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金”续讲:中央财政的依赖、税政整顿尝试与近代转型角色
字数 1180 2025-12-20 21:19:46

“厘金”续讲:中央财政的依赖、税政整顿尝试与近代转型角色

步骤一:厘金对中央财政的补充与依赖
随着太平天国运动平定,厘金并未如最初设想般被裁撤,反而成为清政府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自同治年间起,厘金收入每年约在1500万两上下波动,至光绪年间,其年收入常与地丁钱粮(传统农业税)相当,成为中央应对战争赔款、海防建设、洋务企业投资等紧急开支的关键来源。尽管厘金名义上多为地方征收,但通过“解饷”“协饷”等制度,相当部分被调拨至中央或补助财政困难省份,中央政府已在事实上深度依赖这一非正式税收。

步骤二:清廷整顿厘金制度的反复尝试
面对厘金征收中的严重弊端(如局卡林立、任意抽收、中饱私囊),清廷中央多次试图整顿。如同治七年(1868年)御史曾提出统一税率、裁并局卡的建议;光绪初年,户部也曾要求各省上报厘金收支详情以图规范。然而,这些努力多因地方督抚以“军需紧要”“各省情形不同”为由抵制而收效甚微。厘金的征收权、使用权很大程度上已与地方督抚权力绑定,成为“外重内轻”财政格局的象征,中央缺乏足够权威推行全国性改革。

步骤三:晚清税制改革中厘金的尴尬地位
甲午战争后,巨额赔款与新政支出使清廷财政濒临崩溃,改革税制、增加中央收入成为紧迫课题。一方面,朝野有识之士(如张之洞、盛宣怀)认识到厘金阻碍商品流通、压抑工商业发展,主张以营业税、印花税等新税种替代;另一方面,厘金作为稳定财源又难以立即舍弃。1903年清廷设立商部后,曾尝试在部分地区推行“统捐”(一次性征收的货物通过税)以简化厘金,但未能全面推广。厘金存废问题始终在“财政需求”与“经济理性”间艰难摇摆。

步骤四:厘金在晚清财政近代转型中的双重角色
从财政史角度看,厘金扮演了双重角色:其一,它是传统“定额包税”思维下的应急产物,其非制度化的征收方式加剧了吏治腐败与市场分割,延续了前近代税收特征;其二,它又在客观上推动了清廷财政结构的被动调整。厘金收入主要来自国内工商业流通环节,标志着税基从单一农业向工商领域的缓慢拓展,为后来清末新政中试办所得税、营业税等近代税制提供了过渡性财源和心理准备。同时,厘金问题也成为近代中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税收法定主义”等现代财政议题的早期实践场域。

步骤五:清亡前夕厘金问题的最终走向
直至清朝灭亡前夕,厘金问题仍未解决。宣统年间,清廷在筹备立宪与编制预算时,曾将“裁厘加税”作为财政改革目标,并试图以“印花税”“所得税”等新税弥补裁厘损失,但因政权迅速崩溃而未及实施。厘金这一战时临时税收,从1853年创设到1911年清亡,存续近60年,其遗产——包括庞杂的地方税局、混乱的征收惯例以及与工商业的对立关系——被民国政府继承,并延续至1931年才正式废除。厘金史集中体现了晚清政府在财政危机下的制度创新惰性与路径依赖,是观察近代中国国家转型困境的关键切口。

“厘金”续讲:中央财政的依赖、税政整顿尝试与近代转型角色 步骤一:厘金对中央财政的补充与依赖 随着太平天国运动平定,厘金并未如最初设想般被裁撤,反而成为清政府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自同治年间起,厘金收入每年约在1500万两上下波动,至光绪年间,其年收入常与地丁钱粮(传统农业税)相当,成为中央应对战争赔款、海防建设、洋务企业投资等紧急开支的关键来源。尽管厘金名义上多为地方征收,但通过“解饷”“协饷”等制度,相当部分被调拨至中央或补助财政困难省份,中央政府已在事实上深度依赖这一非正式税收。 步骤二:清廷整顿厘金制度的反复尝试 面对厘金征收中的严重弊端(如局卡林立、任意抽收、中饱私囊),清廷中央多次试图整顿。如同治七年(1868年)御史曾提出统一税率、裁并局卡的建议;光绪初年,户部也曾要求各省上报厘金收支详情以图规范。然而,这些努力多因地方督抚以“军需紧要”“各省情形不同”为由抵制而收效甚微。厘金的征收权、使用权很大程度上已与地方督抚权力绑定,成为“外重内轻”财政格局的象征,中央缺乏足够权威推行全国性改革。 步骤三:晚清税制改革中厘金的尴尬地位 甲午战争后,巨额赔款与新政支出使清廷财政濒临崩溃,改革税制、增加中央收入成为紧迫课题。一方面,朝野有识之士(如张之洞、盛宣怀)认识到厘金阻碍商品流通、压抑工商业发展,主张以营业税、印花税等新税种替代;另一方面,厘金作为稳定财源又难以立即舍弃。1903年清廷设立商部后,曾尝试在部分地区推行“统捐”(一次性征收的货物通过税)以简化厘金,但未能全面推广。厘金存废问题始终在“财政需求”与“经济理性”间艰难摇摆。 步骤四:厘金在晚清财政近代转型中的双重角色 从财政史角度看,厘金扮演了双重角色:其一,它是传统“定额包税”思维下的应急产物,其非制度化的征收方式加剧了吏治腐败与市场分割,延续了前近代税收特征;其二,它又在客观上推动了清廷财政结构的被动调整。厘金收入主要来自国内工商业流通环节,标志着税基从单一农业向工商领域的缓慢拓展,为后来清末新政中试办所得税、营业税等近代税制提供了过渡性财源和心理准备。同时,厘金问题也成为近代中国“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税收法定主义”等现代财政议题的早期实践场域。 步骤五:清亡前夕厘金问题的最终走向 直至清朝灭亡前夕,厘金问题仍未解决。宣统年间,清廷在筹备立宪与编制预算时,曾将“裁厘加税”作为财政改革目标,并试图以“印花税”“所得税”等新税弥补裁厘损失,但因政权迅速崩溃而未及实施。厘金这一战时临时税收,从1853年创设到1911年清亡,存续近60年,其遗产——包括庞杂的地方税局、混乱的征收惯例以及与工商业的对立关系——被民国政府继承,并延续至1931年才正式废除。厘金史集中体现了晚清政府在财政危机下的制度创新惰性与路径依赖,是观察近代中国国家转型困境的关键切口。