底层盛行的迷信观念密切相关。首先,民间存在通过人体器官、血液或完整胎儿(“紫河车”)炼制丹药或施行巫术的信仰,认为这些“材料”具有特殊灵力。其次,一些游民团伙为牟取暴利,将拐骗或劫掠来的儿童、残疾人加以残害,使其变成形状骇人的“怪物”,然后驱使行乞,利用人们的恐惧与同情获取钱财,此即所谓“造畜”。这些行为反映了在社会流动性增加、人口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法律与道德秩序在某些黑暗角落的崩坏,以及部分群体极端的生存手段。

  3. 具体的犯罪形态与案例记载
    根据官方文献《刑案汇览》及地方志的零星记载,“采生折割”的主要形态包括:1. 制造乞讨工具:将儿童四肢折断扭曲成奇异形状,或挖眼割舌,使其丧失正常能力,成为乞讨的“赚钱工具”。2. 获取“妖术”材料:摘取活人心肝、胎儿或处女经血等,用于所谓“配药”或“做法”。3. 制作“人傀”:传说有术士将活人杀死后,通过邪法驱使尸体或魂魄为其服务。尽管部分记载可能夹杂谣言与想象,但残害人体以牟利的核心事实是存在的。例如,乾隆年间湖南曾有案件,罪犯诱杀孩童,取骨制秤,妄称能招财。

  4. 朝廷的立法与严厉打击
    明清律法对此罪的惩处极为严酷。《大明律》和《大清律例》均设有“采生折割”专条,规定:“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甚至知情不报的邻里、保甲长也要受杖刑。朝廷的严厉立法,不仅是为了惩罚具体罪行,更深层的目的是通过展示最极端的刑罚威力,来震慑民间潜在的邪术犯罪,维护儒家伦理中珍视生命的根本原则,并消除可能引发社会恐慌的源头。

  5. 案件处理中的复杂性与社会影响
    在实际司法中,“采生折割”案件的处理常面临难题。首先,真正确凿的案例并不多,很多指控源于民间恐慌和谣言,地方官需仔细甄别,避免造成冤狱。其次,此类罪行常与“妖言”、“邪教”活动牵连,朝廷担心其有组织性,会动摇社会秩序,因此一旦发现线索,往往扩大侦查,牵连甚广。此类案件的曝光,会在地方上引发巨大恐慌,加剧民众对陌生人和游方僧道的猜疑,有时甚至导致群体性暴力。同时,它也促使朝廷不断强化保甲制度,要求地方官加强巡查,以预防此类隐秘而残忍的罪行。

明清时期的“采生折割”与刑事重罪 词条的基本定义与法律定位 “采生折割”是明清时期法典中定义的一种极端残酷的犯罪行为,属于“十恶”不赦的重罪。“采生”指采用妖术、药物等手段残害活人,取其身体部位或器官;“折割”即对活人进行肢解、切割。此罪行的核心在于以活人为材料,进行带有巫术或迷信色彩的残害,其目的通常是为了制造“人傀”乞讨、施行妖法或炼制邪药。在法律上,它与谋反、谋叛、恶逆等并列,是最高等级的犯罪,一经查实,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家属、邻里及地方官也可能因失察而受株连。 犯罪的社会背景与思想根源 此类罪行的滋生与明清社会底层盛行的迷信观念密切相关。首先,民间存在通过人体器官、血液或完整胎儿(“紫河车”)炼制丹药或施行巫术的信仰,认为这些“材料”具有特殊灵力。其次,一些游民团伙为牟取暴利,将拐骗或劫掠来的儿童、残疾人加以残害,使其变成形状骇人的“怪物”,然后驱使行乞,利用人们的恐惧与同情获取钱财,此即所谓“造畜”。这些行为反映了在社会流动性增加、人口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法律与道德秩序在某些黑暗角落的崩坏,以及部分群体极端的生存手段。 具体的犯罪形态与案例记载 根据官方文献《刑案汇览》及地方志的零星记载,“采生折割”的主要形态包括:1. 制造乞讨工具 :将儿童四肢折断扭曲成奇异形状,或挖眼割舌,使其丧失正常能力,成为乞讨的“赚钱工具”。2. 获取“妖术”材料 :摘取活人心肝、胎儿或处女经血等,用于所谓“配药”或“做法”。3. 制作“人傀” :传说有术士将活人杀死后,通过邪法驱使尸体或魂魄为其服务。尽管部分记载可能夹杂谣言与想象,但残害人体以牟利的核心事实是存在的。例如,乾隆年间湖南曾有案件,罪犯诱杀孩童,取骨制秤,妄称能招财。 朝廷的立法与严厉打击 明清律法对此罪的惩处极为严酷。《大明律》和《大清律例》均设有“采生折割”专条,规定:“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甚至知情不报的邻里、保甲长也要受杖刑。朝廷的严厉立法,不仅是为了惩罚具体罪行,更深层的目的是通过展示最极端的刑罚威力,来震慑民间潜在的邪术犯罪,维护儒家伦理中珍视生命的根本原则,并消除可能引发社会恐慌的源头。 案件处理中的复杂性与社会影响 在实际司法中,“采生折割”案件的处理常面临难题。首先,真正确凿的案例并不多,很多指控源于民间恐慌和谣言,地方官需仔细甄别,避免造成冤狱。其次,此类罪行常与“妖言”、“邪教”活动牵连,朝廷担心其有组织性,会动摇社会秩序,因此一旦发现线索,往往扩大侦查,牵连甚广。此类案件的曝光,会在地方上引发巨大恐慌,加剧民众对陌生人和游方僧道的猜疑,有时甚至导致群体性暴力。同时,它也促使朝廷不断强化保甲制度,要求地方官加强巡查,以预防此类隐秘而残忍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