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滕贝格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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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
《维滕贝格条约》是1635年5月30日在神圣罗马帝国萨克森选侯国首府维滕贝格,由萨克森选侯约翰·乔治一世与皇帝斐迪南二世代表签署的一份重要和约。该条约标志着在三十年战争(1618-1648)中,最初领导新教阵营的重要邦国——萨克森选侯国,正式脱离新教联盟,与天主教皇帝阵营实现和解并结盟。 -
历史背景与签署动因
条约的签署根植于三十年战争的复杂演变。1630年,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率领强大的新教军队介入战争,一度扭转战局。然而,1632年吕岑会战中古斯塔夫二世阵亡,瑞典军势头受挫。1634年,皇帝和天主教同盟军在纳德林根战役中决定性击败瑞典及其新教盟军。此役后,皇帝斐迪南二世希望乘胜分化新教阵营,巩固帝国内部统一,以集中力量对抗外国势力(瑞典和法国)。萨克森选侯约翰·乔治一世本身是路德宗信徒,但政治立场保守,始终对瑞典的强势介入和战争导致的帝国分裂感到不安,更担忧瑞典取代皇帝成为德意志主宰。纳德林根战役的失败使他确信皇帝阵营已占优势,为保全自身领土、恢复秩序并换取有利条件,他决定与皇帝妥协。 -
条约核心条款
条约内容主要围绕萨克森选侯国与皇帝的关系及其利益保障:- 政治与军事联盟:萨克森选侯国承认皇帝斐迪南二世的权威,并承诺提供军事支持,共同对抗瑞典及其盟友。这实质上使萨克森从新教一方倒戈至皇帝一方。
- 宗教保障:皇帝确认了1620年《布拉格和约》中关于宗教的条款,即冻结教产归属现状至1627年(即“标准年”),这意味着萨克森及其盟邦已没收的天主教会财产可不予归还,给予了路德宗信徒有限的宗教宽容。此举旨在安抚以萨克森为代表的路德宗势力,与更激进的加尔文宗势力区分开。
- 领土与赦免:皇帝保证赦免萨克森及其盟友此前对抗皇帝的行为,并确认萨克森在战争前期获得的领土(如上卢萨蒂亚)。
- 排斥外国势力:条约隐含的共同目标是驱逐瑞典军队出德意志领土,维护“德意志的自由”与帝国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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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影响与后续发展
《维滕贝格条约》立即产生了重大影响:它严重分裂了德意志新教阵营,许多德意志新教邦国跟随萨克森接受了皇帝的条件,导致瑞典在德意志的同盟体系近乎崩溃。皇帝势力因此大幅增强。然而,这一局面直接促使一直暗中支持新教阵营的法国决定公开参战(1635年5月对西班牙宣战),以阻止哈布斯堡王朝称霸欧洲。战争性质由此从帝国内部的宗教- constitutional斗争,彻底转变为法国-哈布斯堡争霸的全欧战争,战火蔓延更广,持续时间更长。 -
历史评价与长期意义
《维滕贝格条约》是三十年战争中期一个关键转折点。它表面上暂时巩固了皇帝在帝国内部的地位,实则因迫使法国直接介入,反而延长并扩大了战争的规模与残酷性。条约采用的“教产冻结”原则,成为后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解决宗教问题的重要先例。它揭示了三十年战争中德意志诸侯在宗教忠诚、帝国宪法与自身现实利益间的复杂权衡,以及欧洲大国博弈如何深刻塑造德意志的命运。条约未能带来和平,而是将战争推向了一个新的、更残酷的阶段,直至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