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金”续讲:地方财政支柱、制度异化与裁撤努力
字数 1601 2025-12-17 21:53:42
“厘金”续讲:地方财政支柱、制度异化与裁撤努力
接下来,我将围绕“厘金”制度,在已讲解其起源、全国化扩张、具体征收弊端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阐述其如何演变为晚清地方财政的核心支柱、引发的深刻制度异化,以及清末民初艰难的裁撤努力。
第一步:厘金成为地方财政的核心支柱
自咸丰年间为镇压太平天国而开征后,厘金迅速成为各省不可或缺的财政收入。
- 收入规模:到清朝末年,全国厘金年收入约在1,300万两至1,500万两白银之间,常与地丁(土地税)收入相当,成为中央财政(特别是户部)无法直接掌控的最大一笔税收来源。
- 用途固化:厘金收入名义上需按比例“报解”中央,但实际绝大部分被地方督抚截留。其主要用途包括:
- 军饷:供养湘军、淮军等地方勇营,以及后来的各省新军,是地方军事力量的经济命脉。
- 洋务经费:为江南制造总局、福州船政局等早期洋务企业提供启动和运营资金。
- 地方行政与新政开支:支付官吏薪俸、兴办学堂、警察等“新政”项目。
- 财政自主性的强化:由于厘金由地方征收、管理和使用,极大地增强了地方督抚的财政自主权,削弱了中央的财政集权。这是晚清“内轻外重”政治格局的重要经济基础。
第二步:制度异化与深刻的社会经济影响
随着时间推移,厘金制度从一种临时筹饷手段,异化为一个盘根错节、危害深远的经济毒瘤。
- 征收网络密布:厘卡(征收站)不仅设在通衢要道,更深入市镇乡村,形成“五里一卡、十里一局”的密集网络。商品从产地到消费地,往往需要缴纳多次厘金,实际税率远超名义上的“值百抽一”。
- 征收过程腐败化:
- 官吏中饱私囊:征收吏员薪俸微薄,主要靠“浮收”(超额征收)和勒索获取收入,导致“厘金十倍于正税”的现象普遍。
- 包税制盛行:政府将某一地区或行业的厘金征收权承包给商人或绅董,承包人为了牟利,征收更为酷烈。
- 严重阻碍经济发展:
- 窒息国内贸易:多重课税大幅增加了商品的流通成本,严重抑制了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保护了地方落后产业。
- 压制民族工业:国产商品在流通环节税负远高于享有子口税特权(只需一次性缴纳2.5%的关税和子口税即可通行全国)的洋货,使民族工业在竞争中处于极端不利地位。
- 扭曲经济结构:高额厘金促使商业资本流向土地兼并或投机领域,而非投入近代工业生产。
第三步:裁撤厘金的艰难努力与最终结局
厘金的弊端朝野皆知,裁撤之声始终不绝,但过程异常艰难。
- 清末的尝试与失败:
- 舆论压力:早期冯桂芬、郑观应等思想家,后期张謇等立宪派绅商,都强烈呼吁裁厘。
- 官方讨论: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期间,清廷曾多次讨论裁厘,并提出以“印花税”、“营业税”等新税替代。
- 根本困境:裁厘的核心障碍在于如何弥补巨大的地方财政缺口。中央财政已濒临破产,无力补贴地方;而新税种的推行需要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和高效廉洁的行政体系,这恰是清末所不具备的。地方督抚也因自身利益强烈抵制。
- 民国初年的波折:
- 北洋政府曾在1914年尝试“裁厘加税”(即裁撤厘金,同时提高关税作为补偿),但因列强控制中国关税主权、拒绝修改条约而失败。
- 此后,厘金名目虽部分改为“统捐”、“货物税”等,但其“过境税”的实质和盘剥方式未变,甚至因军阀割据而变本加厉。
- 最终裁撤:厘金制度的彻底废除,是在1931年国民政府时期。当时通过关税自主获得了部分新增关税收入,并推行“统税”(对主要工业品在生产环节一次性征税),才最终替代了厘金,为其长达78年的历史画上了句号。
总结:厘金制度完整展现了晚清一项应急财政政策如何演变为顽固的制度性痼疾。它不仅是地方财政的支柱和中央集权瓦解的标志,也是窒息近代中国经济活力、阻碍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关键枷锁。其裁撤之难,深刻反映了晚清至民初国家在财政汲取、中央地方关系、主权完整性等方面面临的系统性危机。从厘金的兴废,可以窥见中国从传统帝国向现代国家转型过程中所经历的阵痛与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