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俄1905年革命后的斯托雷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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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背景:1905年革命后的俄国。1905年革命虽被镇压,但彻底暴露了沙皇专制制度的深刻危机。革命迫使尼古拉二世颁布《十月宣言》,承诺成立国家杜马(议会),赋予部分公民权利,俄国由此进入“立宪君主制”的有限尝试期。然而,第一届和第二届国家杜马因过于激进、要求进一步改革(尤其是土地改革)而被沙皇强行解散。政权急需在维持专制核心的前提下,寻求稳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路径,以从根本上消除革命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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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核心人物:彼得·阿尔卡季耶维奇·斯托雷平。1906年,斯托雷平被任命为内务大臣,随后成为大臣会议主席(即首相)。他是一个坚定的君主主义者和务实的改革者,其政治哲学被称为“先安定,后改革”。他一方面以铁腕手段镇压革命运动(绞刑架被称为“斯托雷平的领带”),另一方面推行一系列旨在改造俄国社会经济结构的改革,目标是通过促进资本主义发展和创建一个富农(库拉克)阶级,作为君主制新的社会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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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核心内容:土地改革(1906-1911)。这是斯托雷平改革中最为关键和影响深远的部分。其核心法律是1906年11月的《关于农民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使用的现行法令》(后经1910、1911年法律完善),主要内容包括:
- 破除村社:允许农民脱离传统的农村村社(米尔),将份地变为个人私有财产。村社是俄国农村的集体组织,负责土地定期重分和连环保(集体税负),被视为传统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堡垒,也是农民起义易于组织的基础。
- 建立独立田庄和独立农庄:鼓励农民将分散的土地条块合并,建立独立的、集中的田产(独立田庄),或从村社完全迁出,在土地整理下建立单独的农场(独立农庄)。这旨在培养效忠于私有产权和秩序的独立农民阶层。
- 农民土地银行:通过国家支持的农民土地银行,向富农提供贷款,帮助他们购买土地(主要来自贵族和贫困农民出售的土地),加速土地流转和集中。
- 移民政策:组织大量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从俄国欧洲部分的核心地区(如乌克兰、中部黑土区)迁移到西伯利亚、中亚等边疆地区,以缓解土地压力,开发边疆,并巩固俄国对亚洲领土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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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成效与矛盾。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到1916年,约25%的农户脱离了村社,土地私有化进程加快;农业生产率有所提高,商品粮产量增加;西伯利亚等移民区得到开发。一个更为独立、富裕的农民阶层(富农)确实开始成长。然而,改革也激化了深刻的矛盾:
- 社会分裂:改革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分化。富农受益,但大量贫农因失去土地或无法竞争而破产,沦为农村无产者或流入城市,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
- 文化冲突:破坏传统村社生活,遭到许多珍视集体传统的农民的抵触。
- 政治局限:改革未能满足农民对贵族大地产的根本性再分配要求(“全部土地归农民”),因此无法赢得广大农民的真正政治忠诚。改革是在维护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调整。
- 未完成性:斯托雷平于1911年遇刺身亡,改革进程中断。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彻底改变了俄国的优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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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历史意义与遗产。斯托雷平改革是沙皇制度在1905年革命后进行的最后一次自上而下、旨在避免革命的重大现代化尝试。它试图通过加速农业资本主义化来巩固专制统治的经济社会基础。然而,其带来的社会阵痛和未解决的根本矛盾(土地问题),反而在某种程度上为1917年革命埋下了伏笔。改革所催生的农村资本主义因素和阶级分化,在革命爆发时影响了农民的运动方向。因此,斯托雷平改革被视为沙俄帝国在崩溃前,一次雄心勃勃但最终失败且充满争议的“保守现代化”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