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革命
法国大革命是1789年至1799年间在法国发生的一系列根本性政治和社会变革事件。
法国大革命的根本原因是波旁王朝的旧制度危机。18世纪末,法国仍维持着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社会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教士)、第二等级(贵族)和第三等级(包括农民、城市平民和资产阶级)。前两个等级仅占人口2%却拥有大部分土地并享受免税特权,而占人口98%的第三等级承担全部税负。财政危机是直接导火索——因参与美国独立战争和宫廷奢侈浪费,法国政府濒临破产,国王路易十六被迫于1789年5月召开中断175年的三级会议。
三级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革命开始。第三等级因投票权问题与特权等级产生冲突,于6月17日自行宣布成立国民议会,后改称制宪议会。6月20日,议会成员在网球场宣誓不制定出宪法绝不解散。国王调集军队试图解散议会,引发巴黎民众于7月14日攻占象征封建专制的巴士底狱。同时期农村发生“大恐慌”农民起义,迫使制宪议会于8月4日夜宣布废除封建特权,8月26日通过《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确立“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则。
革命进入君主立宪阶段(1789-1792)。1791年6月路易十六出逃未遂,暴露其反对革命的立场。9月通过首部宪法,建立君主立宪制。但国王勾结外国势力,导致1792年4月法国与奥地利、普鲁士爆发战争。8月10日巴黎民众攻占杜伊勒里宫,推翻君主制。9月21日新选出的国民公会宣布废除君主制,建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激进阶段(1792-1794)是革命高潮。1793年1月21日路易十六被处决。英国等国组成第一次反法同盟,国内旺代地区发生保王党叛乱。为应对危机,雅各宾派掌权,成立救国委员会,实施恐怖统治:通过嫌疑犯法令镇压反对派;实行最高限价法令控制经济;推行全民动员令抵御外敌。罗伯斯庇尔领导的革命法庭处决数万人,包括吉伦特派领袖和丹东等人。
热月政变终结了恐怖统治。1794年7月27日(共和历热月9日),国民公会成员逮捕罗伯斯庇尔,次日将其处决。热月党人解散救国委员会,废除恐怖政策。1795年建立督政府,但政局持续动荡。1799年11月9日(雾月18日),拿破仑·波拿巴发动政变,建立执政府,标志法国大革命结束。
法国大革命彻底摧毁了法国封建制度,传播了自由平等、人民主权等现代政治理念,其“自由、平等、博爱”口号影响深远。革命创建的国民议会、宪政体制等现代国家模式,为全球民主化进程奠定了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