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罗基人的“泪水之路”与美国土著强制迁移
第一步:背景与切罗基人的适应
19世纪初,美国东南部居住着被称为“五大文明部落”的土著民族,其中切罗基人最为显著。他们在白人影响下积极适应,发展出定居农业、奴隶种植园、文字(塞阔亚创制)和成文宪法,建立了近似共和国的政府结构,并在佐治亚州等州境内拥有受条约保障的世居土地。然而,他们的成功与拥有的土地(特别是佐治亚州发现金矿后)恰恰成为觊觎的目标。
第二步:联邦政策转变与《印第安人迁移法案》
美国建国初期政策偏向“文明开化”与同化。但随白人定居者西进扩张,土地需求激增,政策转向强制迁移。1830年,安德鲁·杰克逊总统推动《印第安人迁移法案》通过,授权联邦政府与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印第安部落谈判,用西部“印第安领地”(今俄克拉荷马州一带)的荒地交换其东部祖居地。尽管名义上是“条约”,但常通过威逼、欺诈和利用部落内部分歧达成。
第三步:法律斗争与《伍斯特诉佐治亚州案》
切罗基人选择通过美国法律体系抗争。他们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1832年,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伍斯特诉佐治亚州案”中作出里程碑式裁决,认定切罗基是一个享有主权的政治共同体,佐治亚州的法律在其境内无效,联邦有义务保护其条约权利。然而,杰克逊总统 famously 据说回应:“约翰·马歇尔作出了他的判决,现在让他去执行吧。”联邦政府拒绝执行判决,佐治亚州和白人定居者继续侵蚀切罗基土地与权利。
第四步:《新埃科塔条约》与强制迁移
面对联邦与州的压力,切罗基部落内部出现分裂。少数未经授权领袖组成的“条约党”在无多数族人支持的情况下,于1835年与联邦官员在佐治亚州新埃科塔签署了所谓的《移除条约》。该条约以500万美元和西部土地为代价,割让了切罗基人所有的东部领土。尽管数千切罗基人联名抗议,美国参议院仍以微弱多数批准了该非法条约。
第五步:迁移实施——“泪水之路”
1838年,迁移最后期限过后,多数切罗基人仍拒绝离开。马丁·范布伦总统派遣温菲尔德·斯科特将军率领7000名联邦士兵和民兵,武力驱逐切罗基人。约1.6万名切罗基人被强行从家中赶出,关入临时集中营,后在军队押送下,于1838年秋至1839年冬,分多批踏上约1200英里的西迁之路。迁徙条件极端恶劣:缺乏足够衣物食物、疾病(如霍乱、痢疾)流行、严寒折磨。历史学家估计约4000至6000名切罗基人死于途中,约占其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这条充满苦难的西迁路线被切罗基人称为“泪水之路”。
第六步:影响与遗产
“泪水之路”是系统性种族清洗的典型案例。它不仅对切罗基人造成巨大人口与文化损失,也为其他四大部落(奇克索、乔克托、塞米诺尔和马斯克吉/克里克)的类似强制迁移铺平了道路,共同构成了“泪水之路”的广义范畴。这一事件深刻暴露了美国民主与法治原则在面对土著权利时的局限性。1987年,美国国会指定“泪水之路”为国家历史小径。2009年,美国众议院通过决议,就“泪水之路”向切罗基等部落正式道歉,但未提及赔偿。它至今是美国种族关系史上的一道深刻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