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举人、进士与乡贡》
字数 1640 2025-12-17 15:12:45

《隋唐时期的举人、进士与乡贡》

第一步:概念界定与基本关系
在隋唐科举制度中,“举人”、“进士”与“乡贡”是三个密切相关但含义不同的核心概念。

  1. 举人:广义上指所有被州府或国子监选拔出来,举荐到尚书省参加科举考试的士人。这是一个动态身份,指“被举送之人”,并非终身功名。一旦通过考试获得及第,便不再是“举人”;若落第,则需要重新获得举送资格。
  2. 进士:特指科举考试中的一个科目,即“进士科”。同时,也指参加进士科考试的考生,以及最终通过该科考试及第的人(即“进士及第”者)。进士科是当时最重要的科目,竞争最为激烈。
  3. 乡贡:指举送士人的一种来源途径和身份类别。与“生徒”(来自中央和地方官学的学生)相对,“乡贡”是指那些不在官学学习,而是通过个人自学或私学教育,向自己户籍所在的州府报名、经过考试选拔后,被举送到中央参加科举的士人。他们可以被通俗地理解为“地方举荐的民间学子”。

简单关系是:士人通过“乡贡”或“生徒”途径,获得“举人”身份,到京城参加各科考试(如进士科),考中后成为“进士及第”。

第二步:产生途径——“乡贡”与“生徒”的二元结构
唐代举送考生的渠道主要有二,构成科举的生源基础:

  1. 生徒:指中央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以及地方州县官学的在校学生。他们在学校完成学业,通过校内结业考试(如国子监的“毕业考”),即可由学校直接举送到尚书省参加科举。这是“官学直送”渠道。
  2. 乡贡:正如第一步所述,是不在官学的民间士人。他们需要**“怀牒自列于州、县”**,即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向地方政府报名。州府会组织统一的资格考试(解试),择优录取,举送至京。这些被举送者,就称为“乡贡举人”或直接称“乡贡”。他们与地方官学(州、县学)的生徒一起,构成地方举送的全部人马。

第三步:核心流程——从“乡贡”到“进士”的跨越
以一个山东自学士子为例,其成为进士的路径如下:

  1. 投牒自举:士子携带证明家世、身份的清白材料(牒)到本贯州府(户籍所在地)报名。
  2. 州府解试:州府长官(或司功参军)主持考试,内容与进士科考相似(帖经、杂文、时务策等)。通过者获得举送资格,称为“贡士”或“举人”。
  3. 申送礼部:州府将选拔出的乡贡举人连同其材料(家状、试文等)在冬季(通常十月)前送至京城尚书省礼部。这被称为“发解”或“举送”,举人因此也称“解人”。
  4. 尚书省省试:次年春天,由礼部侍郎主持全国统一考试(即省试)。所有生徒和来自各州的乡贡举人同场竞技。进士科考试尤为严格。
  5. 放榜及第:通过省试者,即为“及第”。其中进士科及第者,称“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头”或“状元”)。此时,他们完成了从“乡贡举人”到“进士”的身份飞跃。落第者则可能滞留长安准备再考,或返回本州重新争取举送资格。

第四步:历史意义与影响

  1. 打破学缘限制:“乡贡”制度为官学系统之外的广大寒门才子开辟了上升通道,是科举制打破魏晋以来门阀垄断选官的关键设计。它实现了“学者非必为官,求仕者非必为学”的分离,鼓励了社会自主教育。
  2. 形成“举-试”二级结构:地方州府的“解试”(选拔举人)与中央礼部的“省试”(选拔进士等)构成了科举的两级考试雏形,为后世科举的院试、乡试、会试多级制奠定了基础。
  3. “举人”身份的重要性:获得“举人”资格(即被州府举送)本身已是一种社会荣誉和地方认可的象征。举人在赴京途中可享受地方接待,并初步具备了“准官员”的部分社会地位。
  4. 进士科的突出地位:由于进士科侧重诗赋和时务策,更能考察才华与见识,其及第者仕途前景更佳,社会声望最高,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这使得“乡贡→进士”之路成为无数士人毕生追求的梦想,极大地促进了唐代文学(尤其是诗歌)的繁荣。

总结来说,“乡贡”是隋唐科举为网罗民间人才设置的入口,“举人”是士子在此制度下获得的临时性选拔身份,而“进士”则是通过最高竞争、从众多举人中胜出的精英荣誉。这一体系深刻塑造了隋唐至后世中国社会的流动性、文化风尚与政治结构。

