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苏中立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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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的基本背景(1941年): 1941年4月13日,日本与苏联在莫斯科签订了《日苏中立条约》。此时,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已在欧洲和亚洲广泛蔓延。日本深陷于对中国的战争(始于1937年),并有意向南扩张,获取东南亚的石油和橡胶资源,这必然与美、英、荷的利益发生冲突。同时,日本在1939年与苏联在诺门罕爆发大规模冲突后,其北进(进攻苏联)战略受挫。苏联则因与德国关系恶化,正全力应对来自西线的巨大威胁,极需避免陷入东西两线作战的困境。因此,日苏两国出于各自战略需要,都有暂时缓和关系、确保一侧边境安全的强烈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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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的核心内容: 条约正文非常简短,主要包含两条关键条款:第一,双方承诺维持彼此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并相互尊重领土完整;第二,当一方成为第三国(一个或多个)的战争对象时,另一方将在整个冲突期间保持中立。条约有效期为五年,如未在期满前一年宣布废止,则自动延长五年。此外,在签订条约的同时,双方还签署了一份《声明书》,其中关键内容是:日本承诺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苏联的势力范围)的领土完整,苏联则承诺尊重“满洲国”(日本扶植的伪政权)的领土完整。这份声明书实质上是双方对各自在华势力范围的互相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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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对各方的战略意义:
- 对日本:该条约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为日本的“南进”战略扫除了最大的后顾之忧。日本可以暂时不必担心苏联从其背后(中国东北)发起攻击,从而能够将陆军主力用于中国战场,并集中海军和部分陆军准备向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区进军。这直接加速了日本与美国开战的步伐。
- 对苏联:条约使得苏联在面临德国入侵(条约签订两个多月后,1941年6月22日,德国发动巴巴罗萨行动)时,能够将部署在远东、防备日本关东军的数十个精锐师团陆续调往西线,投入莫斯科保卫战等关键战役,对苏联在战争最危急时刻的生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 对国际格局的影响:该条约是典型的现实主义外交产物,意识形态完全对立的两个国家出于现实利益而暂时妥协。它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利益,因为苏联和日本互相承认了在中国领土上建立的、侵犯中国主权的傀儡政权(外蒙与“满洲国”)。当时的中国国民政府对此提出了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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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的终止与影响: 条约在签署后的最初几年基本得到了遵守。然而,随着战争形势的逆转,特别是1945年2月雅尔塔会议期间,苏联承诺在德国投降后两至三个月内对日宣战,条约的命运便已注定。1945年4月5日,苏联政府通知日本,鉴于日本正在与苏联的盟国(美国和英国)作战,且日本帮助德国的敌人(苏联),《日苏中立条约》已失去意义,苏联宣布不再延长该条约。1945年8月8日,苏联对日宣战,翌日大举进攻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条约被彻底撕毁。该条约的签订与废止,清晰地反映了战时外交的实用主义本质——一切服务于国家核心安全利益,承诺在力量对比和战略需求发生根本变化时可以被轻易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