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金制度对近代中国社会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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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金的基本性质再认识。厘金本质上是一种通过税(国内货物通过税),其核心特征在于“遇卡完纳”,即商品在运输途中每经过一个厘卡就需缴纳一次税款。这种征收方式直接增加了商品流通环节的成本和阻碍,与近代统一市场、降低交易成本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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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内贸易与工商业的阻滞作用。层层设卡、重复征收导致国内商品流通效率极低。例如,一批货物从产地运至通商口岸,其缴纳的厘金总额可能远超5%的法定关税。这严重削弱了国产商品的市场竞争力,阻碍了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使民族工商业在尚未与外国商品竞争时,已先背负沉重的制度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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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生产与手工业的冲击。厘金不仅针对长途贩运的商货,也对地方集市上的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课征,即所谓“坐厘”或“板厘”。这直接加重了农民和小生产者的负担,抑制了农村商品经济的自然发展,使得传统农业经济在近代转型过程中更加步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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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近代海关关税的畸形关系。厘金的存在,使得“协定关税”背景下本已极低(值百抽五)的进口关税,在实际效应上被进一步扭曲。洋货在缴纳了子口半税后,即可免纳沿途厘金,畅通无阻。这形成了“洋货税轻而销畅,土货税重而滞销”的极端不公局面,实质上是利用国内税制保护了外国商品的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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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深远影响。厘金收入主要归地方督抚支配,成为湘军、淮军等地方武装及后来各省举办“洋务”、“新政”的主要财源。这极大地强化了地方的财政自主性和军事力量,是晚清中央财政权下移、地方势力坐大的关键经济基础,直接影响了近代中国的政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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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腐败与社会矛盾的激化。厘卡林立为官吏中饱私囊提供了极大空间。“黑箱操作”、任意加征、敲诈勒索成为常态。这种系统性腐败不仅加重了商民负担,也使得本应用于公共事务的税收大量流失,激化了官民矛盾,侵蚀了政权的合法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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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厘交涉与晚清经济主权的丧失。列强及外国商人一直将厘金视为对华贸易的主要障碍。在多次修约谈判中,裁撤厘金成为外国攫取更多特权(如提高关税但由外人掌管、扩大内河航行权等)的交换筹码。厘金问题因此被深度卷入不平等条约体系,成为列强干涉中国财政经济主权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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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遗产与民国时期的延续。清王朝灭亡后,厘金制度并未被根除。北洋政府及各地军阀继续倚赖厘金作为军费来源,其弊害延续至1931年国民政府才正式宣布裁撤。厘金制度长达78年的存在,深刻地塑造了中国近代社会经济运行的路径依赖,其阻碍市场统一、滋养地方割据的负面遗产影响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