《隋唐时期的举人、进士与乡贡》 第一步:概念界定与基本关系 在隋唐科举制度中,“举人”、“进士”与“乡贡”是三个密切相关但含义不同的核心概念。 举人 :广义上指所有被州府或国子监选拔出来,举荐到尚书省参加科举考试的士人。这是一个动态身份,指“被举送之人”,并非终身功名。一旦通过考试获得及第,便不再是“举人”;若落第,则需要重新获得举送资格。 进士 :特指科举考试中的一个科目,即“进士科”。同时,也指参加进士科考试的考生,以及最终通过该科考试及第的人(即“进士及第”者)。进士科是当时最重要的科目,竞争最为激烈。 乡贡 :指举送士人的一种来源途径和身份类别。与“生徒”(来自中央和地方官学的学生)相对,“乡贡”是指那些不在官学学习,而是通过个人自学或私学教育,向自己户籍所在的州府报名、经过考试选拔后,被举送到中央参加科举的士人。他们可以被通俗地理解为“地方举荐的民间学子”。 简单关系是:士人通过“乡贡”或“生徒”途径,获得“举人”身份,到京城参加各科考试(如进士科),考中后成为“进士及第”。 第二步:产生途径——“乡贡”与“生徒”的二元结构 唐代举送考生的渠道主要有二,构成科举的生源基础: 生徒 :指中央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以及地方州县官学的在校学生。他们在学校完成学业,通过校内结业考试(如国子监的“毕业考”),即可由学校直接举送到尚书省参加科举。这是“官学直送”渠道。 乡贡 :正如第一步所述,是不在官学的民间士人。他们需要** “怀牒自列于州、县”** ,即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向地方政府报名。州府会组织统一的资格考试(解试),择优录取,举送至京。这些被举送者,就称为“乡贡举人”或直接称“乡贡”。他们与地方官学(州、县学)的生徒一起,构成地方举送的全部人马。 第三步:核心流程——从“乡贡”到“进士”的跨越 以一个山东自学士子为例,其成为进士的路径如下: 投牒自举 :士子携带证明家世、身份的清白材料(牒)到本贯州府(户籍所在地)报名。 州府解试 :州府长官(或司功参军)主持考试,内容与进士科考相似(帖经、杂文、时务策等)。通过者获得举送资格,称为“贡士”或“举人”。 申送礼部 :州府将选拔出的乡贡举人连同其材料(家状、试文等)在冬季(通常十月)前送至京城尚书省礼部。这被称为“发解”或“举送”,举人因此也称“解人”。 尚书省省试 :次年春天,由礼部侍郎主持全国统一考试(即省试)。所有生徒和来自各州的乡贡举人同场竞技。进士科考试尤为严格。 放榜及第 :通过省试者,即为“及第”。其中进士科及第者,称“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头”或“状元”)。此时,他们完成了从“乡贡举人”到“进士”的身份飞跃。落第者则可能滞留长安准备再考,或返回本州重新争取举送资格。 第四步:历史意义与影响 打破学缘限制 :“乡贡”制度为官学系统之外的广大寒门才子开辟了上升通道,是科举制打破魏晋以来门阀垄断选官的关键设计。它实现了“学者非必为官,求仕者非必为学”的分离,鼓励了社会自主教育。 形成“举-试”二级结构 :地方州府的“解试”(选拔举人)与中央礼部的“省试”(选拔进士等)构成了科举的两级考试雏形,为后世科举的院试、乡试、会试多级制奠定了基础。 “举人”身份的重要性 :获得“举人”资格(即被州府举送)本身已是一种社会荣誉和地方认可的象征。举人在赴京途中可享受地方接待,并初步具备了“准官员”的部分社会地位。 进士科的突出地位 :由于进士科侧重诗赋和时务策,更能考察才华与见识,其及第者仕途前景更佳,社会声望最高,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这使得“乡贡→进士”之路成为无数士人毕生追求的梦想,极大地促进了唐代文学(尤其是诗歌)的繁荣。 总结来说,“乡贡”是隋唐科举为网罗民间人才设置的入口,“举人”是士子在此制度下获得的临时性选拔身份,而“进士”则是通过最高竞争、从众多举人中胜出的精英荣誉。这一体系深刻塑造了隋唐至后世中国社会的流动性、文化风尚与政治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